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管理生产后信息的收集和处理1.1生产后信息的管理1.1.1技术部负责生产后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处理。1.1.2生产后信息收集的范围和方式有:定期网络上搜索法规和标准的变化;忠告性通知发布和不良事件报告;记录的采购品的质量;生产过程控制情况、不合格情况、关键过程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是否验证、验证后的监视情况)、工艺更改的验证;产品检验结果(趋势分析);监管部门监督抽查结果;产品储存过程的监视结果(环境、包装完好性、储存寿命);各种方式收集顾客的反馈信息。上述信息可以从体系记录中得到,另外也应当将最新技术水平因素和对其应用的可行性考虑在内,不仅应当收集本企业类似产品的相关信息,也应当收集市场上其他类似产品的公开信息。1.1.3对收到的上述信息应进行评审和分析,对分析结果可能涉及安全性的信息应评价是否存在下列情况:是否有先前没有认识的危害出现;是否有危害出现产生的一个或多个不可估计的风险,不再是可接受的。如果上述任何情况发生,一方面,应对先前实施的风险管理活动的影响进行评价,作为一项输入反馈到风险管理过程中,并且应对产品的风险管理文档进行评审,如果评审的结果可能有一个或多个剩余风险或其可接受性已经改变,应对先前实施的风险控制措施的影响进行评价,必要时进一步采取措施以使风险可接受。1.1.4根据前面分析和评审的结果,寻找产品的改进方向,重复和完善适当的风险管理过程,修改相应的风险管理文档和风险管理报告。1.2风险分析再评审1.2.1随着时间的推移,新的技术/资料/数据应用可能消除或降低某一危害的风险时,由技术部进行新的风险分析评审。1.2.2任何风险管理上的变更都可以链接到管理评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