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表表AQ-C11-1AZ--0016工程名称交底日期年月日施工单位作业单位(班组)交底提要拆除作业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一、拆除工程安全管理的一般规定:1.作业人员入场前必须经入场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2.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合格的安全帽,并系好下额带;严禁赤背,穿拖鞋;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挂点牢靠。3.施工现场危险区域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采取警戒措施。4.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5.作业人员严禁酒后作业,严禁吸烟,严禁随地大小便。严禁在施工现场追逐打闹,严禁冒险进入危险区域,严禁非本工种作业,严禁私自动用明火。6.严禁私自拆除安全防护相关设施、电器相关设施、和消防相关设施;7.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8.拆除现场防火措施应符合施工现场相关防火规定。9.拆除施工噪声应符合国家《建筑施工场界噪音限值》的规定,住宅区域夜间不得进行拆除施工,市政重大工程或采用爆破拆除必须夜间施工的,应向当地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获准后方可施工。10.拆除施工应控制扬尘,对扬尘较大的施工环节应采用湿式作业法。11.位于主要路段或临近文化娱乐等公共场所、人流稠密的拆除施工工地,要采用夹板、瓦楞板等轻质材料围栏,如用砖砌围栏,必须按规定砌筑,并作刷白处理,必要时在人行道上方搭设隔离棚,以确保行人安全。12.施工用脚手架,必须请有资质的专业单位搭设,拉攀牢靠,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随建筑物拆除进度及时同步拆除。13.拆除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和管线的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1)相邻建(构)筑物应事先检查,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并实行全过程动态监护。2)相邻管线必须先经管线管理单位采取切断、移位或其他保护措施。3)机械设备在施工作业时必须与架空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如无法保持安全距离时必须对线路进行特殊防护后方可施工。14.拆除管道、容器时,应首先查清管道、容器中介质的化学性质,对影响施工安全的必须采取中和、清洗。15.在拆除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设置防护设施。16.拆除项目竣工后,必须有验收手续,达到工完、料清、场地净,并确保周围环境整洁和相邻建筑、管线的安全。17.当拆除工程对周围相邻建筑安全可能产生危险时,必须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并应对建筑内的人员应进行撤离安置。18.拆除工程施工区应设置硬质围挡,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m的硬质围档,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当临街的被拆除建筑与交通道路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安全距离要求时,的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隔离措施。19.在拆除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在拆除作业前检查建筑内各类管线情况,确认全部切断后方可施工。1)在拆除工程作业中,发现不明物体,应停止施工,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按照国家和政府有关法规要求,妥善处理。二、安全教育交底及安全措施:1.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和管理人员旁站监督下进行。工程负责人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向参加拆除的工作人员进行详细的交底。2.设现场安全监护人员明确其职责;3.作业区周边设置安全围挡及警示牌;4.切断原给排水、电、暖、燃气等源头和拆除各种管道、线网,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准许作业。拆除工程施工所需要的水、电应另行设计专用的临时配电线路、供水管道;5.登高(2米以上)作业时必须系合格的安全带,并系挂牢固,高挂低用,应穿防滑鞋,并把工具物料放在工具袋内;高处拆除作业必须搭设专用的脚手架或作业平台。若作业人员在拟拆除的建筑物结构、部分上操作,必须确定其结构是稳固的;6.拆除建(构)筑物,应自上而下对称顺序进行,先拆除吊顶和门窗,后拆除墙体,墙体按照自上而下顺序拆除。只允许拆除非承重结构,严禁拆除承重的部分。当拆除一部分时,另与之相关连的其他部位采取临时加固稳定措施,防止发生坍塌。7.拆除作业要设置溜放槽,将拆除下的散碎材料顺槽溜下,较大承重材料,应用绳或起重机吊下或运走,严禁向下抛掷;8.拆除石棉瓦及轻型材料屋面工程时,严禁拆除作业人员直接踩踏在石棉瓦及其他轻型板材上作业。必须使用移动板梯,同时板梯上端必须挂牢,防止发生高空坠落事故;9.遇有六级强风、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应暂停高处拆除工程作业。强风、雨后应检查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安全性,冬季应清除登高通道和作业面的雪、霜、冰块后再进行登高作业;10.施工中使用的电动工具及电气设备,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规定;三、拆除时安全事项:1.工人从事拆除工作时,应该站在专门搭设的脚手架上或其它稳固的结构部分上操作。2.拆除区周围应设立围栏,挂警告牌,并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逗留。3.建筑物拆除时,应自上而下,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防止其它部分倒塌。4.拆除过程中,现场照明不得使用被拆建筑物中的配电线,应另外设置配电线路。四、人工拆除1.当采用手动工具进行人工拆除的建筑时,施工程序应从上至下,分层拆除,作业人员应站在脚手架或稳固的结构上操作,被拆除的构件应有安全的放置场所。2.拆除施工应分段进行,不得垂直交叉作业。作业面的孔洞应封闭。3.人工拆除建筑墙体时,不得采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楼板上严禁多人聚集或堆放材料。4.拆除建筑的安全防护设施、电线等临电设施等、气灭室等消防灭火实施,应先进行书面申请,不得先行拆除。必须等书面批复后,再进行拆除。5.拆除横梁时,应在确保其下落可以有效控制时,方可切断两端的钢筋,逐端缓慢放下。6.拆除柱子时,应沿柱子底部剔凿出钢筋,使用手动倒链定向牵引,采用气焊切割柱子三面钢筋,保留牵引方向正面的钢筋。7.拆除管道及容器时,必须查清其残留物的种类、化学性质,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进行拆除施工。8.拆除施工应分段进行,不得垂直交叉作业。作业面的孔洞应封闭。9.楼层内的施工垃圾,应采用封闭的垃圾道或垃圾袋运下,不得向下抛掷。五、机械拆除1.当采用机械拆除建筑时,应从上至下、逐层、逐段进行;只允许拆除非承重结构,严禁拆除承重结构。对于必须拆除的建筑,必须先将保留部分加固,再进行分离拆除。2.施工中必须由专人负责监测被拆除建筑的结构状态,并应做好有记录。当发现有不稳定状态的趋势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3.机械拆除时,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供机械设备使用的场地必须保证足够的承载力。作业中不得同时回转、行走。机械不得带故障运转。4.当进行高处拆除作业时,对较大尺寸的构件或沉重的材料,必须采用起重机具及时吊下。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分类堆放在指定场所,严禁向下抛掷。5.拆除框架结构建筑,必须按楼板、次梁、主梁、柱子的顺序进行施工。6.拆除吊装作业的起重机司机,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GB5082”《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的规定作业。7.机械拆除时,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供机械设备使用的场地必须保证足够的承载力。作业中不得同时回转、行走。机械不得带故障运转。8.作业人员使用机具时,严禁超负荷使用或带故障运转。9.以上各条请班组长再次组织工人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严格按照各项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操作施工,严禁施工人员违规、违章操作施工。如违反以上规定违章操作者,所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其对项目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章班组负全部责任。针对性交底:1.严禁擅自拆除气体灭火室,拆除气灭室等危险部位必须书面申请,未经书面批复严禁操作。2.拆除作业前,施工班组班组长和电工必须仔细检查并用电笔复测,必须确认拆除房间已断电后方准许进行拆除作业。3.必须严格按照拆除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操作,吊顶拆除—门和门框拆除—墙体上部拆除—墙体中部拆除—墙体下部拆除。4.拆除作业前必须拉警戒线设置警戒区域,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现场场旁站监护并做记录。5.必须按照计划有序拆除,拆除班组提前一天把计划拆除报给项目部,精确到房间号。并严格按照计划有序拆除,严禁拆除计划外房间。交底人签字接受交底人安全员注:1、项目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时填写此表;2、签名处不够时,应将签到表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