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管理制度目录爆破作业单位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目标管理制度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3.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5.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6.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编审和交底制度7.安全保卫制度8.爆破作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9.民爆物品购买、运输、装卸管理制度10.民爆物品储存仓库管理制度11.民爆物品保管、出入库管理制度12.民爆物品流向登记管理制度13.民爆器材检验和销毁管理制度14.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15.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6.安全生产档案制度2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为了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步、健康的发展,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一、阶段安全目标的制定为了实现我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目标,提升企业安全文化,根据发展战略、各部门管理水平和全员职工素质,制定安全目标。二、年度安全目标的制定为了实现阶段安全目标,根据上级安全管理部门下达的安全目标,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年度安全目标。三、安全目标的管理制度(一)阶段安全目标阶段安全目标一经制定,即成为全公司安全生产奋斗的大目标,必须加强管理去实现,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新阶段安全目标的制定应在上一阶段安全目标的基础上加以巩固和提高。(二)年度安全目标管理本公司年度安全目标分为奋斗目标和考核目标、以本公司文件形式下发到各部门。为了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将其分别分解,并列入本公司和所属部门签定年度考核责任书中,要求所属各部门将分配的安全目标落实到各岗位、各员工。1、安全目标检查制度(1)季度安全大检查(2)动态安全检查(3)重点环节、重点部门安全检查(4)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各种安全检查之前,应详细制定检查内容、检查方法,认真检查生产区域内的各种安全隐患,尤其是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和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32、安全目标考核制度根据本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有关规定,安全目标考核实行季度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给予奖励,不合格进行处罚。3、安全目标奖惩制度在季度内考核合格,实现安全奋斗目标给予奖励,考核不合格或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给予处罚。超出安全目标的给予重罚,并落实到事故责任人、部门和管理人员。经年度考核合格,给予部门、班组年度安全奖;若不合格,根据考核结果,分别扣除该部门部分年度安全奖,情况严重的取消年度安全奖,并扣除该部门负责人的部分工资。经年度考核,凡是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取消该部门年度内各种评先资格。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为了更好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使安全生产检查起到应有的作用,成为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特制定本规定。二、公司安全检查每年至少开展4次。各基层单位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三、安全检查的内容和方案由公司和治安保卫负责人根据本单位情况确定。四、安全检查组应由单位负责人、安技人员、专业技术人及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成员必须是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担任。五、安全检查前要制定好安全检查表,按照表上内容逐条进行对照检查,防止走过场(临时突击检查除外)。六、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逐项登记,发出整改通知书,能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当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限期整改,并采取有效的临时措施。七、安全检查中如发现有严重威胁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责令停工,并立即报告领导,及时研究,予以解决,八、安全检查结束后,应督促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要加重处罚,直到停产整顿。九、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研究总结,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并以此为据,安排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5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一、为了保障生产安全,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操作规章规程、公司的规章制度等要求,项目部要定期对本部的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监督检查。二、保管员要每天进行火工品库的安全检查工作,抽检、定巡,每天要去库房内对民爆物品进行检查清点,确保民爆物品数量准确,没有多出与失缺。并认真做好民爆物品的清点、记录工作。二、安全监督检查应当以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纠正安全的“三违”行为,监督检查实行“安全监督与促进安全管理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三、安全监督检查实行生产环节全过程管理,安全员是现场工作的监督检查者;爆破人员日常领用,保管员日常发放,安全责任人要对领用、使用环节的各个点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出的问题落实处理并上报、跟踪复查。四、监督检查的范围为民爆物品的使用、运输、发放、进退库,包括整个库区的安全防护,人员工作状态等,检查时按不定期、不定时、不定人进行检查,随时行进抽查,以提高员工对安全工作的自觉性。五、安全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规程、措施在现场的执行情况,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基层单位领导及安监员的上岗情况,在岗员工的应知应会情况等。六、安全监督检查的人员有: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各部门负责人、各班组长、保管员、爆破员等。七、安全监督检查出的问题每天按问题反馈单下发各部门,各单位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改。八、安全监督检查由专职安全员负责组织,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问题、隐患的整理下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问题整改情况的复查。九、安全监督检查的组织、考核工作按有关文件负责考核。6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应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二、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三、对从业人员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不能上岗作业。四、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内容: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内容: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六、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七、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71、必须对新上岗的工人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2、项目部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项、多样化的安全培训,理化结合实际,视频结合现实,以提高员的岗位技能水平,新上岗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培训教育。3、新进作业人员,应接受不少于48小时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由老工人带领工作至少2个月,熟悉本工种操作技术并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八、安全教育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持之以恒的工作,所有人员必须每年、每月、每天都要不断的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8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及时报告、分析、调查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一、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二、发生事故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保卫负责人等有关责任人和公司本部;项目经理或相关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科学的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如实向公司安全管理部或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销毁有关证据。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的施工现场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三、当发生事故后,在立即组织抢救的同时,必须及时向安全管理部报告,除电话汇报外,还需进行书面报告。安全主管部门知道情况后,立即用电话将事故简要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报告时间不得晚于事故发生后2小时。四、发生伤亡事故时应当保护事故现场,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伤者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并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伤亡事故现场,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事故调查组同意后才能清理。9五、事故发生后,要立即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应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从生产、技术、设备、管理制度等方面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六、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部门负责落实,公司安全管理部监督落实情况。七、事故结案后,公司应及时将事故材料归档,保存备案。10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编审和交底制度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规范化、标准化、安全操作技术程序化,实现安全达标,提供技术依据,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列》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1、公司技术部门(直属单位、项目技术部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明确质量、安全、技术等各项措施,要有针对性。2、重大、特殊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完毕,应由直属单位主任工程师和生产经理审核,再报公司技术部门负责人、生产安全部门负责人、质量部门负责人(以下简称三部门)进行相关会签审核后,再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或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授权的人员)批准,报监理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3、一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会签后,由直属单位主任工程师、生产经理审核(直管项目直接由三部门会签审核),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或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授权的人员)批准,报监理审批后,方可实施。4、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具体施工过程中发生问题,应追查编制和审查人员的相关责任。5、各级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工作。6、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固定场所的工种(包括后勤人员)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要按每一分部(分项)工程定时进行交底。7、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后才能上岗。8、安全技术交底应包括作业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应急处理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9、季节性施工、特殊部位作业必须事先进行安全技术、安全施工措施交底。10、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要求,同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程要求,做到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11、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必须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11规程,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技术教育,做到先教育培训后上岗作业。12、安全技术交底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确认签字生效。13、交底责任人必须对交底内容实施动态检查、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即使制止违章和符合交底内容的作业行为,对严重违章者,责令其立即停止作业,经教育后新上岗作业。14、分级交底:(1)、施工技术人员、安全员应当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向有关管理人员和班组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2)、施工作业班组长对操作工人的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