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教育部12号文件的心得体会《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以下简称12号文)是教育部为进一步推进我国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而制定的系列文件之一,共提出了八大意见:一是服务经济转型,明确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方向;二是加强政府统筹,建立教育与行业对接协作机制;三是创新机制体制,探索充满活力的多元办学模式;四是改革培养模式,增强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五是改革评聘办法,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六是改革招考制度,探索多样化选拔机制;七是增强服务能力,满足社会多样化发展需要;八是完善保障机制,促进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12号文件是一个全面的纲领性的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和内涵,有助于我们把握职业教育改革与建设的方向,找准职业教育的切入点和示范点。下面我就第五点“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谈谈学习心得。高等职业教育以培养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高级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要求有一批理论水平较高、动手能力很强的“双师型”教师。各发达国家对于从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教师除了有学历上的一定要求外,特别强调其实践经验和生产、建设、管理与服务第一线的工作经历和经验。我们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增加“双师型”比例,不仅影响高职教育职能的实施和体现,而且关系到高职院校发展的规模、速度和人才的质量,对于高水平示范性高职院校的建设也至关重要。12号文件就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三点意见,值得我们借鉴:一是创新高等职业学校师资管理制度,完善职称评审标准。完善职教师资的考核、评价和晋升制度,从用人标准、职称评定等方面建立健全“双师型”教师的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有利于推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教师职务评审办法具有很强的导向功能,改革并完善“双师型”教师职务评审办法,使“双师型”教师的上岗要求、工作职责得以明确,“双师型”教师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能够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二是加大教师培养培训力度,推动学校与企业共同开展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我们首先要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企业的参与对于职业教育而言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可以最大限度地为职教教师提供专业实践的机会和条件,保证教学紧密联系工作现场和专业实践,从根本上解决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中的实践渠道不畅的问题。然后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采取“基地培训+企业实践”的模式进行,让职教教师熟悉相关专业领域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三是加快双师结构专业团队建设,聘任行业专家、企业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作为兼职教师。在国外,比如德国的双元制职业学校中,外聘教师占教师总数的50%以上,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是发达国家职业技术教育的一条成功经验,值得我们职业院校学习借鉴。职业院校根据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要求,招聘行业企业中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一定教学能力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并通过他们与专任教师的交流、沟通与影响,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效地缩短职业院校与企业、理论知识与岗位操作的距离,加速“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作为高职教育者,我们要转变观念,加强学习,勇于实践,早日成为“双师型”教师,为社会培养合格的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