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论文(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论文题目:浅析中小型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所在省市:所在单位:浅谈中小型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姓名:赵爱国单位:XXXXXXXXX有限公司摘要:随着中小型企业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地位日益的突出,以及《劳动合同法》的颁布与实施,劳动合同管理对于中小型企业的发展发挥着越来越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仅对中小型企业在劳动合同管理方面的若干问题以及问题的解决进行简略地分析。中小型企业在劳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如:中小型企业离岗职工的劳动关系没有得到理顺,劳动合同签订程序、签订内容、协商条款订立不规范等。中小型企业要如何加强在劳动合同管理中的措施,这就需要企业自身充分发挥企业效能,全方位的解决问题,从建立企业内部劳动合同管理机制,配合劳动行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做好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实行考评制度,实行动态管理,以上四方面就是中小型企业用来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的措施。关键词:中小型企业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管一、中小型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现状中小型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非常低,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争议也非常多。首先体现在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上: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期限短,大部分都签订一年以内的短期合同,相当多的二三产业非公有制企业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绝大多数的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业主在招工时,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的管理上:企业对职工劳动合同的管理还处于简单粗放的状态,中小型企业没有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大多中小型企业都没有建立劳动合同台账,没有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和与之相配套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也只是将其简单的堆放在档案室中,并没有进行造册分类管理,管理无序。一些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没有及时装入本人档案和发放到本人手中;还有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后不能及时发放到劳动者手中,而是全部掌握在企业手中,这给劳动者的维权带来了很大的不便。过去近20年中小企业能够有一个较快发展的主要原因,是我国的税收、劳动法律等制度和执行方面存在许多不太健全的地方,中小企业可以利用这些法律上不能触及的盲点来获得一定的竞争优势。但严格执行新劳动合同法以后这些优势已逐渐消失。这也就是中小型企业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出现各种劳动合同管理问题的主要原因。二、中小型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中的问题(一)中小型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中的滞后性中小型企业无论其在企业规模上还是在资源配置上都是无法与大型企业集团相媲美的,种种局限性也必将带来其在企业的制度管理中尤其是在劳动合同的管理制度中存在的滞后性。这种滞后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中小型企业离岗职工的劳动关系没有得到理顺,目前这一状况比较普遍,有些企业职工长期离岗外出打工,离岗没有按规定解除合同,一旦企业发生有利于职工的事,这些职工立即回企业要政策、要条件,给企业的劳动关系管理造成困难。二是劳动合同签订程序、签订内容、协商条款订立不规范:企业随意延长工作时间,而且不支付加班工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和生活补助费。三是劳动者与企业的不平等地位导致中小型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关系双方重权利、轻义务思想较为严重,目前中小型企业在用工时不签订劳动合同问题较多。四是劳动合同格式化现象严重,签订合同流于形式,中小型企业、私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据调查,一些民营企业中的中小型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低,这些企业大多数规模比较小、用工灵活,在企业用工管理和政府监管方面均存在薄弱环节,习惯于传统用工方式,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淡薄。很多中小型企业没有专门从事劳动用工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劳动规章制度缺乏,有的企业是边建设边生产,劳动者流动性大,导致劳动合同难以签订和履行。五是企业劳动仲裁渠道不够顺畅。劳动争议处理的“一调一裁两审”制度程序多,周期长,各环节衔接不畅,适用范围偏窄,约束力不强。(二)企业与劳动者思想上的滞后性企业与劳动者作为劳动合同签订的主要双方当事人,其在思想上的滞后性对劳动合同制度的发展与完善自然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二者在思想上的滞后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从企业角度看,部分企业欠缺对劳动合同管理的正确认识与理解,忽视了签订劳动合同能够更好地维护企业利益的一面,狭隘的认为劳动合同的签订只能成为企业前行的“绊脚石”。大多中小型企业均认为,一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会使其丧失用工的灵活性,增加其企业的生产成本,会动用更多的企业资源来花费在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上,这对于这些企业来说,无疑与他们追求短时间内的利润最大化相违背;另一方面部分中小型企业是由于特殊的投机需求建立的,这种企业存在的特点就是在短暂的存续时间内创造最大的企业价值,因此,该类企业一般选择与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或是签订一些流于形式的不规范合同。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维权意识差。从劳动者角度看,一些劳动者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认为签订劳动合同将影响自由流动,“捆住”了手脚。特别是一些中高层管理人员和高技术人员,认为签订劳动合同(尤其是长期合同)将影响其向更高层次发展,不利于自由择业。而在相当数量的农民工群体中,多数务工人员认为自己农闲上班、农忙务农,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就不能来去自由了。三、中小型企业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的措施根据中小型企业在劳动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的多样性,复杂性,特殊性,本人认为可以从建立企业内部劳动合同管理机制、配合劳动行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做好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实行考评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大致这四个方面来应对与解决中小型企业在劳动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一)建立企业内部劳动合同管理机制企业内部劳动合同管理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所要求的。企业建立劳动合同管理机制,主要应做好3个方面的工作:1、建立管理机构。管理机构实质是实现管理的一种手段或者工具。不同业务模式、不同的行业、不同的规模、不同的老板文化、不同的老板控制力,不同的法律环境机构是不一样的。不过核心的法则是:简单、有效。为更好地解决中小型企业在劳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根据企业的特点、发展模式、发展方向等,建立与企业相匹配的劳动合同管理机构,结合企业自身的情况进行构建,可以更加灵活有效地实现企业与员工之间的沟通,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建立管理机构,有利于从企业制度上保证劳动合同的管理。对于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来说,拥有一个健全、高效的管理机构是十分重要的,只有一个完善的管理机构才能为建立企业内部劳动合同管理机制提供保障性。2、明确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机制,除了要建立一个合理、完善、高效的管理机构,还要拥有一定数量的专业管理人员,并明确相关管理人员的职责。只有权责明确、相互配合、团结协作的管理团队才能为企业的发展提供管理上的保障。在中小型企业的劳动合同管理中,要想发展更快,更合理,就应该有一个健全的管理制度,并注重加强培养和提高相关管理人员的职业素质,明确他们的管理职责。企业内以专门管理人员为首的劳动合同管理系统运用行政手段,把劳动合同管理与企业各环节、各部门联结成一个健康运行的有机整体,并通过各种行政管理手段及时有效地规制劳动合同管理活动,主要管理人员运用管理手段将劳动合同管理与企业的其他管理部门密切结合起来,加强企业各部门之间的相互沟通,这对劳动合同管理在企业内部的融通与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对劳动合同管理本身的发展也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是保证企业生存发展目标顺利实现的重要保障。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鉴于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具有法律上的效力,用人单位完全可以根据本单位内部实际情况,自主设计制定各种规定,用来支配、管理劳动者,约束、规范乃至强制劳动者进行生产劳动和各种活动。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对加强用人单位内部管理,特别是劳动合同管理,对用人单位预期目标的实现都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更好地实现中小型企业的劳动合同管理,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有利于保障企业合法有序地运作,最大限度的降低劳资纠纷;其次,有利于防止管理的任意性,为企业管理者与员工创造规范有序的工作环境,制定和实施合理的规章制度能满足职工公平感的需要;最后,企业关于劳动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补充完善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因此,订立比较完善、合法、理性的劳动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对于企业而言,具有重要意义。建立完善而规范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可以建立健康而良好管理秩序,不仅是对企业形象的一种宣传,同时也因其中所包含员工的行为规范及员工的责任和权利,对规范企业的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建立健全这些与劳动合同管理相关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作为用人单位加强劳动管理,保障职工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行为准则,是企业组织劳动所必须的一项制度,它对于提高企业劳动生产效率,保护职工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二)配合劳动行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做好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工作配合劳动行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做好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企业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除了按职责范围对劳动合同进行管理外,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合同的鉴证,合同法制教育,劳动争议处理,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以及合同统计报告方面,要积极主动配合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做好管理工作,接受各级劳动行政部门的管理指导,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在配合劳动行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做好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过程中,企业一定要发挥积极地作用,勇于承担自己的企业义务和社会责任。一是要积极配合劳动行政部门或主管部门的检查工作。在有关部门对企业的相关情况进行合理检查时,企业应主动提供相关材料,不得隐瞒、虚构,提供伪造、虚假材料,不得妨碍相关部门的执法检查活动。二是要接受劳动行政部门或主管部门监督。劳动行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对企业的劳动合同管理情况会建立有效地监督监管机制,以便随时掌握各企业的实施状况,对部分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及时的纠正和处理。企业应自觉接受监督监管,督促自己的企业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必要时候,企业也可以建立自己的内部监督机构,来配合劳动行政部门或主管部门的监督工作,从而取得更好地效果。三是对于不当的行为主动接受劳动行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处理决定。企业对于自己在劳动合同管理中出现的不当行为,应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或处罚,积极改正,配合相关整治处理工作,从而使企业的劳动合同管理能够尽快的呈现具体格局,步入稳定发展的轨道。结论总之,在中小型企业发展过程中,劳动合同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这也就要求企业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来努力实现劳动合同科学有效的管理,这其中,尤其是中小型企业自身一定要通过观念转变,体制构建等多方面,全方位的措施将劳动合同管理的完善与发展放到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地位上。只有这样,中小型企业才能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为自己铺就更加稳定,更加宽松的发展之路。参考文献[1]陈琪,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模式的新探索,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08(09)。[2]温力群,论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现代商贸工业,2008(01)。[3]杨方方,新《劳动合同法》下企业人力资源观念的转变,经济管理,2007,[4]黄开柱,阐述人力资源管理中劳动合同的重要性,经营管理者,2011(05)[5]许国庆,浅析公用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的对策及思考,中国商界(上半月),20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