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三包管理制度为了加强门前三包卫生区域的管理,维护大厦的整体环境的整洁,依照《上海市市容和环卫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具体规定,一、保洁范围及标准:范围:确定为1500平方米。向左延向右延前宽(最宽/最窄)向后浦东南路528号50米50米6米(/)600平米北侧25米25米3米(/)150平米南侧25米25米3米(/)150平米西侧50米50米6米(/)600平米二、门前环境责任区保洁标准:地坪:人行道清洁,墙角清洁,树干周围地坪清洁,无痰迹,无粪便污水,无瓜皮、果壳、纸屑,无砂石等废弃物。自设垃圾容器整洁,及时清除容器内垃圾杂物。三、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区保洁标准:设置与垃圾、粪便产生量相适应的容器,落实防止飘浮物流出责任区的措施并保持责任区内水域清洁。四、责任单位拒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制,未做好环境卫生责任区内保洁工作的,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将依法责令立即整改,并处罚款。逾期未作整改或整改不利的,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将采取代为整改措施,代为整改措施费用由责任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