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5: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风电架空输电线路技术监督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风电场架空输电线路设备的安全、可靠、经济运行,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以及国家、行业有关规程标准,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架空输电线路(以下简称线路)技术监督是风电场建设、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风电场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线路设备要从设计选型、现场安装、验收、运行和检修等各个环节进行的全过程技术监督。第三条线路技术监督的任务是通过对设备评估分析以及生产运行情况分析,防止由于设备选型不当、材质不当、运行工况不良等因素而引发的各类事故,提高设备安全运行的可靠性,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第四条线路技术监督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关口前移、闭环管理”的原则,不断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第五条线路技术监督要依靠科学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金属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2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各基层风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二章线路技术监督机构与职责第七条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四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本部,第二级为各分子公司;第三级为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四级为各基层风电企业。第八条集团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是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工作的领导机构,下设技术监控办公室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的绝缘技术监控管理工作。第九条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线路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二)组织制订集团公司线路技术监督工作规划。(三)组织制定集团公司线路技术监督规程、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等。(四)组织并参加因线路技术监督不力造成的重大事故的分析调查和处理工作,制定反事故措施,对线路技术监督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3(五)监督、指导集团公司系统线路技术监督工作,协调解决集团公司系统线路技术监督工作各方面的关系,对基层风电企业线路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六)建立集团公司线路技术监督网络,定期召开线路技术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和推广技术监控管理的工作经验和先进技术。(七)组织对新建或重大线路技术改造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安装、调试、试生产阶段的技术管理和质量验收工作。(八)组织解决共性和难点问题。第十条各分、子公司应成立以总工程师或副总经理为组长的技术监控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监控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为:(一)组织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有关线路技术监督制度、规定、标准和管理办法,制定本公司线路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并按要求组织实施。(二)负责建立本公司线路技术监督网,负责与相关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签订“技术监控委托管理框架协议”,并组织所属和所管理基层风电企业与相关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签订“技术监控管理和技术服务合同”。(三)监督、检查、指导所属和所管理企业线路技术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并协调与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关系。(四)负责重点线路技术监督整改项目的落实情况。(五)参加线路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4(六)负责对本公司及所管理和所属企业线路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七)监督、指导、协调所管理和所属企业的线路技术监督工作。(八)定期召开本公司线路技术监督工作会议。第十一条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开展对集团公司委托的基层发电企业实施线路技术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为:(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线路技术监控管理的政策、规程、标准、制度、技术措施等。(二)建立集团公司委托的基层风电企业的线路技术监控管理网络。(三)与集团公司委托的基层风电企业共同制定线路技术监督工作规划与计划;定期对集团公司委托的基层风电企业进行线路技术监督工作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采取的对策。(四)参加集团公司委托的基层风电企业因线路技术监督不力造成的重大事故调查分析。(五)对集团公司委托的基层风电企业的线路技术监督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等。(六)组织召开集团公司委托的基层风电企业的线路技术监督专业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和推广线路技术监督的工作经验和先进技术。参加集团公司组织召开的全系统线路技5术监督工作会议,并对服务对象的线路技术监督工作进行全面分析。(七)受委托参加在建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安装、调试、试生产阶段的线路技术监督和质量验收工作。第十二条各风电企业必须建立健全总工程师或生产副厂长(副总经理)领导下的线路技术监督网,在企业内成立技术监督领导小组归口管理技术监督工作。(一)各风电企业分管领导的职责:1.依据国家及行业等有关线路技术监督方针政策、标准、规程、制度、条例等法规,负责组织制订本企业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及细则。2.负责建立健全线路技术监督管理网络,监督并指导监督网的监督工作,对线路技术监督工作进行统筹管理,协调解决线路技术监督工作各方面的关系,组织对线路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检查与控制。3.参加线路重大及以上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4.组织对新安装线路、重大技改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主要设备的监造验收以及安装、调试、试生产过程中的技术监督和质量验收工作。(二)技术监督工程师的职责:1.在技术监督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统管公司线路日常技术监督管理工作。2.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监督档案,完善技术监督检6测手段,合理配置仪器设备,做好在用仪器、设备的定检或抽检工作,确保监测安全可靠。3.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本公司与线路技术监督有关的事故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拟定反事故措施,并督促实施。4.开展技术革新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5.加强线路技术监督的培训工作,提高技术监督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6.督促检查各专业试验、定检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分析设备隐患,尤其对试验数据接近或已超标的设备下达处理意见,或组织会审,消灭事故于萌芽状态。7.负责制定线路技术监督的要求、措施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适时召开专业网分析会,使被监督的运行设备保持健康状态。(三)各部门技术监督工程师职责:各生产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具体线路技术监督、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生产技术部门下发的线路技术监督计划。1.结合设备检修预试,负责线路技术监督工作年、季、月度计划的制定、上报及实施。及时填报相关报表及统计资料,并将工作情况每半年书面上报公司生产技术部门。2.负责本专业所涉及设备的试验、检定工作的正确性(含试验、检定项目方法及标准对检修和预试控制等),并对试验结果进行分析判断,及时审查试验报告,并按时上报公司生产技术部门。3.日常发现的设备缺陷或隐患,在向部门领导汇报的同7时,应及时向公司技术监督工程师反馈情况,以便于组织会审,消灭事故于萌芽状态。4.参加设备事故调查分析,提出改进及防范措施。5.参加新建、扩建、改建的线路工程的设计会审和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第三章监督范围与内容第十三条监督范围(一)风电场架空输电线路的导线、地线、金具、杆塔、绝缘子和接地装置。(二)风电场架空输电线路的防雷害、防污闪、大跨越段、防覆冰舞动和防风偏技术监督。第十四条线路技术监督的内容(一)导线、地线截面,导线、地线类型。(二)金具选型、机械强度、防腐措施。(三)杆塔的承载力,杆塔和基础的防腐措施,杆塔的防盗措施、防雷措施、螺栓防松措施。(四)绝缘子的机械强度、防雷防污措施,绝缘子的爬电距离和结构长度。(五)接地装置的防腐措施、降阻措施。(六)防雷方案、防污闪方案、大跨越段方案、防覆冰舞动方案和防风偏方案。8第十五条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标准重点监督以下内容:(一)设备原材料需有检验合格报告并符合相应质量技术要求。(二)制造厂的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并运行有效,生产能力、关键工序和主要项目的检验手段应满足需要。(三)试验方法正确,仪器、仪表及试验设备满足试验要求并受控,计量仪器、仪表须溯源。(四)试验人员具备相应资质,试验报告规范,试验结论正确。(五)运输标志清晰、完整,运输过程中有防损、防腐蚀措施。第十六条设计阶段的监督(一)新建、扩建、改建的风电场架空输电线路设计应满足GB50061《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程》、DL/T5092-1999《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DL/T5154《架空送电线路杆塔结构设计技术规定》、DL/T5219《架空送电线路基础设计技术规定》的要求。采用非标产品必须通过技术鉴定,采用新理论、新材料或新结构型式,应经过试验验证。(二)线路的导地线安全系数的选择应按设计规程的有关要求,做到合理、经济并相互配合。导线截面根据经济电流密度、电晕及无线电干扰等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地线应满足电气和机械使用条件要求。9(三)根据气象条件、覆冰厚度、污秽和腐蚀等情况,结合运行经验选取导地线的型式。如盐雾影响应考虑采用防腐类导线,大跨距应考虑采用钢芯加强型导线。(四)验算导线允许载流量时导线的允许温度要符合要求;验算地线短路热稳定时地线的允许温度要符合要求,计算时间和相应的短路电流值还应根据系统情况决定。(五)金具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耐张和接续金具应具有良好的导电性能,金具表面应采取有效的防腐蚀措施,在特殊区域使用的金具应适当提高相应性能指标。(六)绝缘子的机械强度应满足相应使用条件的要求,Ⅲ级及以上污秽区、维护困难地区,应选用复合绝缘子,多雷区又是污秽严重地区,应采用加长型复合绝缘子。(七)杆塔接地装置应采取有效防腐措施,尤其是接地引下线和所有连接部位,杆塔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采取有效的防腐、降阻措施,慎用化学降阻剂。第十七条施工调试阶段的监督(一)风电场架空输电线路施工调试应满足GBJ233《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5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DL/T5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要求。(二)导地线的安装工艺、质量应满足相关要求,架线后应测量导线对被跨越物的净空距离,计入导线蠕变伸长换算的最大弧垂、紧线后弧垂允许偏差及相间弧垂允许不平衡10数值必须符合设计规定。(三)压缩型耐张线夹、接续管、拉线金具的压接质量满足要求,防振金具、间隔棒等防护金具按设计要求安装并保证位置正确,OPGW金具的安装符合设计要求。(四)施工单位必须检查绝缘子包装是否完好,对绝缘子(包括金属附件及其热镀锌层)逐个进行外观检查。如因包装不良或装卸不当而造成绝缘子损坏时:盘形悬式绝缘子破损数量超过1%或可能存在内部损坏,应逐个进行工频耐压试验,或送国家(或行业)电瓷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批量抽样试验;复合绝缘子伞裙或护套破损必须更换。复合绝缘子严格按照说明书安装,防止均压环反装,禁止在安装中沿复合绝缘子上、下导线。(五)杆塔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验收测量宜在干燥季节进行,电阻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对接地装置的埋深、防腐和连接质量应抽样开挖检查。第十八条运行维护阶段的监督(一)风电场架空输电线路运行维护应满足DL/T741《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的要求。(二)定期检查导地线(包括耦合地线、屏蔽线)有无锈蚀、断股、损伤或灼伤等情况,检测因环境温度变化、覆冰、蠕变等原因后引起的弧垂及交叉跨越距离变化情况。大负荷期间增加特巡,重点监测弧垂的变化和接点的过热情况。(三)导地线表面腐蚀、外层脱落或呈疲劳状态,应取11样进行强度试验,若试验值小于原破坏值的80%,应换线。导地线由于断股、损伤减小截面的处理应符合下表要求:线别缠绕或护线预绞丝用补修管或补修预绞丝补修切断重接钢芯铝绞线钢芯铝合金绞线断股损伤截面不超过铝股或合金股总面积7%断股损伤截面不超过铝股或合金股总面积7%~25%1.钢芯断股2.断股损伤截面超过铝股总面积25%铝绞线铝合金绞线断股损伤截面不超过铝总面积7%断股损伤截面不超过铝总面积7%~17%断股损伤截面超过总面积17%镀锌钢绞线19股断1股7股断1股19股断2股7股断2股19股断3股注:1.OPGW的修补应特殊考虑。2.铝包钢芯铝绞线、铝包钢绞线的处理可参照执行。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