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分公司财务管理核算与薪资考核办法1.资金来源与使用范围1.1资金来源销售回款额的5%作为销售分公司的销售费用来源1.2资金使用范围销售分公司的所有费用的支付2.款项支付要求与规定2.1在公司正常财务核算标准范围内,由经办人申请、分公司经理同意、财务部经理审核后方可报销。2.2款项的支付和费用的报销必须手续齐全、票据合法、内容真实完整、账务处理规范。2.3超标准费用的报销必须事先征得公司总经理同意并签字,报销时财务人员方可受理。2.4销售分公司经理所发生的费用必须经公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2.5严格控制佣金、回扣及无发票的支出。上述费用的支付实行事前业务员洽谈,部门经理确定并形成报告,分公司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财务人员方可支付的程序。3.费用标准销售分公司的差旅费标准、招待费标准、办公费标准报公司批准备案。各费用标准的明细附后。4.工资与统筹4.1销售分公司工资标准的制定与发放由分公司自拟,公司批准备案。每月发薪前须向公司申报工资明细表,总经理批准,公司劳资部门对其进行额度控制与管理。4.2员工的各项统筹、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项目由总公司统一管理代扣代缴,当月结算不得拖欠。5.核算与报表5.1财务人员必须知法守法准确核算、认真负责把关,按会计法、税法及公司的各项具体要求进行日常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及财务报表工作。5.2按公司统一要求的格式、内容及时间上报各种财务报表。有:周报、月报、季报及公司要求的其它报表及年终财务决算报表。5.3实行指标管理收、支按部门划分的分部核算制。财务按销售公司现有的5个部门进行分部核算,计算各自的收支状况和计划执行情况。5.4严格物资出入库手续。业务部门设专职保管员(统计员),对产品采购及物资出入等业务进行帐簿与实物的统计管理。负责入出库单的填写、传递与报表。每周、月与财务对帐确保与财务帐帐相符,对库存物资账物相符。6.合同管理合同是会计核算与监督的重要依据,销售与采购合同须在财务部门留存备案。7.营销人员薪资考核办法7.1薪资的组成月工资=基本薪资+回款提成奖×50%+回款提成奖×50%×年终考核系数7.2薪资的考核7.2.1月工资应扣除个人所得税及公司规定的相关费用。7.2.2货款回收款以合同价格为依据,由于其他原因增加的合同额及回款不计入个人考核范围。7.2.3项目含质保金的合同无其他原因,当质保期到期一个月后仍未催回,从第二个月开始按质保金额的千分之五逐月从个人工资中扣除。7.2.4营销人员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出勤或加班的均不发加班费。7.3公司指派项目的回款额提成系数根据具体项目制定奖励办法。8.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