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及装修改造工程合同工程名称:发包方(甲方):南京中医药大学地址:法定代表人:承包方(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签订地点:南京中医药大学仙林校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南京中医药大学经济合同管理办法(修订)》(南中医大字〔2016〕21号)和《南京中医药大学基建、修缮类零星工程审计工作规定》(南中医大审字〔2017〕2号)及相关法律法规条例,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工程内容:具体工程内容、做法、要求以附件形式进入本合同1.4.工程范围:1.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6.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1.7.工程质量:合格。1.8.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暂定价:(含税金)。第二条甲方工作2.1.开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1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产生的水、电、气、电讯费用等由乙方据实承担),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中甲方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但是,凡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影响工程决算费用的事项均须经甲方单位盖章方为有效,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工程造价的签证;增加工程量或设计变更的签证;涉及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以及工程延期、索赔等手续(本条款为特别约定)。2.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2.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及影响工程施工的开工前施工现场的垃圾处理等工作。第三条乙方工作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工程预算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经甲方审定后,方可按审定方案进行施工。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权限为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特别授权)。乙方驻工地代表须有项目经理资质,且须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在施工现场工作。如发现乙方驻工地代表未经甲方同意擅离职守的,每发现一次罚款人民币元整,在当期应付工程款中扣除;连续天不在现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不能履约的违约责任。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决算及竣工资料。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无条件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第四条关于工期约定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该项费用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确定。4.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4.3.因甲方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顺延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并以签证方式确定。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5.1.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家及地方相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工程合同等为依据。5.2.本工程质量须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接乙方通知【】个工作日内须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顺延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不予顺延。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顺延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5.6.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验收合格,出具书面验收合格报告。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等相关费用。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决算的约定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1)固定价格(固定总价):甲、乙双方在开工前事先商定的包干费用,须由甲方审计处预审后,再由双方确定工程造价。(2)可调价格(方式一):招标项目,投标价+工程变更。工程变更部分的计价原则:原投标报价中有的按原投标价执行,投标报价中没有的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决算。经甲方审计处审计后确定工程造价。(3)可调价格(方式二):非招标项目,无投标价格。提供工程相关图纸及现场签证(经甲方书面盖章确认),按照签订合同当时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决算。经甲方审计处审计后确定工程结算价。6.2.工程付款方式,采用第2种方式支付:第1种支付方式:(1)本合同签订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合同暂定价/%支付预付款。(2)工程结束,甲方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付至合同暂定价的%。(3)项目决算审计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付至审计金额的90%。(4)余款及质保期:质保金为审计金额的%,于竣工验收满贰年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不计利息)。第2种支付方式:(1)无工程预付款,项目竣工验收完毕后,乙方应出具项目决算书并按甲方要求将全部相关资料送交甲方审计部门审计,项目决算审计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甲方付至审计金额的90%。(2)余款及质保期:质保金为审计金额的%,于(竣工验收合格满贰年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不计利息)。(3)乙方保证履行总价%的优惠承诺,如不履行承诺,甲方有权不再与乙方建立施工合同关系。6.3.工程竣工验收后20天内,乙方提交工程决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待甲方审计部门审计并出具最终审计报告后按约定付款。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送达或未完全送达相关资料,甲方将不予接收逾期送交的资料,所造成的相关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6.4.乙方负责提供二套完整的项目改造图纸及相关资料作为竣工资料及工程审计资料交至甲方。6.5.考虑甲方高校财务管理的特殊性,如该项目为跨年度工程或遇付款时间为学校财务封帐期等特殊情况,暂时无法支付工程款时,付款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对此乙方表示,遇此情况下甲方可以推迟付款且不构成违约。6.6.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本合同规定与招、投标文件有抵触之处时,双方同意按有利于甲方利益的文件内容执行。6.7.甲方就该工程为乙方垫付的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可以在向乙方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6.8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根据需要可以甲方的名义单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审计机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对本工程作决算审计(包括初审和复审)。有关工程审计费用的负担和支付,乙方明确知晓《南京中医药大学零星基建、修缮类工程审计工作规定》,并同意按照该规定中相关办法执行,属于乙方承担的审计费部分,甲方有权在应付工程款中予以扣减。若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在甲乙双方完成结算审计之后,甲方上级主管单位又在该审计结论的基础上进行再次审计(即复审)的,乙方承诺认可该复审结果。(本条款为特别约定)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如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书面的甲供材验收交付手续,乙方签收人须为本合同中约定的乙方驻工地代表(项目经理)本人或由乙方单位签章。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需提前3天封样送至甲方,并报品牌、价格、供应商联系方式给甲方核实,待甲方认可后方可采购。但甲方对乙方采购材料的认可并不免除乙方对所购材料的责任。乙方采购材料进场后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到场验收,并办理材料、设备验收单。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甲方有权要求立即停用并更换,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7.3.工程中所涉及的设备的质保证书、操作手册、维修联系单等相关资料由乙方负责统一保管。竣工后,作为工程竣工资料交至甲方。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8.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8.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如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8.3.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并全额赔偿相关损失。第九条违约责任9.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逾期一天,即扣除合同价款的%作为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乙方逾期完工或擅自停工超过【】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不能履约的违约责任,届时乙方须按合同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9.2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9.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按甲方重置价进行赔偿。9.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的,甲方将对其进行元的处罚,并由乙方对损坏的物品进行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的,甲方有权安排其他单位进行维修,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如乙方不支付上述维修费用,甲方将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如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9.5.工程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的,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9.6.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双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9.7.乙方应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如由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9.8.工程交付前,乙方负责对该工程内已完成的设施及设备进行成品保护及看管工作,如造成损坏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十条争议或纠纷处理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廉政规定11.1.乙方投标工程中和今后的供货中、安装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廉政纪律、不得向买方及相关单位的有关人员请客送礼。一旦发现有违纪行为,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家检查机关。如甲方及相关单位的有关人员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第十二条附则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书面协议。12.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2.3.附件(1)招、投标文件(2)其他。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签定日期:签定日期:开户银行: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