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916371902关于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及批复201X/X/XX中共XX市XX机关委员会关于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中共XX市直机关工委: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机关党委自2013年4月换届以来,现任期届满,经局党组同意,机关党委研究决定,拟于2018年1月上旬,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一、委员设置及构成(一)新一届机关委员会拟设委员9名,实行差额选举。其中: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纪律检查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青年委员、妇女委员、群团委员各1名。经局机关党委提名,各支部(总支)酝酿并广泛讨论一致推荐并报局党组同意,XX(女)、XX、XX、XX(女)、XX、XX(女)、XX、XX、XX、XXX、XX11名同志为第五届机关委员会委员候选人,XX同志为机关委员会书记候选人,XX同志为机关委员会副书记候选人。(二)新一届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拟设委员5名,实行差额选举。其中:书记1名,党风教育委员1名,督查监察委员2名和案件查处委员1名。经局机关党委提名,各支部(总支)委员会酝酿并广泛讨论一致推荐并报局党组同意,XX(女)、XX、XX、XX(女)、XX、XX(女)6名同志为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XX同志为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候选人。二、提名和选举产生办法在机关党委进行动员的基础上,以支部为单位由各支部组织党员进行酝酿推荐提名,机关党委根据多数支部和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机关委员会[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