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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书委托人:王梅根,女,汉族,1942年11月13日,现住址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红花寺村174号被委托人:郑战军,男,汉族,1963年10月12日,现住址河南省新密市城关镇镇直居委会东大街1号附126号委托事项:委托人王梅根,配偶郑羊羔于2018年2月18日因病去世,于2月20日火化(有相关证明)。现关于郑羊羔去世后需办理身后事宜以及其它事宜,郑羊羔配偶王梅根因身体有病行动不便,全权委托儿子郑战军办理所有相关事宜。本委托书自签字起生效。委托人签字:被委托人签字:电话:电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