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施“阳光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为加强明水(甘新界)哈密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实施“阳光工程”建设工作管理,在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阳光操作”,打造阳光工程、精品工程,根据《自治区公路建设局工程建设项目“阳光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项目部成立实施“阳光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一、领导小组组长:杨海峰二、副组长:侯高峰、黄冲三、成员:1、综合行政部部长2、技术质监部部长3、合同部部长4、财务部部长5、工程部部长四、日常工作负责人:黄冲2“阳光工程”领导小组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逐步建立健全实施“阳光工程”制度,严格按照自治区公路建设局“阳光工程”实施办法,认真抓好本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阳光工程”管理工作。2、制定推行工程建设项目“阳光工程”实施意见,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工程建设项目各部门落实“阳光工程”实施情况。审定指挥办公室公开事宜及重大公开事项,对公开事项所引起的社会及个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整理分析、归纳、汇总、上报,并及时向有关单位或部门提出整改反馈意见。3、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自治区公路建设局“阳光工程”实施办法要求,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实际,对各部门实施“阳光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对实施“阳光工程”过程中所遇到的疑难问题,研究解决或及时上报明哈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指挥部。4、召集工程建设项目各部门有关“阳光工程”领导小组联系会议,认真听取各部门在“阳光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合理化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且及时向公路建设局汇报,做好“阳光工程”的落实工作。5、定期向指挥部汇报“阳光工程”实施情况总结、建议或意见。3实施“阳光工程”领导小组组长职责一、项目部经理为“阳光工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实施“阳光工程”建设工作全面负责。二、认真执行自治区公路建设局有关实施“阳光工程”建设各项规定,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阳光工程”建设工作。三、定期主持召开实施“阳光工程”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研究安排布置本工程建设项目的“阳光工程”建设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检查与考核办法,落实“阳光工程”建设责任制。四、加强对本单位实施“阳光工程”建设相关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督促检查各部门及各施工队伍建设项目“阳光工程”工作计划及各项制度、方案的实施,了解掌握工程项目实施“阳光工程”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促使“阳光工程”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五、做好对项目部实施“阳光工程”建设的检查指导与定期考核工作,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理、收集、上报。,对违规违纪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六、负责召开各部门实施“阳光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定期联系会议,互通情况,交换意见,安排工作,讨论实施“阳光工程”建设的疑难问题及解决办法。七、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工作,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4实施“阳光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一、对分管部门和分管工作中的阳光工程负责,其工作向阳光工程领导小组组长负责。二、协助组长做好对本单位实施“阳光工程”建设相关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了解掌握工程项目实施“阳光工程”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三、积极协助组长做好传达上级的文件精神及制定工作计划、措施,落实阳光工程责任制。四、协助组长做好对各部门落实阳光工程制度、措施的监督,积极做好阳光工程检查与考核工作。五、协助组长做好本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落实阳光工程公开的监督工作,做好对本项目实施阳光工程中好的做法、建议及疑难问题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六、及时向组长汇报工作,并完成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5“阳光工程”实施细则为加强明水(甘新界)至哈密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廉政建设工作管理,全面推行“阳光工程”建设,使本项目部管理全过程实施阳光操作,促进本项目优质、廉洁、安全、高效,根据《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工程建设项目“阳光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明-哈高速公路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以党的“十七大”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依法行政、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原则,以政策公开、政务透明、准确及时为基本要求,以明确责任、强化监督为管理手段,严格落实《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工程建设项目“阳光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在工程建设项目全面推行“阳光工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保证公路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二、责任主体和实施范围明水(甘新界)至哈密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第四合同段从工程实施至交工验收过程各主要环节,都必须实施“阳光工程”八公开(工程管理公开、征地拆迁管理公开、设计变更管理公开、计量支付公开、质量检查结果公开、资金拨付与使用公开、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公开、大宗物资采购公开),落实“六项内容”(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公开监督6部门)。实施“阳光工程”的第一责任人是公开主体的主管领导人(项目部主管负责人)。三、实施内容和要求(一)工程管理公开本项目部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管理,科学组织,合理安排,规范化施工,标准化作业,主动接受各部门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1、项目部管理公开公开主体:项目部公开内容:1、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要求的公示栏内容(以指挥部规定版面)。2、网页公示内容:单位概况、单位资质、项目部组织机构、项目部单位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工程施工管理程序。3、公示栏公示内容:廉政建设、安全环保、工程管理、工程费用管理(包括物资采购、项目部费用开支)、设计变更、计量支付、合同管理(包括机械租赁、劳务合同)、农民工管理、投诉方式等内容。公开方式:公示栏等公开范围:社会公开时间:施工期7公开监督部门:当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明哈指挥部办公室(二)征地拆迁管理公开根据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有关公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要求,在征迁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当地政府部门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公开主体:项目部综合办公室(承办人:具体负责工作人员)公开内容:用地批复文件、征地总面积、补偿金额、土地单价以及相关费税,土地种类、青苗和附属物的分类,补偿原则、补偿方法和补偿标准,征地拆迁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公开方式:公告、公示栏等公开范围:社会公开时间:开工前至竣工公开监督部门:当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监察部门及国土、林业等主管部门四、实施方法和步骤本项目实施“阳光工程”过程中,必须实事求是,形成“政策透明、制度公开、要求明确、管理有效、监督到位”的长效机制,确保“阳光工程”落实到位。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根据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实际,建立健全“阳光工程”实施组织机构,逐步完善管理制度。2、明确责任8项目部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组织机制、分工明确,管理措施、考核办法健全,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做到责任到人、监督到位,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逐步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发布和反馈信息,不断完善工作运作机制,确保“阳光工程”的实施。3、组织实施1)、公路建设项目各部门根据《指挥部工程建设项目“阳光工程”实施细则(试行)》制定本项目管理“阳光工程”实施细则,对该《实施细则》明确要求有关部门公开内容,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事,要认真组织落实,及时调查研究和解决“阳光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并且提出合理化建议,上报指挥部办公室。2)、项目部对“阳光工程”实施中所公开的内容,必须经过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经项目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公示,并且填写《公示审批表》,公开内容附在《公示审批表》后进行张贴在公示栏。4、监督检查项目部各部门“阳光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考核,及时了解和掌握“阳光工程”的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施工部门,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求各部门在实施“阳光工程”中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发挥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努力打造“样板工程”、阳光工程”。95、项目部认真做好工程建设项目“阳光工程”建设工作,注意收集整理实施“阳光工程”过程好的经验与做法,对实施“阳光工程”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上报指挥部。10“阳光工程”八公开实施细则根据《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工程建设项目“阳光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及《交通建设管理局工程建设项目“阳光工程”八公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八公开的要求,结合本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阳光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一、“阳光工程”八公开实施原则:实事求是、程序规范、审核严密、资料正确、层层公开、范围适当、各负其责、责任到人。二、“阳光工程”八公开实施责任:项目部“阳光工程”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及工程建设项目“阳光工程”八公开工作负责。项目部的经理是所属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阳光工程”八公开第一责任人,行政综合部、财务部、技术质检部、合同管理部负责人为实施“阳光工程”部门第一责任人。具体工作由指挥部办公室纪检工作人员负责协调实施。三、“阳光工程八公开实施要求1、项目部行政综合部、财务部、技术质检部、合同管理部及各部门,要根据交通局党委《关于印发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工程建设项目“阳光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新公管党〔2008〕65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本部门“阳光工程”八公开实施细则。2、项目部行政综合部、财务部、技术质检部、合同管理部及11各部门提供的“阳光工程”公示信息资料,必须实事求是、数据准确、真实、及时,并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同步。对所公开的内容,确属涉及秘密的,在保密时限内可暂不公开,待解密后及时公开。3、在实施“阳光工程”八公开过程中,对落实工作不到位或不好的部门,项目部及时进行督促或通报批评,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或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4、执行办公室“八公开”内容:(1)工程管理(2)征地拆迁管理(3)设计变更(4)计量支付(5)工程管理(6)资金使用(7)农民工管理公(8)廉政建设5、监理单位“八公开”内容:(1)廉政建设(2)安全环保(3)工程管理(4)费用管理(5)设计变更12(6)计量支付(7)机械租赁(8)合同管理6、项目部管理“八公开”内容:(1)廉政建设(2)安全环保(3)工程管理(4)工程费用管理(包括物资采购、项目部费用开支)、(5)设计变更(6)计量支付(7)合同管理(包括机械租赁、劳务合同)(8)、农民工管理、投诉方式等内容。132011年实施“阳光工程”工作计划根据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在工程建设项目全面推行实施“阳光工程”建设的要求,加强明哈高速第四合同段公路建设项目廉政建设工作管理,认真做好工程项目中预防职务犯罪和反腐败工作,制定2011年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阳光工程”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依法行政、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原则,以政策公开、政务透明、准确及时为基本要求,以明确责任、强化监督为管理手段,严格落实《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工程建设项目“阳光工程”实施办法》,在工程建设项目全面推行“阳光工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参建从业人员的监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的各项工作中,从源头上防治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以保证公路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二、主要工作任务1、项目部临时党支部认真做好学习贯彻落实《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工程建设项目“阳光工程”实施办法》宣传工作,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项目部工程管理人员和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建设。142、认真学习和领会交通建设建设管理局“阳光工程”实施办法,严格按照“阳光工程”实施办法的要求,在明哈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推行“阳光工程”建设。3、建立健全“阳光工程”机制与规章制度和检查考核制度,检查与督导总监办、各驻地办、项目部推行“阳光工程”建设情况。4、在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阳光工程”过程中,注重对实施“阳光工程”步骤、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的意见反馈,并且收集、整理合理化意见,进行分析、总结、上报。三、工作计划1、在4-6月,加强组织学习《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