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郑州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及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兼顾,确保铁路交通安全和施工安全。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第2条营业线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包含临管和代维修线路)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铁路交通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主要项目如下:1.施工作业⑴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⑵跨越、穿越线路、站场,架设、铺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⑶在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⑷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⑸在信号、联锁、闭塞、CTC/TDCS、列控、信息等行车设备上的大中修施工作业。⑹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大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工作业,接触网大修作业。⑺减速顶、停车器等设备的大中修作业。2.维修作业维修作业应利用“维修天窗”进行,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2-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主要项目见附件1。第3条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铁路交通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天窗,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第4条铁路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切实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二、天窗和慢行的规定第5条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铺画列车运行线或调整、抽减列车运行线为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预留的时间,按用途分为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规定如下:1.施工天窗:技改工程、线路大中修及大型机械作业、接触网大修时,不应少于180分钟。2.维修天窗:双线不应少于90分钟;单线不应少于70分钟。维修天窗必须按列车基本运行图组织兑现。维修天窗在时间安排上应与施工天窗重叠套用。除黄金周及铁道部调度命令停止外,原则上不得停止天窗。春运期间提速区段或天窗错牙区段隔日给点;非提速区段应安排每周不少于2天的图定天窗。在完成集中修的地段,根据铁道部要求,铁路局适当调整维修天窗和作业次数(考核基数不变)。维修单位不需要时,可不申-3-请或减少天窗时间,不计入天窗修考核。3.各条线路天窗时间和位置在编制列车运行图时确定,铁路局调整繁忙干线和影响跨局运输的干线天窗必须报铁道部运输局批准。繁忙干线及干线名称见附件2。4.双线车站同时影响上下行正线的渡线道岔或影响全站信号设备正常使用的电务为主、工务综合利用的设备检修,每月应保证4次垂直天窗,其中两次不少于30分钟、两次不少于20分钟。编组、区段站,可按接发列车方向划分联锁区,按联锁区每月应保证2次不少于30分钟封锁时间。5.编组、区段站接触网停电时间由各大站区在联合文件确定,报铁路局备案。电气化双线区段,每个供电臂每季度应保证1次不少于30分钟的垂直天窗。6.不影响跨局运输的干线和支线施工,天窗时间和次数由铁路局适当调整。第6条为做好日常运输调整工作,全局周六、周日停止安排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货物列车对数小于8对的区段除外),不影响局间分界口运输的区段由铁路局调整。遇有成段清筛道床、更换钢轨、更换轨枕及成组更换道岔等连续性施工,只安排周六停止施工。第7条各项施工、维修作业要采用平行作业的方式,综合利用天窗,提高天窗的利用率。要严格按照运行图预留的慢行附加时分控制线路慢行处所,原则上单线1个区段慢行处所不超过2处,双线1个区段每个方向慢行处所不超过2处,同一区间内慢行处所不超过1处(包括施工慢行处所)。各项施工要按规定控制慢行距离和慢行速度,桥涵顶进施工慢行限制速度为45km/h,特殊情况由铁路局施工领导小组确定。针对施工需要,编制了施工分号运行图时,可依据慢行附加时分,适当增加施工慢行处所。滚动施工阶梯提速,按一处-4-慢行处所掌握。第8条除路局文件规定的大站区外,在不影响正线的情况下,各站到发线及其他站线设备的检修,可以安排在正线“天窗”时段之外,由设备管理单位提报计划,运输处纳入“月度维修计划”。单独统计,纳入考核。三、施工等级的划分第9条营业线施工等级分为三级(一)Ⅰ级施工:1.繁忙干线封锁5小时及以上、干线封锁6小时及以上或繁忙干线和干线影响信联闭8小时及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施工。2.繁忙干线和干线大型换梁施工。3.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4.正线整组更换1/18及以上道岔施工。(二)Ⅱ级施工:1.繁忙干线封锁正线3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4小时及以上的施工。2.干线封锁正线4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6小时及以上的施工。3.繁忙干线和干线其它换梁施工。4.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以内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大型养路机械维修、清筛,更换钢轨和轨枕,以及不影响正线行车的更换道岔施工除外。5.繁忙干线、干线影响时间不足上述条件的以下施工项目:-5-(1)同一站(场)正线一次更换2组及以上道岔;(2)新线引入、既有线改线拨接;(3)特大桥明桥面成段更换桥枕;(4)10m或三孔以上立交架空或顶进;(5)大型信联闭换装施工;(6)集中联锁设备换装;(7)驼峰自动化设备换装;(8)整组更换一、二部位车辆减速器;(9)同一站(场)一次更换5组及以上软(硬)横跨;(10)一次更换2个锚段及以上的接触线或承力索;(11)正线接触网停电3小时及以上的施工;(三)Ⅲ级施工: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主要项目有:1.大型养路机械维修、清筛,更换钢轨和轨枕,以及不影响正线行车的更换道岔施工;2.线路清筛及更换枕下道碴,成段更换或方正轨枕或桥枕;3.长大坡道、小半径曲线、调整平纵断面的大修施工;4.拨正钢梁、圬工梁,抬高或降低桥梁,桥梁扩孔;更换桥梁支座或支承垫石,支座垫砂浆厚度超过50毫米;5.隧道拱顶漏水整治;6.更换桥上温度调节器及其主要部件;7.一次连续更换钢轨超过100米;8.拆开钢轨接头,成段整正轨缝并插入短轨头;9.一次起、拨道量超过40毫米;10.无缝线路应力放散;11.成段清理危石。12.自动闭塞区段停用一个站间闭塞进行换装施工;13.整组更换三部位车辆减速器;-6-14.更换电动转辙机10台及以上;15.整套更换电源屏;16.更换或接续电缆、处理电源不良、成批更换配线或器材影响全站或一个咽喉、一个站间区间;17.更换TDCS、CTC、CTCS2主要硬件设备或软件影响一个调度区段以上或停用该系统30分钟以上;18.更换控制台(计算机联锁显示器除外);19.架设(更换)800米及以上接触线或承力索;20.更换上下行渡线接触悬挂;21.单个停电点内架设(更换)1500米及以上附加悬挂;22.单个停电点内新立5根及以上接触网支柱23.单个停电点内更换10套及以上支撑装置;24.架设硬横梁或更换软横跨;25.更换或投运变电所主变压器;26.更换变电所交、直流电源装置;27.变电所(含大型开闭所)全所停电检修;28.变电所(含开闭所)综自、远动系统改造;29.站台、风雨棚、客车上水设备大修。四、施工组织领导第10条为加强营业线施工的组织领导,铁路局、主管业务处、站段针对每次施工应成立相应的施工领导小组。Ⅰ级施工由铁路局主管运输副局长、有关主管副局长担任施工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总工室、安监室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Ⅱ级施工由铁路局运输处、有关业务处主管副处长担任正、-7-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总工室、安监室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主管人员组成。Ⅲ级施工由车务段(直属站)主管副段长(副站长)、设备管理单位主管副段长(或以上单位的指定人员)担任施工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施工等有关单位成员组成。第11条施工领导小组的职责:1.Ⅰ、Ⅱ级施工领导小组负责审定相应施工等级的施工方案、施工过渡方案、施工安全措施。2.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解决营业线施工、运输、安全等问题,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3.负责施工组织协调工作。检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掌握施工进度,维护施工期间的运输秩序,协调解决施工各部门临时发生的问题。4.负责对施工进行全面总结。第12条施工现场由施工单位明确施工负责人;两个及以上施工单位综合利用天窗在同一区间作业时,由运输部门指定施工主体单位,明确主体施工负责人。主体施工负责人负责协调各单位施工组织,并对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负责。各单位必须服从施工负责人指挥,按时完成施工和维修任务,确保达到规定的列车放行条件。两个及以上单位作业车进入同一个区间移动作业时,由主体施工负责人统一划分各单位作业车作业范围及分界点,作业单位必须按规定分别进行防护。施工前,由施工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行规》中“综合‘天窗’修实施办法”第19条的规定,明确详细的作业范围及分界点,明确施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制订细化措施,作为施工组织措施的组成部分,经铁路局批准后实施。-8-第13条为强化天窗修的管理,铁路局成立天窗修领导小组,下设天窗修管理办公室。其主要职责:加强天窗修管理和考核工作,检查指导有关单位实施天窗修基础管理、现场作业及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协调、解决天窗修出现的问题,负责考核天窗兑现率和利用率,定期总结工作,不断提高天窗修质量。运输、机务、工务、电务、建设部门是实施天窗修的主要责任部门,要确定专(兼)职管理人员,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部门天窗修的日常管理工作。五、施工计划审批权限第14条营业线施工实行铁道部、铁路局、车务段(直属站)分级管理、逐级审批制度。1.铁道部审批的施工计划⑴影响跨局旅客列车停运、变更运行区段、改变始发终到时刻和局间分界站运行时刻。⑵影响繁忙干线和干线跨局货物列车停运。⑶调整繁忙干线和干线跨局货物列车编组计划。⑷调整繁忙干线和干线跨局车流运行径路,实行迂回运输。⑸变更繁忙干线和干线跨局货物列车牵引定数。⑹编制跨局施工分号列车运行图。⑺繁忙干线封锁正线180分钟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240分钟及以上的施工。⑻因特殊原因,繁忙干线(侯月线、新焦线新乡至月山段、新菏线除外)慢行处所超过第七条规定时。繁忙干线施工慢行区段划分见附件3。铁道部审批的施工计划,应明确施工项目、时间、地点、工作量概况、跨局运输调整措施,并提出相关要求。2.铁道部负责审批的施工计划以外的施工及维修天窗,全-9-部由铁路局负责审批。3.车务段(直属站)负责维修天窗作业计划的编制。第15条大型客运站、枢纽、繁忙干线和干线影响较大的Ⅰ级施工,按规定须铁道部审批时,由铁路局主管领导亲自组织研究,提出施工方案、运输组织和安全措施等报铁道部运输局。第16条影响行车或影响行车设备稳定、使用的施工项目未经申报批准严禁施工,擅自施工或擅自扩大施工内容和范围的,一经发现立即停工并追究施工单位责任。六、施工方案审核程序第17条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制定,经相关设备管理单位会签后,上报铁路局各业务处(室)。其中:建设项目(含路外)施工方案应先报项目管理机构审查,再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室)审批;郑州中原铁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郑州铁路局工程公司中标承建的工程项目,编制的施工方案经相关设备管理单位会签后,报铁路局相关业务处(室)审批,同时确定施工等级。提报的施工方案应包括:施工项目及负责人、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及限速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