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611841088xx县关于鼓励支持引导民营资本参与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落实意见201X/X/XXxx县关于鼓励支持引导民营资本参与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落实意见为贯彻落实市政府精神,加快现代化新型工业卫星城建设,根据我县实际,对民营资本参与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鼓励支持引导民营资本参与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意义加快民营资本参与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放宽非公有资本市场准入,推进公用事业基础设施领域投资主体多元化,是加快现代化新型工业卫星城建设的重要举措,对我县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各乡镇(城区)、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鼓励、支持、引导民营资本参与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意义,紧紧抓住中央、省、市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利机遇,坚持全面规划、多元投资、平等竞争、特许经营的方针,打破行业垄断,完善城市功能,提高服务水平,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可持续发展。二、突出重点,准确把握民营资本参与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准入领域和形式途径(一)准入领域对民营资本参与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凡是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具备相应资质的民营企业都可以参与建设;凡是能通过经营回收投资,获得收益的项目,鼓励民营资本参与投资、经营。根据我县实际,民营资本参与建设与经营的领域主要有:1、生态环境设施建设。包括县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场、生态公园、道路、园林绿化等。2、供热、燃气建设。包括供热、供气管道等。3、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包括县公共汽车站、停车场、货运站等。4、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包括各类工[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