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679282636关于在全县基层党组织进一步开展“党建工作日”的通知201X/X/XX关于在全县基层党组织进一步开展“党建工作日”的通知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工委):为进一步抓好党员教育管理,促进全县党建基础工作正常开展,经研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定于每月开展“党建工作日”活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时间及方式(一)工作时间:每月9日(各单位如有特殊情况,可做适当调整),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活动,每次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天。(二)工作方式:乡镇由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每月“党建工作日”开展的具体时间及工作事项,由办点干部带头到村(社区)支部落实;县直各单位由党组(工委、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每月“党建工作日”开展的具体时间及工作事项,并指导下级支部同时落实。二、工作内容重点抓好党建基础工作的开展,以每月必须开展的活动为主,同时按上级要求,完成当月的工作任务。(一)开展“两学一做”。按“三会一课”的要求,完成“两学一做”规定动作。一是完成一次集中学习;二是开展好“四讲四有”的专题讨论;三是对前段“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回头看,对未开展的工作要抓紧完成。(二)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党员以支部为单位,按照支部决议、总支部审查、党员委审批的程序进行。基层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和群众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双推”工作,以及召开党员大会研究表决发展党员工作。(三)支部书记或办点干部讲党课。县直单位党组织要组织全体党员,由单位主要领导上一堂党课;村(社区)党组织由办点干部或支部书记讲一堂党课。(四)开展义工活动。以党支[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