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日历黄历黄历,又称老黄历、皇历、通胜等,是一种能同时显示公历、农历和干支历等多套历法,并附加大量与趋吉避凶相关的规则和内容的历书。黄历主要内容包括:二十四节气、吉凶宜忌、冲煞、合害、纳音、干支、十二神、值日、胎神、星宿、月相、吉神凶煞、彭祖百忌、六曜、九星、流年、太岁、三元九运、玄空九星、星期、生肖、方位等等。历书是古时帝王遵循的一个行为规范准则,是由皇帝颁布的历法,所以人们把历书称为“皇历”;辛亥革命以后推翻了帝制,才把“皇历”改写成“黄历”。黄历里面不但包括了天文气象、时令季节而且还包含了人民在日常生活中要遵守的一些禁忌,其内容指导中国劳动农民耕种时机,故又称农民历;黄历民间又俗称为“通书”。但在粤语地区,因通书的“书”字跟“输”字同音,因避忌故又名通胜。简要介绍编辑应用在现代,黄历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历、农历和干支历三套历法,与吉凶宜忌、冲煞、吉神凶煞、合害、纳音、干支、二十四节气、十二神、值日、胎神、彭祖百忌、六曜、九星、流年、太岁、三元九运、玄空九星、财神喜神贵神、星期、生肖、方位等等。即古代中国人民把每一天的喜忌都记在日历上,作行动指南。[1]浅考中国传统的历法,基础则是天干地支的排列组合与循环,循环意味着周而复始,同时也意味着再现。正是这种“再现”,让择日避忌有了意义。古人制定历法,确定吉凶之日的根本依据,就是日月星辰。这其中星辰是确定日子的最关键的因素,而公历则基本上不去考虑这些,也就无有宜忌之说。[2]北斗《春秋命历序》:“天地开辟,万物浑浑,无知无识;阴阳所凭,天体始于北极之野…日月五纬一轮转;天皇出焉…定天之象,法地之仪,作干支以定日月度。”上古时代人们定天之象,法地之仪,定干支(岁)。太岁运行的十二年周期,称之为“十二次”每一年都有自己的名字,分别叫做:十二次:摄提格、单阏、执徐、大荒落、敦牂、协洽、涒滩、作噩、阉茂、大渊献、困敦、赤奋若。北斗与太岁所指向的天干地支关系,就构成了后世择日建吉避凶的基础。至于五行,乃锦上添花。[2]《汉书·艺文志》里说:“天文者,序二十八宿,步五星日月,以纪吉凶之象,圣王所以参政也。”这就是古代中国天文学的意义。由此可知,中国古代“天文”的任务是观测天象,测算星辰的运行规律,从而体察吉凶,它对天下大事有重要的意义。此外,《周易·系辞上》则有这么一段话:“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后面一个“象”即是将天象作为数术占卜之用,故而,这里的“天文”应与“星占”是同一含义。[2]古人以为“历数”来源于神秘的“筮数”,日月星辰,各有其神,也因其位置,自有吉凶变化,这就促成了与古代天文星占系统直接相关的择日方法,这些内容涉及星座和具体星辰的崇拜,通常也混杂着以五行标示星辰属性,并由此产生星辰的代表性和它们之间的相互制约的双重关系。故每年的历中列有日神、月神、年神、建除十二客、血忌、空亡等一系列吉凶之日。而这一切的核心,就是北斗。因为我们的国土都在北半球,故而北斗七星四季不落。由于北斗星每年绕天极一周,北斗的斗柄也在四季中指向十二个方位,对应着十二个月,故称为“月建”。斗柄所指的方向是当旺之方,所以一般来说战争、兴造动土均不能与其相抵。或言之,北斗是星占之祖,日子、方位的吉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北斗的位置和指向。[2]黄历是一种带有每日吉凶宜忌的一种万年历。黄历原叫皇历,是古代帝王遵循的一个行为规范的书籍,这里面不但包括了天文气象、时令季节而且还包含了人民在日常生活中要遵守的一些禁忌,由于它是钦天监计算颁订,并由皇帝颁布,因此称皇历。辛亥革命以后推翻了帝制,取谐音把“皇历”改写成“黄历”。[1]渊源发展编辑上古古时代人们在岁星纪年和占卜的基础上,人们有设想有一个天体运行速度与岁星相同,但是运行的方向与岁星相反,这就是“太岁”。岁星为阳性,在天空中右行,即按照西→南→东→北的方向旋转,太岁为阴性,在地平方位左行,即按照东→南→西→北的方向旋转,二者都是十二年一周天。[2]《淮南子·天文训》:北斗之神有雌雄……。《淮南子·天文训》里还说:“堪舆徐行,雄以音知雌。”可知堪舆就是北斗雌雄之神。堪指天干神,舆指地支神。堪舆之术是什么?孟康云:“堪舆,神名,造《图宅书》者。”“堪舆”是神,实际上就是天干地支相互配合产生的风水之术,而图宅则是用干支配五行以及宅舍主人的姓音预测吉凶的一种术。一切风水之学的根源,也就从此而来。[2]唐代随着雕版印刷技术的成熟,政府开始印制历日(历书)。据史书记载,唐太和九年(公元835年),就有木板刻印的老黄历出现了。在这些雕印的历日之上,有关行事宜忌的内容开始大量出现。而此类丰富的趋避内容,先前则或因成本因素的考量,而未见于钞卖的简历中。[3]官印的历日在唐代相当受欢迎,甚至屡遭私印。如文宗之时,每年司天台还未颁下明年的新历,中国民间所印的私历即已在市面售卖,文宗因此尝于太和九年(835)下诏禁私置历日之板。[3]由于历书是皇帝颁布历法的工具,所以人们又把历书称为“皇历”。现在可以看到的我国最早的皇历,一是唐僖宗乾符四年(公元877年)印本历书,另一件是唐僖宗中和二年(882年)印本历书,这不仅是现今世界上最早的刻印历书之一,也是极为珍贵的早期雕版印刷本,可惜均流落国外,现藏于英国伦敦不列颠博物馆。宋代《聚宝楼》通胜(黄历)现存最早的一本使用北宋年号的历日,乃敦煌所出的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残历钞本(编号为S612),此历除一般历日中常见的年神方位图外,前更列有《国忌》、《今年新添校太岁并十二年神真形各注吉凶图》、《推杂种莳法》、《周公八天水行图》、《九曜歌咏法》、《推小运知男女灾厄吉凶法》、《六十相属宫宿法》等较不常见的图表或歌诀。北宋司天监在采用雕版印制历日之初,均是交由侯姓之民发售,但或因价钱较贵,以致中国民间私印有所谓的小历者,每本只索价一、二钱。神宗熙宁四年(1071),施行新法的王安石为扩增财源,严禁私自印售小历,并由官府印制大历,以每本数百钱的高价发卖。[3]元代元文宗天历元年(1328)为例,当年全国售卖的官印黄历(古人常称为“历日”)就高达三百多万本,平均约每四户列入户部缴税名册的人家,即拥有一本官方印售之历。绝对是该年全世界最畅销的单一书籍。而政府卖历的收入,更高达当年全国岁赋钱钞部分的千分之五!所以在政治和经济两方面的考量之下,无怪乎元律中会对私自印售历日者采取相当严厉的惩罚,其条文曰:诸告获私造历日者,赏银一百两。如无太史院历日印信,便同私历,造者以违制论。[3]明代在明朝出版的黄历封面上,也都印有一则告示,宣称每本黄历都必须盖有钦天监的印信,否则便视同私历,盗印者如被查获,将被处以斩首的重刑,密告者则可获得赏银五十两。清代然而部分偏远地区,因不能及时获得当年的官历,故私历的出现一直无法禁绝。中国民间术家在重利的吸引之下,并为了满足大家对术数的高度需求,一直私下编印年度通书,它除了涵盖黄历的形式之外,还又再增添了不少与趋吉避凶相关的规则和内容。清乾隆十六年(1751),律例馆终于顺应社会的现实,议决准许中国民间翻刻官印的黄历,且不须盖钦天监的印信,在这条新的法令之下,刊行黄历不再有违法之嫌。而许多选择家更开始公开树帜出版以己名或堂号为标志的年度通书,积极争夺这一广大市场。于是,历书有了较大的演变,日历上内容十分丰富,除记载日期、干支、二十四节气表及相关的注释外,还印有《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朱子治家格言》,世界各国国旗、《增广贤文》、各种联对、谢贴、呈文诉状、民间偏方、张天师祛病术、九九消寒图等等,琳琅满目。一本历书成了小百科全书,有人戏称,一册历书在手,可以“万事不求人”。[4]继成堂通书相关资料(3张)嘉庆二年(1797),以继成堂通书为例,不仅风行于南方沿海各地,甚且销售到海外。不过,黄历的术数内容常被批评为迷信。信奉基督教的太平天国颁行的黄历就删去所有禁忌,只注明节气与礼拜天;清宣统年间颁布的黄历,也禁止刊载宜忌、冲煞、方位、流年、太岁;而台湾日治时期的黄历,也只有“宜”而无“忌”;台湾光复后,又全都恢复了。民国民国三十七年历书历书改革为“阴阳合历通书”。孙中山先生提出用西历,就是现在的公历。于是,黄历中又增加公历的内容。古时历书系由钦天监发布,民国之后则是由五术、择日师排出“通书”,各地命相师可挂上各家堂号另行出版,或卖出版权由公私机关印行当赠品。私人的书局也开始印皇历,有人就借用轩辕黄帝的“黄”字,把“皇历”改叫“黄历”,也叫“时宪书”,进而演义成黄历是由轩辕黄帝创制的。但其实这只是后人的编造。[5]当代千馀年来,黄历一直是中国民间最畅销的书籍!丝毫未见遭时代淘汰的迹象。即使民国成立以后,在科学主义思潮的冲击之下,通书也仍持续发行,实在是出版史上的一大异数。如台湾地区每年印制的黄历大约为五、六百万本左右。台湾的黄历、通书大约三分之二都宣称是从两百年前福建洪潮和的“继成堂”通书传承而来;香港流行的源头则是广东“崇道堂”罗传烈通书。不少现代人对黄历有很深的依赖。学者认为,黄历流行千年反映了华人因为生活的不确定性。通书中包含了大量与吉凶趋避或生活礼俗相关的内容,虽然在每一时代里,它都属于不登大雅之堂的通俗出版物,但因中国人对择吉思想的笃信,导致选择术得以在时空上长期制约了社会中的许多活动(如建筑动土、丧葬喜庆、甚至选举登记等)。故有关通书或黄历的研究,除有助于我们更具体地了解术数在社会中的传递方式和其影响的层面之外,我们也有很好的机会把它变成一把开启了解古代通俗文化和日常生活之门的锁钥,值得学界和民政当局给与较多的关注。黄历与择吉术编辑中国传统的选择术,早在秦汉时期就已相当成熟,当时《日书》中所记占候时日宜忌的内容,不仅涉及嫁娶、出行等日常行事,亦牵涉攻伐、出兵等军国大事。历代官方天文机构的职掌,除包括推算历法和观测天象外,还需负责处理选择事,如东汉时期天文官的职责就包括:“凡国祭祀、丧、娶之事,掌奏良日及时节禁忌。”稍后,在官方的天文机构中更出现一部门专责此类事情,宋、元时,称之为三式科,在清代则称作漏刻科,此科在清初的职掌为:相看营建内外宫室、山陵风水,推合大婚,选择吉期,调品壶漏,管理进楼,郊祀候时,兼铺注奇门出师方向,表面上虽较东汉复杂,其实两者的内容在一千多年间并无太大出入。从元代开始,以迄清末,政府更在州县广设有阴阳学,与儒学和医学鼎足而三,以处理地方上有关卜择时日、相关面势向背之事。明嘉靖(1522-1566)年间,在福建建阳县儒学的四百多部蒇书中,也可发现约有五十种术数类的书籍,其中《魁本百中经》、《关煞百中经》、《万年一览》、《大百中经》、《台司妙纂》、《通书大全》、《历府通书》、《克择便览》等,即与选择术相关。透过官僚以及教育体系的认可,选择术在中国社会的影响力因此日益深化。如以明代为例,我们在《居家必用事类全集》、《士商必要》、《便民图纂》等中国民间编印的日用百科,以及御匠司和内医院官员所出版的《鲁班经》、《针灸择日编集》等专门书籍中,即均可见到丰富的趋避内容。在史书中偶亦可见古人择吉行事的具体材料,如东晋元帝将登阼,太史令陈卓即曾与奉旨择日的戴洋,为何日较吉而相互辩难。康熙在指派其所宠爱的王辅臣出镇平凉时,还下旨命钦天监为其择一出行的吉日。清代直省各督抚在奏事时,更大都选择吉日以呈递奏折,以致每逢不宜上册表章之日,往往全无奏折。此外,在古代的通俗小说中,也有相当丰富的内容。然而诸如《日书》的性质乃属术家所用的专门参考工具书,一般人或不易卒读。当时民众如欲择吉避凶,恐均需问询所谓的日者,此故考古出土的汉简残历,主要在记月尽大小和日序干支,只少数历中偶尔注有八魁、反支或血忌等神杀(又称神煞〉之名。唐代以后,随着雕版印刷技术的成熟,历书上有关行事宜忌的内容开始大量出现。历书的种类也随着选择术的深入社会而日趋繁杂,如以明清两代为例,钦天监每年除上呈供皇族专用的上历、皇太后历、东宫亲王历等历之外,还编撰有供社会大众使用的民历(此即皇历)和七政历(记七政四余之行度)。其中皇族专用之历和民历的格式大致相类,仅依使用者身份的不同,而有部分铺注的内容相异,如在御览的上历中,即加注有颁诏、出师、招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