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2012年09月07日【浏览字号:大中小】来源:发改局物价股四川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最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发布了《四川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川发改价格[2012]827号),文件明确法定资产评估实行政府指导价,(见附件)非法定资产评估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双方协商确定,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在评估协议中载明。附件:四川省法定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附件:四川省法定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一、计件收费标准档次计费额度(万元)差额计费率(‰)1100以下(含100)112100以上-1000(1000)4.531000以上-5000(含5000)1.245000以上-10000(含10000)0.75510000-100000(含100000)0.156100000以上0.1说明:1、计件收费分为六档,按评估原值实行差额定率累进计费。2、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3、上述收费标准为中准价,可上下浮动20%,具体收费标准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二、计时收费标准1、法定代表人(首席合伙人)、首席评估师(总评估师):500元/人·小时2、合伙人、部门经理:300元/人·小时3、注册资产评估师:200元/人·小时4、助理人员(中级职称):100元/人·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