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西煤业作业规程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一、作业规程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原则及依据(一)作业规程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原则1.作业规程编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2.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手段,不断提高矿井管理水平;3.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开工前,必须严格按照“一工作面、一规程”的原则编制作业规程,不得沿用套用作业规程,严禁无规程组织生产。(二)作业规程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依据1.已经批准的有关设计(采区、综采工作面等设计)文件及资料;2.地质测量部门提供的经过批准的地质说明书;3.临近工作面的矿压观测、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及水害等资料;4.由通风部门提供的通风资料;5.由机电部门提供的供电系统图和机电设备资料;6.《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7.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如岗位责任制、工作面交接班制度、“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爆破管理制度、巷道维修制度、机电设备维修保养制度、通风安全仪表使用维修制度等。二、作业规程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范围的划分和编制要求(一)以下工程施工或作业必须编制施工作业规程:1.采煤工作面回采作业;2.综采工作面和单项大型机电设备(设施)的安装(为矿井、矿井一翼或一个采区服务的胶带运输机、排水设备、供电设备的安装,主副提升机更换首尾绳、罐笼、箕斗);3.综采工作面的回撤;4.系统独立的单位工程;5.大型硐室的施工(为矿井及一个采区服务的绞车硐室、采区变电所及泵房等);6.采煤工作面底板注浆改造工程;(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重新编制作业规程:1.地质条件和围岩有较大变化;2.改变了原巷道规格和支护形式;3.改变了原施工工艺和主要工序安排;4.所施工的单位工程供电系统、运输系统、通风系统等发生较大改变时;5.原作业规程与现场情况不符,失去可操作性;6.开拓巷道及施工时间超过一年的其它单位工程,以一年为一个单位工程编制作业规程并审批后执行。(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需对原作业规程进行修改或编写补充措施:1.现场地质条件与提供的地质说明书不符;2.现场局部地段因特殊原因需要改变施工工艺;3.采煤工作面以及两巷巷道支护的支护方式、支护强度需要进行变更;4.发现作业规程有遗漏的;5.《煤矿安全规程》等规定的其他需要修改补充的内容。(四)以下工程施工或作业必须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1.巷道开口施工;2.小型硐室的施工;3.采煤工作面过断层(落差大于或等于1m)、过破碎带、过老巷、过冒顶区、过应力集中区、过特殊构造带或复杂地质带、处理冒顶、片帮、托顶煤或伪顶开采、瓦斯异常、透水、遇到顶底板松软、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收尾;4.掘进巷道贯通、过断层(较大断层,需挑顶拉底)、通过复杂地质带、瓦斯异常、透水、穿越(跨越)巷道、挑顶、扩帮、拉底、铺设轨道、施工临时水仓、绞车窝、巷道修复以及支护方式的改变;5.井下机电运输设备及其辅助设施(材料)安装、回撤;6.井下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及能够产生引发易燃、易爆物品燃烧、爆炸热能的设备;7.井下进行电焊、气焊、气割,使用射钉枪、电锤等作业;8.井下进行探放水工程施工及作业;9.通风设施的构筑施工;10.通风系统调整;11.巷道瓦斯排放、恢复通风;12.串联通风;13.井下有计划大面积停电后恢复供电;14.井上下供电、排水、提升、运输、压风系统的大型检修及井上下各类设备的检修;15.应急预案演练、反风演习;16.试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17.作业规程有关规定不具体或未包括的内容;18.施工现场地质条件、施工方法、支护形式发生变化,与作业规程不符;19.《煤矿安全规程》等规定要求的其他需要编制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五)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内容1.施工方法、工艺、工序安排等;2.支护方式和支护材料;3.生产系统与原规程不同的,在措施中说明;4.工程的规格尺寸等,要有附图;5.其他与措施有关的内容;(六)巷道贯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内容1.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08条的规定;2.在掘进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米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米前,只准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贯通,另一个掘进工作面必须停止作业等;工作面在贯通时,提前在贯通停掘头巷道中心,顶板以下1m处沿煤层倾角施工一根锚索,锚索长10000mm,外露250mm;正常掘进头,炮掘剩余15m时、综掘剩余20m时巷道挂贯通限位牌,掘3m探7m,贯通限位牌长300mm,宽200mm。3.工作面加强顶板支护的支护方式;4.炮掘巷道贯通前长探短掘,明确探眼位置、角度、深度、数量,并附炮眼布置三视图;5.制定爆破制度,设定警戒线,对有关设施及设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6.水、火、瓦斯及其他有害气体的检查及处理办法;7.贯通前通风、贯通后调风方法,并附贯通前后通风系统示意图;8.有水患的巷道贯通,必须制定探水、防水及排水的方法。(七)编制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基本要求作业规程和较重要的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前,由分管矿长或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有经验的工人代表,对工作面煤层、地质构造、工作面四邻情况进行现场勘查,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检查现场的生产条件、预测生产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对施工准备、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等进行研究,讨论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明确生产程序和任务,为作业规程编制做好准备工作,形成一致意见,方可进行编制。做到作业规程和措施编制符合矿井实际,具有指导施工的实际意义,确保作业规程和措施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安全上的可靠性。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均由施工单位编制(串联通风、恢复通风、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由通风队编写)。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必须内容齐全,语言简明、准确、规范,思路清晰,易于理解,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做到章节标准化,各类图表图例规范、内容标注齐全、比例恰当、图面清晰,采用计算机编制。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规程与安全技术措施前,编制人员要认真研读相关设计图纸及设备资料,深入现场掌握实际情况,积极与相关科室及本区队负责人沟通,理清编制内容和思路。各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负领导、组织责任,对其中的生产工艺、劳动组织、关键安全注意事项负有相应把关责任。三、作业规程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程序及要求(一)编制程序作业规程在开工前20天由生产科或机电科下达编制通知单,并在开工前20天提供编制作业规程的技术资料(生产科提供工程设计图纸、地质说明书,机电科提供供电系统图、设备布置图、排水系统图,调度监控室提供安全监控系统图、安全监控断电范围图等)。施工单位在编制好作业规程后首先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内审,内审修改完毕,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前13天向组织科室提交1份书面作业规程,并将电子版发给生产科、机电科、安检科、调度室、副总、分管矿长、总工程师等(用协同办公系统发电子邮件),生产科或机电科在3天内组织会审,施工单位应根据会审意见重新修订完善,并在48小时内将会审修订过的作业规程电子档及复印件送交相关单位和科室,否则每推迟一天对相关区队技术负责人罚款100元。需上报的作业规程由生产科或机电科转交综合办公室行文上报集团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在开工前7天由生产科或机电科下达编制通知单(电气焊、气割、电锤、射钉枪、刷漆等不需下达通知单,但必须提前1天审批完毕),并在开工前7天提供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有关技术资料,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前5天向组织科室提交1份书面措施,并将电子版发给生产科、机电科、安检科、调度室、副总、分管矿长、总工程师等,生产科或机电科在2天内组织审批,施工单位应根据审批意见重新修订完善,并在24小时内将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电子档、复印件送交相关单位和科室,否则每推迟一天对相关区队技术负责人罚款100元。(二)各单位在对作业规程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基础资料进行相互传递时,要执行相应的签字手续,以便分清责任,对不负责任耽误作业规程审批的人员处以100元/次罚款,相应科室要建立好记录本备查。(三)不能按编制程序规定的期限完成编制、审批的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处以50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矿临时安排的工程、计划内的工程接替发生变化或突遇未预测到的地质构造需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时间不受上述规定限制,但仍要按上述规定流程运作。(四)经施工单位内审过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出现原则性错误由负责组织审批单位责令编制单位重新编制,并对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队长分别处以500元罚款。作业规程或措施编制不认真,出现丢页、重复、内容错误的每处对编制人员处以100元罚款并予以通报批评,对作业规程或措施中的错别字及错误的标点符号处以10元/处罚款。四、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号、编制格式(一)作业规程编号规定作业规程编号按专业分年顺序编号,内容包括:专业、年号、序号。专业分为采煤、开拓、掘进、机电、防治水五个专业,开拓工程施工按开拓编号,其他准备、回采巷道施工按掘进编号,专业书写采用3号宋体字;年号为四位3号阿拉伯数字,序号为两位3号阿拉伯数字,年号与序号之间采用“-”连接。编号示例:采煤-2014-01。(二)安全技术措施编号规定1.所有采掘工作面的补充措施编号按本工作面内顺序编号,内容包括:专业、年号、作业规程序号、措施序号。其他要求与作业规程编号规定一致。编号示例:采煤-2014-01-01。2.其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分为采煤、掘进、通防、防治水、机电、电气焊、巷修七类。编号方法示例,如采煤(CS)-2014-01。(三)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号管理采煤、开拓、掘进、通防、防治水、巷修类的编号由生产科负责,机电类编号由机电科负责,编号在下达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编制通知单时一并下达。生产科、机电科要建立专用的分类登记薄对编号进行管理。所有编号以一个年度为周期。(四)作业规程编制的页面格式及字体1.采煤作业规程内容编制格式按照煤炭工业出版社出版的《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第125~135页的样式编制;开拓掘进作业规程内容编制格式按照煤炭工业出版社出版的《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第86~98页的样式编制,对开拓或掘进巷道有煤巷的工程在原第六章后面增加一章煤质管理。采煤作业规程每项编制具体内容按照煤炭工业出版社出版的《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解读》第219~328页的样式编制;开拓掘进作业规程每项编制具体内容按照煤炭工业出版社出版的《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解读》第22~211页的样式编制。2.页面设置:纸张大小为A4,上、下、左、右页边距为2cm,装订线为0.5cm,页眉为1.5cm,页脚为1.75cm。3.作业规程封皮名称采用小初号宋体,下面部分为小二号宋体。其中涉及到的人名、批准日期、执行日期必须为手写。4.作业规程会审意见标题采用二号宋体加粗、居中、字间空一格,下面部分采用四号宋体。作业规程封皮及会审意见格式见附件1。5.作业规程“目录”两字为二号宋体加粗、居中、两字间空四格,与正文空一行,目录中章为四号宋体加粗,节为四号宋体,行间距为25。6.作业规程内容中章的字体采用三号宋体加粗,节为四号宋体加粗,节内的“一、二、三……”等标题为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内容为四号宋体;表格标题为小四号宋体、居中,表格按章排序,如“表1.1**”表示第一章第一个表,依次向下排序,表格内容为五号宋体;页眉、页脚为五号宋体;正文行间距为25;章、节标题段前0.5行、段后0.5行,表格标题段前0.5行,表格分页的要重写标题,并在标题上标注“附表1.1**”。7.作业规程贯彻学习和考试记录标题采用三号宋体加粗,表格中文字为五号宋体。作业规程补充贯彻学习和考试记录格式与作业规程贯彻学习和考试记录相同。8.各种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封皮、会审意见、内容、贯彻学习记录格式按作业规程编制格式执行。9.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