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科管理制度为了满足矿山安全生产的需要,保证各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转,巩固质量标准化,完成机电各项任务,机电科特制定工作管理制度,望全科管辖内干部职工认真遵照执行。一、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牢固树立矿兴我荣、矿衰我耻的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与矿、科保持高度一致。二、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矿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及公司、矿举办的各种活动期间的要求,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三、各工区正、副区长,每天下班前向科长汇报一天的工作情况,以备第二天开生产作业会。四、严格执行值班制度,按排定的值班表进行值班。值班期间及时汇报并组织有关人员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执行矿要求的汇报制度及时向机电科汇报。五、严格执行劳动纪律与考勤制度。1、“三八制”员工休班按照轮休执行,由班组、工区领导批准,每月不得少于三天(不包括承包岗位人员)。2、非“三八制”员工周六下午及周日为正常休息时间,确因工作需要无法休息的,可以安排休息的,可以安排缓休,一周内缓休时间不得超过1天半。缓休要办理请假手续。六、假期管理(一)事假管理1、员工因事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岗,无特殊情况事后补条无效。2、员工请假,1天内由部门负责人签批;2天由分管矿长签批;3天以上由矿长签批。(二)伤病假管理1、员工生病或非因工(公)负伤请假,须先由矿职工医院大夫诊断,确需请假治疗的,诊断大夫签署意见,写清楚休息时2间,由医院院长签批,并同时履行请假手续。2、长休病假人员,每月月底经医院签署证明,送交劳资科。3、因特殊情况不能先交病休证明和诊断意见的,可由他人代办或补办手续(只限两天以内),无手续一律按旷工处理。4、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医疗期规定如下:(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为9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为9个月;在本单位工作年限10年以上15年以下为12个月;在本单位工作年限15年以上20年以下为18个月;在本单位工作年限15年以上为24个月。(3)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5、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请假期间不计算出勤,每天发放生活补助费10元。(三)婚、丧、产、探亲假管理1、婚假:请婚假需由工会计委主任签字后转本部门,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执行,婚假假期一般为七天,25周岁以上的17天。婚假有效期内计算出勤。系承包部门员工的,婚假时间计入当月总考勤。婚假期间遇到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假期不顺延。2、产假:产假假期一律为3个月(流、引产假由计生办根据规定批假),大龄26周岁以上的为5个月。产假(包括流、引产假)规定假期内每天10元生活费,产假期满上班员工哺乳期为一年(孩子出生起计算),每天给予2小时的哺乳时间(上3午晚来1小时,下午晚来一小时,路程包括在内)。3、丧假:丧假(只限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或公、婆死亡请假)七天》岳父或岳母死亡,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1-3天的丧假。丧假由部门负责人证明、劳资科长签字后生效,丧假有效期时间计算出勤。4、探亲假凡家距超过500公里的员工可享受探亲假。探父母假每四年一次,每次20天;探配偶假每年一次,每次20天。往返路程时间计算在探亲假内。原则上不得跨月请假。探亲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探亲期间按照国家标准支付待遇,正式退休、内退(包括病退)及长期工伤人员不享受探亲待遇。请探亲假先由本人提前10日向本部门提出申请,按照正常请假程序办理手续后报劳资科审核,符合条件方可休假。否则,一律按旷工论处。七、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自的岗位责任制度、安全规程等各项制度,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不得穿裙子和拖鞋、不准带孩子上班,不准在工作场合会客、打闹,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不准打盹睡觉,不准脱岗,不准干私活,否则一经发现按“三违”论处。八、对不服从工区或班组安排工作的、酗酒闹事、吵架、打架斗殴等行为的,工区或班组有权停班,停班无理取闹者移交保卫科处理。凡停班者工资停发。对停班检查后通知上班无故不上者,按旷工论处。九、各机台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认真清晰地填写各种记录,保持设备和室内外卫生,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否则每发现一次扣个人达标分2分。各机台记录出现乱画或少张,机台当班人员没查出来的,扣个人达标分2分,班长达标分3分。十、各机台人员要熟悉设备的性能原理,按规程操作,做到“会操作、会保养、会维修、会排除一般故障”,一旦发现故障及时汇报车间或维修工,对发现故障不及时汇报或不及时处理的,除按影响时间罚款外并加罚50元。导致事故扩大者,一律按“四不放过”原则分析,对隐瞒事故者,根据情况严肃处理。4十一、关于矿对科所辖各部门考核出现扣分情况作以下规定:以上惩处每月底公布。5设备选型、购置制度一、主要生产设备的选型购置,要在机电矿长(分管)或总工领导下,有关部门参加(机电、企管、技术、设备、供应、财务、使用部门等)共同进行经济技术论证,作出购置决定。二、由设备管理部门根据购置决定,填写《选型报告》,提出选型依据,必要时可进行调查或考察,议定人员要在报告上签字。三、由矿分管部门负责签订购置合同。四、选型报告和购货合同要一式三份,由设备、供应、财务部门各执一份,以便办理催货、付款、收货、保管等。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制度一、要做好设备卸车、保管工作。二、安装前,由设备管理部门在十五天前,约定制造厂家,参加开箱、组织使用部门、档案室、供应部门共同开箱验收,并填写《开箱验收单》、《备件附件清单》等。三、根据产品说明书等文件及有关技术标准,组织编写调试、安装规程、安装质量检查验收标准、维修保养规程、润滑图表及周期,五定卡片,预防性检查、周期、标准和设备卡片。四、技术部门和使用单位,制定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人员培训。五、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设备安装,按矿长或总工审批的平面布置图进行。六、安装后,由设备管理部门、安装部门、使用部门作安装质量检查,(精度检查),空运转及负荷试车,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填写《设备移交验收单》。七、办理《投产通知书》,通知财务建帐、建卡、建档,开始折旧。设备更新改造制度一、矿有关部门要制定中、长期更新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有进度要求、实施效果、效益。6二、改造可结合大修进行,改造后要办理增值手续。三、改造后带来的安装维修、操作等方法的变更,要有设备、技术等部门提出相应的改动,必要时要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四、重要设备更新必须进行技术经济论证。按规定进行审批。备件管理制度一、立备件制造、定货、检验、领用、保管等管理办法。二、自制、购买备件,必须结合生产需要,结合库存,有计划的加工进货,防止积压。三、合理制定消耗定额、储备定额,做好旧件回收、修旧利废工作。四、按图纸要求进行加工、验收、入库。五、加强仓库管理,防锈、防腐、防霉、防变形、防火,做到帐、卡、物相符。六、仓库要定期进行清点检查。设备封存、报废及闲置管理制度一、封存(启用)设备均需填写《封存(启用)报告书》,经设备管理部门和企管部门会签后方可。二、报废设备应由使用部门申请,填写《设备报废申请表》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坚定,签署意见后,由分管矿长批准,转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备案。三、封存、闲置、报废设备在停用、调出前要进行妥善保护处理。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一、科学管理,资料完整、准确,及时地为设备管理和维修工作服务。二、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编号、校对、保管及借阅等。三、明确管理范围,建立责任制。四、建帐、建卡。五、符合档案法的有关规定。接地装置的检查和试验制度一、有值班人员的机电硐室和有专职司机的电气设备的保护接7地,每班必须进行一次表面检查(交接班时)。其他电气的保护接地,由维修人员每周不少于一次的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将检查的问题做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二、电气设备在每次安装检修或移动后,应详细检查电气设备装置的完善情况。三、检查发现接地装置有损坏时,应立即修复,接地装置未修复前禁止送电。四、每年至少要将主接地极或局部接地极从水仓或水沟中提出,详细检查一次,如发现接触不良或锈蚀严重等缺陷,应立即处理。五、井下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的测定,要有专人负责,每季至少一次,并将测定数据做好记录。六、在有瓦斯及煤尘爆炸危险的地方进行接地电阻测定时采用安全无火花型摇表,并采取一定的措施,报有关部门审批。漏电保护的检查和试验制度一、对进行使用的检漏继电器,必须设置专人进行维护、检修。二、检漏继电器在入井前由机厂检修电工进行检查、试验,符合要求方可下井使用,试验内容:⑴检查爆炸外壳是否符合要求;⑵检查内部接线、元件是否正确完好;⑶检验检漏的绝缘阻值是否符合规定;⑷做交流耐压试验;⑸做模拟网络补偿电容电流效果的测定。三、运转值班员每天应对检漏继电器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试验,并做好记录。四、运转电工班在瓦斯检查员的配合下,每月至少对检漏继电器进行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过流短路保护的校验和管理制度一、运转电工班负责低压电气设备和高压配电箱保护装置的整定和管理工作。二、新投产的采区有关电气工程设计,应按规定对保护装置进行选择、检验和整定。8三、机电科应备有实际的供电系统图板,图板上注明电气设备型号、容量、电缆线路规格、长度、及短路电流值和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四、采区新安装的电气设备保护装置应由运转工区电工按照整定值进行调整,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由机电维护工按整定值进行调整。五、运行中的电气设备保护装置,由电工负责定期检查,如发现有误动作或整定值选择有差错时,应由机电技术员或机电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的改动,其他人员不得任意变更。六、为了便于检查运行中的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应在开关上挂一块牌子,牌子注明该点的短路电流值、开关整定值、整定日期和整定人等。七、当高、低压开关在机修厂检修时,对其保护装置应同时进行校对,使之符合要求,以便在井下使用时,可以根据其刻度能正确的调整。八、开关在井下使用超过6个月时,应对其过流保护装置进行一次检修和调整。设备检查、评比、奖惩制度一、矿机电综合管理组负责全矿的机电检查评比和奖惩。二、管理组对照矿发《关于设备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电缆五小电器管理规定》的文件的规定,对全矿使用的设备电缆、五小电器等,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指出问题,限期让使用单位整改。三、管理组不定期地对各单位发现的问题,对照整改单进行复查,对整改不合格或不整改的单位按规定进行奖惩。防爆电气入井检验制度一、机电科设专职防爆检查员,对全矿入井设备进行防爆检查和检验。二、防爆检查员对机修厂或购进的完好设备进行检查验收,防爆合格的张贴合格证,注明时间、型号、检验人。三、设备管理员不得发放无设备防爆合格证的设备,否则追究其9责任。四、副井把钩人员,在下设备时,必须认证后方可准许下井,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设备事故管理制度一、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并保护现场。二、现场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汲取教训。三、填写《事故报告单》。四、重大事故必须立即上报机电科、分管矿长及上级有关部门。五、事故报告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隐瞒、推卸责任。六、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七、事故报告要存档。职工培训制度一、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本科所辖单位职工安全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操作技术规程》的有关内容,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本制度。二、培训工作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安全意识、安全法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教育。三、特殊工种及班组长要熟知本工种的《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熟悉本岗位的质量标准、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