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各类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评选管理办法党委学工部(学生处)二〇一二年九月目录1.陕西师范大学“华藏、孝廉奖学金”评选办法2.陕西师范大学“邝淑贞姊妹助学金”评选办法3.陕西师范大学“文源奖学金”评选办法4.陕西师范大学“何崇本奖学金”评选办法5.陕西师范大学“何崇本少数民族大学生奋发有为助学金”评选办法6.陕西师范大学“何崇本新生自强成才助学金”评选办法7.陕西师范大学“慈辉佛教助学基金贷款”管理办法8.陕西师范大学“诚信助学基金贷款”管理办法9.陕西师范大学“香港培才助学金”管理办法10.陕西师范大学“毅宁”贫困大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11.陕西师范大学“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12.陕西师范大学“菩提教育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13.陕西师范大学“诺基亚大学生助学基金”评选办法14.陕西师范大学“资生堂集团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15.陕西师范大学“BeverlyChienGraham”纪念奖学金评比办法16.陕西师范大学“宁夏同乡爱心助学金”评选管理暂行办法17.陕西师范大学“新长城自强助学金”评选管理暂行办法陕西师范大学“华藏、孝廉奖学金”评选办法一、评奖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道德品质优良。(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年各科成绩平均80分以上,且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3)体育成绩合格,并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4)在符合前三条标准基础上,择优评定。(5)在国内外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受省级以上部门表彰并获奖者优先(主要指研究生)。二、评奖范围和金额(1)本校文科院(部)的在册研究生(硕士生、博士生)和本科生均有资格申请本奖学金。(2)华藏奖学金每年奖励22名学生,其中研究生10名,本科生12名,每名奖励100美元(按颁奖时国家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支付)。(3)孝廉奖学金评选条件同上,每年奖励研究生15名,本科生13名,每人奖励100美元(按颁奖时国家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支付)。三、评奖程序和时间(1)评奖程序学生本人申请,院(部)、处评定小组研究推荐,校评审委员会审议批准,华藏奖学金基金会核定后颁发奖金和奖状。(2)评奖时间每年评奖工作自9月底到10月中旬结束。四、该奖学金的常规工作分别由教务处、学生处和研究生处负责。陕西师范大学二〇一二年九月陕西师范大学“华藏、孝廉奖学金”申请表申请奖项:华藏□孝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学号近期免冠一寸照片院部专业年级政治面貌电话本学年度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活动时数本学年度平均成绩本学年度单科最低成绩本学年度必修课专业排名/专业人数家庭详细通讯地址/邮编本学年度获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及受助情况发表论文情况辅导员审核意见本人已审核该学生填写信息,并保证上述所填写内容属实。辅导员签名:年月日院部意见签章:年月日学生处意见签章:年月日评审委员会意见签章:年月日注:1.申请人须在申请奖项后的方格中画勾。2.本表由学生如实填写,各院部严格按照评选办法审核。3.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送奖学金设立人,一份留学生处存档。陕西师范大学“邝淑贞姊妹助学金”评选办法“邝淑贞姊妹助学金”是美籍华人苏尧华为纪念其母亲邝氏及姐妹而设立的专项助学金。其宗旨是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女大学生读完学业,服务社会。为充分发挥本助学金的激励作用,特制定本办法。一、资金来源及评选、颁奖时间(1)“邝淑贞姊妹助学金”基金会每年提供2万元人民币作为助学金。(2)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处每年九月中旬在全校范围内评选20名学生,报“邝淑贞姊妹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3)每年年底举行颁奖仪式,由陕西师范大学领导和评审委员会委员及基金会成员为获奖学生颁奖。二、评选范围及奖励金额(1)凡陕西师范大学国家正式计划内招收的二年级及其以上本科女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平均月生活费不足300元,符合获奖条件者,均可申请此项助学金。(2)本助学金每年资助免费师范生20人,每生每年资助人民币1000元,原则上连续资助学生到毕业。三、评定条件(1)遵守宪法和国家法令,遵守校纪校规,道德品质高尚,热爱社会公益事业,举止文明,生活节俭,无不良行为。(2)学习勤奋,努力钻研,学年成绩优良(上一学年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无不及格课程,二年级以上学生要求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社会公益活动,身体健康。四、评奖程序每次评奖由学生提出申请,各院、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初评后,将推荐名单及材料上报学生处,逾期以弃权处理。获奖名单由评委会审定。入选名单先行公告,三日内无异议,则此次评选生效。陕西师范大学二○一二年九月陕西师范大学“邝淑贞姊妹助学金”申请表(第次申请,曾获本助学金资助次)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院部专业年级学号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电话家庭详细通讯地址/邮编本学年度必修课单科最低成绩英语四级成绩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经济情况家庭户口城镇□农村□家庭人口总数家庭月总收入人均月收入收入来源第一学年平均成绩/专业排名/专业人数第二学年平均成绩/专业排名/专业人数第三学年平均成绩/专业排名/专业人数本学年度获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及受助情况发表论文情况辅导员审核意见本人已审核该学生填写信息,并保证上述所填写内容属实。辅导员签名:年月日院部意见签章:年月日学生处意见签章:年月日评审委员会意见签章:年月日注:1.本表由学生如实填写,各院部严格按照评选办法审核。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送助学金设立人苏尧华女士,一份留学生处存档。陕西师范大学“文源奖学金”评选办法一、评奖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学校,遵守国家法规和校纪校规,举止文明,无不良表现。(2)学习努力、勤奋,学年各科成绩平均在75分以上,单科不低于70分,二年级以上英语过四级。(3)体育成绩合格,能积极参加校、院(部)各项活动,表现好。(4)学生受到校、院(部)及省市表彰者可优先考虑。二、评奖范围及金额(1)凡我校计划内学生家庭困难或特困者,符合以上条件,均可申请。(2)本奖学金每年奖励10名困难生,每生奖励1000元人民币。三、评奖程序和时间(1)每次评奖由学生提出申请,各院(部)学工组初评后,将学生名单及材料上报学生处,由评委会审定。(2)每年评奖工作自十月中旬至十月底结束。陕西师范大学二○一二年九月陕西师范大学“文源奖学金”申请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学号近期免冠照片院部专业年级政治面貌电话家庭详细通讯地址/邮编本学年度平均成绩本学年度单科最低成绩英语四级成绩本学年度必修课专业排名/专业人数本学年度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活动时数经济情况家庭户口城镇□农村□家庭人口总数家庭月总收入人均月收入收入来源本学年度获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及受助情况发表论文情况辅导员审核意见本人已审核该学生填写信息,并保证上述所填写内容属实。辅导员签名:年月日院部意见签章:年月日学生处意见签章:年月日评审委员会意见签章:年月日注:1.本表由学生如实填写,各院部严格按照评选办法审核。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送奖学金设立人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一份留学生处存档陕西师范大学“何崇本奖学金”评选办法我校名誉教授、香港理工大学教授何崇本先生心系祖国教育事业,关注陕西基础教育发展,关心作为“西北教师摇篮”的陕西师范大学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决定在我校设立“何崇本奖学金”,以鼓励我校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毕业后献身陕西的基础教育事业,为西部大开发和振兴陕西作贡献。为使此项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公正、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一、评奖范围、名额和金额1.范围和对象。根据何崇本先生意见,本项奖学金在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旅游与环境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体育学院等10个学院的二年级以上本科生和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学生中评选。2.名额。以上10个学院每院1名,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生25名。3.金额。本奖学金包括学费和生活费两部分,以上10个学院本科生获奖者每人每年6000元人民币。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生一等奖5名,获奖者每人每年4000元人民币;二等奖10名,获奖者每人每年3000元人民币。二、评奖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举止文明,生活俭朴。2.学习刻苦,勤奋钻研,学年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且外语通过四级考试。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4.热爱所学专业,热爱教师职业,并立志毕业后从事基础教育事业。5.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学生学年平均成绩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毕业后能到边远地区基础教育岗位工作。三、评奖时间和程序1.学校每年10月份进行评奖活动,次年5月份举行颁奖仪式。2.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各有关学院学工组根据评奖条件初评,提出候选人,将推荐名单及个人材料报学生处,最后由评审领导小组评出最后获奖者。3.奖励名单评出后进行公示,三日内无异议,则此次评选生效。四、其它本项奖学金有关事宜由学生处负责解释。陕西师范大学二○一二年九月陕西师范大学“何崇本奖学金”申请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学号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学院专业年级政治面貌电话家庭详细通讯地址/邮编本学年度平均成绩本学年度单科最低成绩本学年必修课专业排名/专业人数英语四级成绩本学年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活动时数是否立志毕业后从事基础教育事业是否本学年度获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及受助情况发表论文情况辅导员审核意见本人已审核该学生填写信息,并保证上述所填写内容属实。辅导员签名:年月日院部意见签章:年月日学生处意见签章:年月日评审领导小组意见签章:年月日注:1.本表由学生如实填写,各学院严格按照评选办法审核。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送奖学金设立人何崇本先生,一份留学生处存档。陕西师范大学“何崇本少数民族大学生奋发有为助学金”评选办法“何崇本少数民族大学生奋发有为助学金”是我校名誉教授、香港理工大学教授何崇本先生为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少数民族学生而设立的专项助学金,为充分发挥本助学金的激励作用,特制定本办法。一、评选范围及奖励金额1.凡陕西师范大学国家计划内招收的二年级以上的本、专科少数民族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符合评奖条件者,均可申请。2.本助学金每年评选45名学生。其中一等奖15名,获奖者每人每年4000元人民币;二等奖30名,获奖者每人每年3000元人民币。二、评选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热爱集体,关心他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举止文明,生活俭朴。2.学习刻苦,勤奋钻研,成绩优秀。一等奖获得者学年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二等奖获得者学年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三、评选时间和程序1.学校每年10月份进行评奖活动,次年5月份举行颁奖仪式。2.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各院(部)学工组根据评奖条件初评,提出候选人,将推荐名单及个人材料报学生处,最后由评审领导小组评出最后获奖者。3.奖励名单评出后进行公示,三日内无异议,则此次评选生效。陕西师范大学二○一二年十月八日陕西师范大学“何崇本少数民族大学生奋发有为助学金”申请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学号近期免冠照片院部专业年级政治面貌电话家庭详细通讯地址/邮编本学年度平均成绩本学年度单科最低成绩本学年必修课专业排名/专业人数本学年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活动时数申请奖学金等级经济情况家庭户口城镇□农村□家庭人口总数家庭月总收入人均月收入收入来源本学年度获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及受助情况发表论文情况辅导员审核意见本人已审核该学生填写信息,并保证上述所填写内容属实。辅导员签名:年月日院部意见签名:年月日学生处意见签名:年月日评审领导小组意见签名:年月日注:1.本表由学生如实填写,各院部严格按照评选办法审核。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送助学金设立人何崇本先生,一份留学生处存档。陕西师范大学“何崇本新生自强成才助学金”评选办法“何崇本新生自强成才助学金”是我校名誉教授、香港理工大学教授何崇本先生为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