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6页通知(SJTZNO.1128)各分(子)公司:根据总体工作安排及徐总经理三月份办公会议部署,集团公司在征求分(子)公司对各类分项合同管理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分项合同管理制度(试行稿)》及《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买卖合同(建材类)》、《(成品)半成品加工承揽合同》、《建筑施工机械租赁合同》、《建筑器材租赁合同(钢管、扣件及脚手工具配件等》等六份分项合同文本,现予下发试行。分(子)公司要迅速组织项目部做好对合同文本的学习研讨,自5月1日起启用新合同文本对外签订分项协议,使用过程中有关信息及时反馈集团公司法务部,力争通过一段时间试行,修订形成一套合理、合规并法律风险可控的分项合同文本。该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绩效考核内容之一,自5月份起,列入“分(子)公司工作考核表”。*********有限公司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第2页,共46页分项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范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缺少规范行为而导致的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一切以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名义对外签订的物资材料采购合同、设备租赁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成品半成品加工制作安装合同等,均适用本管理制度。第三条集团公司市场部是公司合同管理机构,负有以下职能:(一)会同法务部:负责修订和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指导各分公司制订合同管理实施办法。负责制订公司自用合同的格式文本。负责组织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负责解答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法律问题;(二)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三)监督、检查各分公司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四)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各分公司经理负责该分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第二章合同订立基本原则第四条项目部根据施工进度、流水段按月排出本项目各种合同签订计划表,由项目预算部牵头编制汇总月度合同计划(含材料和劳务班组),经项目经理、材料、预算、技术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后,上报分公司,严禁中途随意或临时冒出合约。在具体每项合同签订前必须至少提前半个月申报(钢筋至少提前7天),在不耽误工期的情况下,确保分公司有足够的审查时间。第3页,共46页第五条各项目部对外签订材料采购合同、设备租赁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成品半成品加工制作安装合同,必须使用公司统一格式文本,严禁私自拟定合同文本或使用乙方所提供文合同本。第六条项目部对外签订合同必须以公司或项目所在地分公司名义签约,禁止使用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或其他人名义对外签约。因特殊情况,实际承包人需用自己注册的企业对外签订合同的,需得到所在分公司的审查同意,并办理书面批准手续。第七条所有供货商、租赁商、劳务分包单位必须履行先签约后进场的原则,严禁先进场后签约(包括当天进场当天签约),原先在其他项目或其他楼号区域签订的合同不可延用于新项目,新项目必须遵本制度规定重新按程序履行签订手续。第八条参与合同洽谈、订约的任何人员均必须本着对企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在使用我方合同文本的前提下,认真斟酌与分析合同中的双方约定的每一条款的内容与责任,最大限度为我方争取一个较为有利的合同。第三章合同的审查签订第九条合同签订前,项目部应验证对方当事人的有效证件,验明主体资格,了解其资信状况,审查对方经办人代理权限,审查对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然后将合同初稿以及供货商、租赁商、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信誉等调查材料一起报送分公司审查。第十条签订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经办人、审查人、批准人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各分公司需对项目部报送的合同及合同中的相关材料,组织人员认真进行评审。任何合同/总价超过万合同(各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均需经过评审程序评审后,方可批准签订。第十一条分公司对合同评审提出的书面审查意见,项目部应予重视,按照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对分公司提出的要求,项目部有责任补充相关的材料。第4页,共46页第十二条分公司对项目部及对方当事人的资金垫付能力进行掌握,若项目部自己垫付能力不足,在合同条款中必须明确注明关于材料款、租赁款、劳务费或加工费的支付,应在业主已支付工程价款的前提下,按业主已付工程款的同等比例向对方支付。如果业主拖欠工程款,则所欠对方的费用相应延缓支付。第十三条在履行完上述所有手续,经分公司审查批准后可履行签约工作。用印由各分公司印章保管人负责印章使用登记工作,加盖合同专用章。各分公司每份合同用印之前必须全部履行完会审工作。第十四条每份合同签订后,项目部及分公司应做好登记备案工作,注意合同文本的归档保存。各分公司还可根据具体情况,对项目部制定相应的材料采购管理制度、合同评审管理制度等。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十五条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分公司、项目部对合同履约过程负全责,严禁互相推诿。合同履约过程中,项目部必须严格对照合同条款敦促对方遵守合同进度、规格、数量、质量、价格等,确保不耽误现场施工,不因诉讼造成公司声誉影响和经济损失。。分公司对于项目部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跟踪,同时分公司与项目部统一接受集团公司有关部门的监督,有关部门可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监督。第十六条对履约过程中对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项目部应当立即查明情况,认真、稳妥地收集证据,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报告,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分公司。当我方出现违约,接到对方当事人的索赔报告后,项目部应当立即将有关情况通知分公司,分公司组织项目部,共同商定应对措施,妥善进行处理,尽量避免法律诉讼。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生不可抗力或第三人干扰及意外事件,项目部应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查明原因,及时化解,并收集好相关证据。第十七条项目部应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情况,建立台账,由专人负责书面签证、来往信函等资料的保管。分公司对于各个材料供货商、设备租第5页,共46页赁商、劳务承包商在合同履行完毕后进行信用评价,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对于信用评价较低者列入黑名单,杜绝下属项目部再与其签约。第十八条合同履行完毕后,对所遗留的问题,项目部应指定专人负责解决,并规定解决期限,在期限内确定无法解决的,应当立即报告分公司,情况严重者需上报集团公司,由公司领导指定有关部门配合解决。第五章合同文本的管理第十九条合同签订后,项目部及分公司都应对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进行登记备案。第二十条合同履行完毕后,项目部应将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传真、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账等全部资料及时移交分公司进行登记存档。第六章责任与奖惩第二十一条对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下列行为,公司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要求其承担全部损失:(一)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收受贿赂,与他人恶意串通,出卖公司利益;(二)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严重玩忽职守,导致公司遭受巨大经济损失;(三)其他故意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第二十二条对于其他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或者对于本制度的执行敷衍了事者,公司将视情节给予一定的处罚。第二十三条对于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并为公司节省管理成本,带来经济利益的有关公司和人员,公司将公开表彰并给予一定奖励。第二十四条本管理制度由集团公司市场部及法务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本管理制度自2011年5月1日起试行。*************有限公司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第6页,共46页合同编号:专业分包合同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第7页,共46页专业分包合同承包单位(甲方):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发包单位(乙方):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项目承包人(丙方):联系地址:负责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照国家建设部、工商局联合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有关条款,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三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1.工程承包范围:2.承包形式:三、施工工期:1.开工日期:初定于年月日开工(以乙方签发的实际开工通知为准)2.竣工日期:第8页,共46页初定于年月日完工(以甲方完成分包工程并通过验收之日为准);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四、质量标准:1.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一次合格标准,确保达到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标准,本工程质量全部达到一次验收合格率100%,达到建设管理委员会规定的竣工验收备案标准。2.分包工程施工质量应同时符合国家与地方现行规范、标准以及工程图纸的要求,当各项标准值不一致时,以较高标准执行。确保工程质量不留隐患一次合格率达到100%(符合相关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3.甲方应在分包工程范围内向乙方承担总包合同规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义务。如甲方达不到以上两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承担违约责任。4.甲方施工前先要做好各项检测工作,必须在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5.甲方施工前提供材料样品和报告,提前得到建设方的确定。6.必须提前做好施工方案,方案必须有操作性、可行性,且需要通过总包、监理、建设方的审批。甲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定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随时接受乙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检查,把好质量关。7.甲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乙方并提出事故处理方案,经设计方、乙方等单位共同研究确认后,由甲方组织实施并承担相应的费用。8.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甲方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完整竣工图和竣工档案资料(含档案部门规定应由甲方提交的电子文本等一切资料)的套数须满足乙方归档需要。第9页,共46页9.本合同施工质量保修期为年,自合同内容全部完成经验收合格时起算。保修期内,甲方合同中承包范围需修理的,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进行修理,所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保修期限按总包合同为准)10.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由甲方负责修理并承担相应费用。五、安全生产、文明施工:1.文明施工、安全标化,达到文明工地标准。2.甲方所有进场的劳务人员必须交验有效的身份证件,甲方须为劳务人员办理外来人员综合保险,乙方予以配合,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3.发生伤亡及其它安全事故,甲方应立即报告乙方。元以内工伤事故费用由甲方自行解决;超过元费用的工伤事故,乙方按照外来人员综合保险理赔的相关条款协助甲方办理保险理赔,此类工伤事故的所有赔偿费用以保险部门确认的理赔费用为最高限额,工伤鉴定前的误工费及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为甲方代办理赔时,甲方必须配合,否则后果自负。)4.工伤受害人员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结果处理。5.甲、乙双方发生纠纷,按国家法律法规程序解决,如甲方聚众闹事为乙方带来损失,乙方有权直接对合同签署单位和个人追究经济赔偿和一切法律责任。6.甲方进场劳务人员年龄为周岁。超龄、未到年龄或没有身份信息的劳务人员不准进场施工。如甲方安排不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进场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与损失均由甲方全部承担。六、合同价款结算与付款方式:1.本合同价款采用单价。2.上述综合单价包括第10页,共46页(因甲方原因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工期、安全文明、综合治理要求的,乙方有权扣除与此相关的单价费用)3.工程量按《》计算及双方确认的加工图计算。4.暂估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5.合同价款的调整:以本工程总合同规定为准。6.工程款支付方式:(执行本条款必须在建设方向乙方支付总承包合同工程款的前提下)7.确定依据:(1)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2)图纸(3)工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