死亡病例讨论制度2019-8-5定义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指为全面梳理诊疗过程、总结和积累诊疗经验、不断提升诊疗服务水平,对院内死亡病例的死亡原因、死亡诊断、诊疗过程等进行讨论的制度。讨论目的:全面梳理诊疗过程、总结和积累诊疗经验、不断提升诊疗服务水平。时间要求院内死亡病例1周内特殊病例24h内尸检病例尸检报告后1周内死因不明医疗纠纷刑事案件主持人接受了多学科诊治的死亡患者,需要进行多学科讨论医务科长向医务科申请指定并经同意后,由本科副主任主持科主任死亡1周内因故不在岗讨论流程病情汇报病史抢救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补充、分析、论证发言、讨论总结诊断治疗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经验教训诊治主管医师值班医生主治医师主任医师主持人讨论记录一般项目:基本信息、入院时间、死亡时间、讨论时间、讨论地点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姓名和职称等发言人意见:①发言人数≥60%②后发言者对先者的观点表态后补充新的发言内容,避免重复分析发言主持人总结意见(一致的结论性意见)及签名基本要求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统一制定的模板、专册记录)讨论记录应在讨论结束后6小时内完成,由主持人审核并签字,讨论结果(包括讨论时间、地点、主持人、死亡诊断、死亡原因等)记入病历。指定专人保管,并复印一份至医务科备案,未经主管院长或医务科同意,科室外任何人员不得查阅或摘录。其他要求所有死亡患者均应建议家属进行尸体解剖,并签署《尸体解剖告知书》对于死因不明、家属有争议、涉及法律的死亡病例,经治医师必须与近亲属、授权委托人做好沟通,签署《尸体解剖告知书》其他要求医务科应定期(每季度)或不定期(短时间内死亡人数超过常态死亡发生趋势)对院内死亡病例进行汇总分析,并提出持续改进意见及措施对现有制度流程及可能存在的系统安全问题进行改进及优化有针对性地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专业技术、基本技能等学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