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岗实习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精神和要求,为加强我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强化各部门管理职责,规范工作程序,确保顶岗实习的质量和效果,在原《****毕业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学院示范院校建设的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办法。一、总体要求1.顶岗实习要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与专业培养目标、学生就业紧密关联。要把顶岗实习的安排、检查、跟踪、反馈、指导和考核等有关工作,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中,丰富和提高专业内涵建设。2.顶岗实习是学生的一门必修课程,不得免修,成绩不及格者必须重修。顶岗实习的时间一般安排在在校学习的最后一个学期,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允许各系(分院)根据专业教学需要和顶岗实习单位的实际情况,对顶岗实习安排进行适当调整,但一般应在最后一学年进行。3.顶岗实习期间,学生既是学院在籍学生,又是实习单位的(准)员工,具有双重身份,学院和实习单位均负有教育和管理的职责。4.确保顶岗实习期间学生安全稳定。从顶岗实习的计划、组织安排,到实施过程,以及实习期间出行、食宿、休闲娱乐、财物保管等都要考虑到学生的安全,对学生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要切实加强和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同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突发事件和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5.为明确实习单位和学院双方职责,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保证顶岗实习的顺利进行,实习单位和学院双方必须签订《顶岗实习协议书(学院与实习单位)》;同时,为明确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任务与职责要求,保证实习质量,顶岗实习学生离校前必须签订《顶岗实习承诺书》,由学院推荐就业顶岗实习的学生还要签订《顶岗实习协议书(学院与推荐就业学生间)》。二、组织机构1.顶岗实习工作由院系(分院)两级管理,学院成立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各系(分院)分别成立顶岗实习工作小组,负责顶岗实习工作的管理、指导,保障顶岗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2.学院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组长,主管学生和就业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为教务处处长、学生处处长、就业办主任、各系(分院)主任等。3.各系(分院)成立顶岗实习工作小组,系(分院)主任担任组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为各课程组组长,负责本系(分院)顶岗实习工作的组织实施。三、职责分工(一)学院职能部门职责1.教务处职责(1)建立健全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制度;(2)审核各系(分院)的顶岗实习实施计划;(3)督促、检查各系(分院)顶岗实习计划的落实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4)收集全院顶岗实习工作信息,研究解决顶岗实习管理中存在的问题。2.学生处职责指导和督促辅导员做好顶岗实习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负责牵头处理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3.就业办职责(1)负责与行业、企业的联系,积极协助各系(分院)落实学生顶岗实习单位;(2)协调各系(分院)与实习单位的关系,处理各种重大问题;(3)配合各系(分院)安排好顶岗实习期间的就业工作。(二)系(分院)顶岗实习工作小组职责1.各系(分院)副主任为顶岗实习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与行业、企业联系,拓宽学生顶岗实习渠道;2.负责制订顶岗实习各项管理制度,建立顶岗实习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和质量评价体系,对顶岗实习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评价;3.各专业课程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制定顶岗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等教学文件,组织指导教师制定学生顶岗实习任务书;4.各专业课程组组织实施实习计划,包括确定指导教师、学生的分组及实习过程的管理等。学生分组一般应在按就业去向分区分类的基础上划分;并填写《顶岗实习安排表》;5.各专业课程组组织开展实习前的专题培训,强化学生职业技能训练,帮助学生明确实习目的、任务、方法和考核办法等,加强实习纪律和安全教育,杜绝各种意外事故发生;6.各专业课程组组织教师进行实习成绩的评定,实习材料的整理、归档。(三)辅导员职责1.负责指导顶岗实习学生填写《学生顶岗实习申请表》,落实家长签署意见;督促顶岗实习学生填写《顶岗实习承诺书》;2.负责顶岗实习学生的思想、安全、纪律教育。切实做好顶岗实习前、顶岗实习中的学生思想教育,强调安全法规、职业道德、劳动纪律和实习单位的有关规定;3.负责顶岗实习学生的日常联系与管理,密切掌握学生动态。实习前,登记学生通讯方式;实习期间,至少每半个月与学生联系一次,了解本班学生顶岗实习情况,关心学生的身体健康、生活状况,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及时向系(分院)通报相关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填写联系记录表《辅导员联系顶岗实习学生情况登记表》,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系(分院)汇报;4.负责及时将学院有关文件精神或通知传达到学生;5.负责敦促学生完成顶岗实习任务和相关资料。(四)指导教师职责指导教师分为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和校内指导教师,其中校内指导教师又分为巡查指导教师和蹲点指导教师。1.校内指导教师主要职责(1)根据顶岗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结合学生顶岗实习岗位,制定《顶岗实习任务书》,并在实习前发给学生;(2)指导学生填写《顶岗实习周志》,撰写《顶岗实习总结》,做好学生顶岗考核工作;(3)实习结束,要将学生顶岗实习材料汇总归档,材料包括顶岗实习申请表、承诺书、检查情况表、顶岗实习手册等;(4)实习结束,要听取实习单位对实习工作的意见,做好实习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包括学生顶岗实习基本情况、顶岗实习教学计划执行情况、顶岗实习效果、顶岗实习指导方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5)巡查实习单位的校内指导教师应做到不定期到实习单位巡查,检查学生实习进度和质量,掌握学生思想和工作动态,并认真填写《巡查顶岗实习记录表》;(6)蹲点实习单位的校内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的全程管理。应会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认真备课,按计划组织学生集中授课,指导学生生产作业;以身作则,遵守实习单位和学院规章制度,不擅自离岗,做到与学生“同吃、同住、同劳动”,及时处理学生思想上、生活上和工作上存在的问题,详细记录每个学生的实习情况,并认真填写《顶岗实习情况记录表》。2.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1)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考勤、业务考核、技能培训等工作,落实顶岗实习任务,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2)顶岗实习结束时,做好学生的实习成绩评定工作,并填写好《顶岗实习综合评价表》相关内容。(五)实习学生职责1.学生离校前须认真学习顶岗实习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学院离校审批程序,并提交由学生本人签名的《顶岗实习承诺书》;2.按规定时间到实习单位实习,不得擅自离岗,不得擅自中止实习,不得擅自调换实习单位,否则实习考核按不合格处理。如有特殊原因,需调换实习单位,应事先征得所在系(分院)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调换;3.学生到岗两天内必须报告辅导员,一周内将实习的作息时间安排告知辅导员;学生可通过电话、短信、QQ、E-mail等多种方式,每半个月至少与辅导员保持联系一次;4.顶岗实习的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学院在籍学生,又是实习单位顶岗实习的(准)员工,要服从实习单位和学院的安排和管理,遵守实习单位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踏实工作,不做损人利己、有损实习单位形象和学院声誉的事情;5.按照顶岗实习计划、工作任务和岗位特点,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发扬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和谦虚好学的精神,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和团队意识,提高自己的职业技术技能;6.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参与打架、赌博、传销等任何违法犯罪活动。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有礼,谈吐文明,衣着得体,自尊自爱;尊重领导教师,团结同事同学;7.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谨防和杜绝生产事故的发生,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因个人过失造成的人身伤害、交通事故、生产事故等,学生承担全部责任;8.收集好有关的图纸、资料等,平时写好实习周志,实习结束后,认真撰写顶岗实习总结,并将顶岗实习手册交校内指导教师,存入本人档案;9.积极配合学院工作,按时返校参加期末考试(补考),按时办理离校手续等有关事宜。四、组织实施与管理(一)组织实施1.顶岗实习采取以学院安排双向选择为主,也可由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2.学院安排的顶岗实习实行择优推荐。(1)学院推荐的工作岗位(就业办,各系(分院)提供的工作岗位)必须严格按照综合素质百分考核成绩择优推荐,推荐比例为1:2,同一专业有平行班,名额平均分配,如遇到选择人数是奇数的情况,剩余名额分配给学习成绩排在前面的班级学生。如有违规操作追究当事者责任。(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予推荐(包括自己联系顶岗单位)。A.校纪处分未解除者;B.无故不缴纳学费、宿舍管理费、书费等相关费用者;C.考试有不及格补考后仍不及格者(教务处统一安排毕业班学生离校前大补考);D.综合素质百分考核不及格者;E.顶岗学生未买意外伤害保险的。3.顶岗实习学生审批程序经择优推荐或自主联系顶岗实习,并获得用人单位认可顶岗实习的学生应完成下列审批程序:(1)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顶岗实习审请表》一式三份;(2)各系(分院)学生管理系统审查学生相关情况并签署意见;(3)学校推荐的顶岗实习,由就业办统一与实习单位签订《顶岗实习协议书(学院与实习单位)》,与推荐学生签订《顶岗实习协议书(学院与推荐就业学生)》;(4)学生上交《顶岗实习承诺书》、《顶岗实习接收函》;(5)各专业课程组长下达实习任务和要求,指派校内指导教师;(6)对提前顶岗实行的学生,各系(分院)主任要填写成绩处理意见;(7)就业办审核、登记;(8)以上所有材料均在系(分院)办公室存档,其中:《顶岗实习审请表》、《顶岗实习协议书(学院与实习单位)》和《顶岗实习协议书(学院与推荐就业学生)》就业办也要存档,《顶岗实习审请表》教务处也要备案。4.对由于学生本人原因未能按计划在用人单位完成实习、培训内容的,不能够正常按期履行与企业签订就业顶岗实习协议而被企业退回学校的学生或自己另选工作岗位,学校将向企业了解情况,凡有违规违纪行为,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将给予其相应的纪律处分,并缴纳违约金。对由于企业原因未能完成相应计划的,学校仍然提供择优推荐机会。5.顶岗实习的学生,离校前必须按照教务处的统一要求,完成毕业前的各种信息采集工作,经确认无误后方可离校,并按照学院的统一安排部署,与企业协商,及时回校参加毕业典礼和办理离校手续。6.凡被确定提前顶岗的同学名单,各系(分院)要通过学院就业办统一报教务处备案,调整后的教学计划及安排也一并报教务处教学科存档。学生必须提交顶岗申请书,申请书要亲笔书写,内容应包含按时完成系(分院)里下达的学习任务及提交的作业、报告等,本人签字,经教务处教学科批准后方可离校。7.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以专业对口、有符合条件的指导教师(由实习单位安排)、能完成本专业顶岗实习任务为前提,于实习开始一周前向所在系(分院)提交相关资料,含《顶岗实习协议书》、《顶岗实习接收函》、《学生顶岗实习申请表》、《顶岗实习承诺书》等,经系(分院)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批准,凡未经批准的学生须服从学院和系(分院)统筹安排。8.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和校内指导教师共同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组织管理、指导和技能培训等工作。校内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助教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应从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聘任;每个学生必须配备校内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各一名。9.一个实习单位实习学生总人数较多的,尽可能安排校内指导教师蹲点实习单位,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和服务;每个实习单位应有校内指导教师定期巡视,指导和检查学生实习,各系(分院)应尽量安排辅导员担任所任班级的顶岗实习巡查指导教师,加强顶岗实习常规管理。(二)成绩考核管理1.顶岗实习成绩考核实行校企双方共同对学生考核与评价的考核制度,总评成绩采用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计分制,对应的分数分别为90、80、70、60分和45分,实习单位考核成绩占总评成绩的30%,学院评定成绩占总评成绩的70%。考核评分要点:(1)实习单位对学生的考核实习单位应对学生在每一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重点在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