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劳动关系协调师论文(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论文题目:我国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所在单位:报考机构:我国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摘要在我国,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但是个别行业和地区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牵制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进步。这些问题突出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第一,企业劳资实力悬殊,劳动者容易受到伤害;第二,“双轨制”等分配制度不合理,造成劳动者分配不公的现象;第三,企业经济发展提高,劳动者得不到相应的利益;第四,劳动者维权意识增加,劳动争议增加,造成劳动者维权群体增长,不利于党的执政和社会和谐。本文将通过解释劳动关系的定义,提出我国劳动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其成因,并且提出解决的对策。劳动关系的问题的解决,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科学发展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健的进步。关键词:劳动关系、劳资分配、企业管理一、劳动关系的定义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其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个体工商户雇请帮工,则个体工商户属于用人单位的范畴。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招用劳动者(公务员除外),双方之间的关系,也属于劳动关系范畴。按照规定,建立劳动关系须签定书面劳动合同[1]。在我国劳动关系中,用工单位的用工也分为几种形式,一是有编制的正式工,是正式的员工,薪资和福利待遇都比较高;二是没有编制的劳务工,包括派遣工和试用员工,薪资和福利待遇同正式工相比有一定的差距;三是没有编制的农民工,农民工从农村而来,法律意识维权意识都不强,成为一些不轨企业的压榨对象。在我国劳动关系中,出劳动纠纷的大多数都是没有编制的劳务工和农民工。二、我国劳动关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1.企业劳资实力悬殊分配不合理,劳动者易受伤在我国,企业劳资实力悬殊,加上管理不规范,则会引起劳资分配不公的事件发生,劳动者容易受到三次伤害[3]。第一次伤害是因为企业没有按照法律用工,分配不公,劳动者的工资待遇相对来说比较低,而且没有相应的社保,并且劳动者的劳动强度大,工作的环境不达标,在劳动者突然发生的事故中,没有办法维护自己的权益。第二次伤害是部分企业增加派遣工,一旦派遣工出了什么问题,则会陷入长期的维权活动中,而地方政府无法及时的对此进行解决,就不能帮劳动者解决纠纷,甚至出现偏袒用工单位的出现。三次伤害是劳工得不到相应的利益,并且得不到救助,则会走投无路出现极端的做法,通过自发式抗争进行维权,甚至会出现一些极端的事件,如果企业又强势,劳动者不仅会受到心理的伤害,还会受到身体上的伤害,而政府因为劳工的非法行为,还要对其进行强制性的压制。正因此,我国劳动者的地位愈加低下,企业更加猖狂。2.“双轨制”等制度不合理,导致劳动者分配不公在我国,许多国企采用双轨制用工的方法,对员工用工有着明显的分割现象,收入也存在着明显不公的问题[4]。在我国,有编制的正式工、没有编制的劳务工、没有编制的农民工这三个阶级的劳动用工,有编制的正式工的基本工资会高于没有编制的劳务工、农民工,甚至其基本工资是他们的三四倍,而且有编制的正式工会有各种福利补贴,五险一金都有,而无编制的员工不但享受不到正式工的福利补贴,甚至连基本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都没有,更别说住房公积金了。正因此,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相应的保障,分配制度不均,劳动者利益受损。3.企业经济高速发展,劳动者得不到相应的利益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的经济也在飞速增长,企业的经济也随之增加,订单及其任务也有所增加,公司利益不断提高,却没有调整薪资。劳动者的劳动量和劳动强度增加,但是工资和福利却没有随之增长,也没有得到相应的利益。企业为了寻求更大的利益,会把加工厂迁到劳动力低廉的地方,而那些劳动者为了生存,则会选择进入企业的加工厂工作,即使其工资水平低于其他地区的劳动力。4.劳动对抗性增加引起劳动纠纷,影响党的执政随着80后、90后的人群进入劳动力大军,我国劳动者的维权意识有所提升,所以,当他们的利益受到侵犯时,能够主动维权。随着劳动对抗性的增加,引起了大量的劳动纠纷,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者在得不到救助的情况下会做一些极端的事情,经过自发的组织,踏上讨薪之路。劳动维权群体的增长造成社会劳动力缺失,引起社会争议,同时也存在着被一些有心人操控,蜕化为黑社会的社会风险。这对党的执政以及社会的稳定性非常不利,因为社会劳动者是国家的群众基础,处理不好劳动纠纷则会动摇广大的群众基础。三、我国劳动关系存在问题的原因在我国企业劳动关系是相互合作依赖的关系,企业需要劳工为自己制作产品,劳工需要在企业工作获取生存的报酬,一旦这个约定打破,那么将出现很大的问题。在我国,劳动关系存在问题的原因有以下几点:1.劳资力量不平衡,资强劳弱在我国,存在着明显的劳资力量不平衡的现象,即企业用人单位少,而劳动力多且廉价,这造成劳动者无处谋生,为了生活,劳动者明知企业给的霸王条款不公平,但是也会主动去工作,这一现象的发生,促进了资强劳弱问题的产生[5]。再加上经济全球化之后,许多国外企业为了寻求低的社会廉价劳动力,转而将生产投入到劳动力廉价、契约规范少的地方进行外包。而且企业流水线生成之后,工人所需要做的工作没有一点技术含量,导致工人像一颗小小的螺丝钉一样,可以随时进行替换,这将劳动者的地位放置在了不利的地位。2.劳动力分级,工会失去作用在我国劳动关系中,基本上有着这样的局面,即企业不主动、劳动者不敢动、工会很被动。在企业劳动关系中,劳动力也分阶级,分为核心劳动力和边缘劳动力,用工形式分为城市职工和农民工,正式工和派遣工等,不同类型级别的工人工资不一样,身份不同的工人待遇也不同。一些工人内部为了更好的职位相互博弈不团结,致使工会的作用很小,难以为他们争取利益,而一些非国有的企业甚至没有工会这一组织,导致工人在面对失利局面时难以有话语权。3.政府干预机制不完善,调整措施力度小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认识不到劳动关系处理的重要性,注重劳动争议的事后处理,在协调方面只遵循不出事的逻辑,甚至因为错误的认识,把劳动者依法维权的行为当做破坏和谐而进行判决与介入。我国专职监察员人数太少,而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却异常的多,导致监察人员无暇顾及那么多事件,且部分监察人员的素质还有待提高。还有第三方机制在协调劳动关系时的作用很小,存在着三方权利失去平衡、政府和工会角色认识不清等问题,三方权利机制的职能范围小,在消息休假、福利保险等方面没有列入[6],而劳动行政部将劳动者利益放在第一位,工会将总体利益放在第一位,导致双方立足点错乱。4.法规不到位,执行不强硬,劳动关系法治机制失去作用目前,在我国劳动法律方面还有着一定的缺失,在集体劳动争议和冲突很难在法律中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法,而且法律法规也有所缺失。在执法行为中,当出现劳动关系纠纷时,政府不依法查处,相反的采用“捂、瞒、堵、压、拖、推”等方法进行处理,甚至当起了资方的保护伞。在劳动争议中,存在着仲裁水平能力低、审判效率低、劳动力维权高的问题,一旦劳动力判决胜利,但是执行方面却不到位,导致劳动力无法得到相应的利益及赔偿。四、我国劳动关系问题解决策略在我国建立一个和谐的劳动关系不能通过消灭非公有制来实现,非公有制在我国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而单单靠个别企业的努力,政府政策调整、劳动者权利意识增长都是不够的,只有多管齐下,才能构建一个和谐的劳工关系。1.完善劳动关系调整制度完善劳动关系的制度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第一,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劳动争议协商调解制度,劳动者可以在争议发生时,首先及时的在企业内部进行解决;二是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宣传社会平等和正确的用工方式以及普及相关知识,政府能够正确领导,劳工可以积极配合;第三,建立健全三方机制,让政府、工会和企业能够一起面对劳动关系的问题的解决,探索三方机制的有效运作模式;第四,完善相关法律及其执行机制,全方面推动劳动合同制,完善劳动争议制度,加大政府执法能力,还劳动者一个公平。2.夯实劳动关系调整的物质基础一是鼓励企业自主创新。自主创新是我国企业需要完善的措施,通过自主创新转变产业链使得企业走进高端地步,使得产业和劳动者素质能够同步升级不断发展,从而保证劳动者和企业资方二者之间的关系和谐。二是通过减免企业的税务来减轻企业的负担,企业可以给劳动者发放更多的利益,做到这个,需要社会资本的开放,打破垄断,尽量解决市场纠纷和市场不公平的局面[7]。此外,应该不断对金融组织、产品和服务方面的创新行为表示支持鼓励。具体方法是设立一些专门为中小企业风险投资的基金,鼓励他们创新;支持微小企业在技术改革,减小信贷方面的阻力;对于微小企业的信用不够充足,应该给予他们担保的服务;对一些名誉较好的企业进行贷款优惠的证词,从而引导中小企业能够在稳健中不断发展,创造更多利益。3.完善劳动关系调整的动力机制和配套措施保证制度和物质是保障劳动关系能够和谐的因素之一,在此情况下,最关键的是建立一个由政府、企业、劳动者组建而成的机制,而这个机制的组建则是保证和谐劳动关系的动力机制。具体的措施包括:为了积极推动企业内部经营人的政治方面的安排和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与否相联系,应该指定一个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鼓励劳动者通过学习来提高自身素质,能够依法维权。政府官员的管理方面应该多多进行考核,为和谐劳动关系的可能打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除此之外,应该完善提高农民收入的政策,给劳动者提供一个积极就业的条件,从而为建设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一个有利的环境。参考文献[1]陈剩勇,曾秋荷.国有企业“双轨制”用工制度改革:目标与策略[J]学术界,2012,(1).[2]刘凤义.社会主义制度内生和谐劳动关系[J].中国社会科学报,2013(7)[3]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中文第1版:707.[4]陈雪平.对构建我国和谐劳动关系应对措施的探讨.福建论坛,2006,(4).[5]马明杰.对我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思考[J].中国经济,2012[6]戴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值得思考的几个问题[J].中国劳动关系学报,2006,(2).[7]莫荣.03-04年中国就业报告[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出版社,2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