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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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法律服务房地产项目律师服务预案书新疆双信律师事务所目录第一部分新疆双信律师事务所简介第二部分房地产项目律师服务范围及内容第三部分房地产项目律师服务团队介绍第四部分房地产项目律师服务方式第五部分房地产项目律师服务与收费明细第六部分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文本第七部分专项法律服务委托合同第一部分新疆双信律师事务所简介第二部分房地产项目律师服务范围及内容根据我们的业务经验及专业法律知识,可为客户提供房地产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式的法律服务,服务内容详陈如下,供房地产公司和欲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单位参考。(一)、开发、经营公司的设立1、律师协助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的设立符合法律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出资额的设定、转让及股份制改造、确定注册资本及组织机构。2、可根据法律规定和开发商自身情况及条件,为优选和创建公司的形式、性质、注册资本、资质及组织机构等出具法律意见书;起草设立公司的各类法律文件;协助申办公司设立的法律手续;3、起草公司各类规章制度。(二)、前期阶段律师服务1、为房地产项目的可行性进行法律论证,出具《项目投资法律意见》。2、通过起草文件、合同,参与谈判、投标和拍卖,获得土地使用权。3、审查、起草征地协议、拆迁安置与补偿合同订立、裁定等事宜。4、审查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条件并协助获得。5、通过起草或审查合同协助开发商完成委托项目建筑方案设计和建筑施工图设计。6、通过合同管理和审查的方式完成工程开工的前期准备工作。7、以合法性、低风险性审查为原则,协助开发商汇集自有资金、抵押融资、发行公司债券和股票、吸收各类信托基金、借助有经济实力的公司合作开发以及预售楼花收取定金和售房预收款等方式筹集开发资金。(三)、招投标阶段律师服务1、审查施工招投标单位的合法性。审查招标书的合法有效性。2、草拟招标文件或审查招标书、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协议条款。3、审查投标方的资质及其文件资料的合法有效性并出具法律意见书。4、参加招标会、开标会、评标会,保证程序的合法性。5、草拟、审查中标工程承包合同。6、协调、处理在招标过程中招标方与投标方之间发生的争议或纠纷。(四)、建筑施工1、1、出具从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至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整体框架的法律意见书,其主要内容为:(1)提出有利于工程质量的意见;(2)降低成本的建议;(3)分析该阶段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4)提出规避风险的具体方案;(4)工程履约管理。2、在项目建设期间,为委托人提供如下服务:参与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招标文件的制定,参与审查投标文件并为评标、决标提供法律意见;审查修改项目设计合同、项目施工监理合同、委托测绘合同、委托勘察合同;代表委托人与工程承包方洽谈、草拟、修改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委托人审查承包方提出的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信誉及队伍素质和履约能力,审查确定工程分包合同;协助委托人依约履行工程承包合同、设备采购安装合同及对履约、反索赔资料的积累和保管;协助委托人审查工程分部分项质量验收资料,协助处理因工程质量引起的争议,协助委托人与政府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联系;协助委托人控制工程造价,审查工程量增减的签证依据,协助处理因工程造价引起的争议,协助委托人与政府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联系;协助委托人办理工程保险,提供抗风险的能力和效果,确保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参加委托人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对验收工作提出法律意见,并协助委托人确定最终造价。(五)、销售阶段律师服务1、审查待售商品房项目是否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预售、销售条件,并提出相应的法律意见。2、为获得预售许可证进行文件准备,协助或负责取得预售许可证,并协助办理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3、协助选择中介代理商、广告商等并草拟、审查代理销售协议、广告协议及其他协议。4、协助开发商办理房产预售和现售,并提供预售和现售的法律服务。5、审查、起草、修改《商品房销售合同》,参与购房谈判,并协助或负责签订售房合同和补充协议。6、为签约提供律师见证服务。协助公司监督商品房销售(预售)契约的履行,负责调解和处理在合同履行中产生的纠纷。参与勘察、设计、施工、招标工作小组,对可能中标的企业进行资格、资信审查,为此进行必要的调7、起草和审查业主按揭中房产商作为担保的有关合同安全性、合法性。8、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起草、审核业主临时公约、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9、协助设计销售(预售)或租赁(预租)实施方案,协助发展商完善商品房租售条件,或作为购房人的律师代为审查房地产项目的合法性;草拟《商品房租售代理协议》,协助发展商及销售商确定商品房租售计划;10、协助银行对发展商及其开发物业进行审查,参与其与发展商之间合作协议的谈判及文件起草;协助银行对借款人(业主)主体资格及资信进行审查,草拟并安排各方签署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代表银行向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变更、注销)登记手续等。(六)、交付验房阶段律师服务1、审查或起草《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交付交接单》。2、审查或起草《入住手册》、业主临时公约、前期物业管理协议,为订立有关合约提供律师见证。3、协助公司办理业主入住验收交房时的手续,协助或负责依法调处交房时与业主产生的有关争议,代理公司参与仲裁或诉讼活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4、协助公司办理商品房的产权过户手续。审查有按揭的业主办理他项权证,解除开发商的担保责任。5、协助或负责办理项目完成后工程结算产生的争议,及时提出法律意见。(七)、物业管理阶段的律师服务1.法律风险提示,规避合同风险;2.物业管理方案设计,协助论证物业管理方案的可行性;;3.起草或审查、修改《使用公约》、《业主(住户)守则》等一应文件;4.物业收费方案咨询;5.物业管理费催收与诉讼;6.保安、保洁合同审核;7.物业纠纷处理与诉讼;8、.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服务。(八)、其他项目实施中的律师服务1、房地产开发人员、销售人员、管理人员相关法律知识培训。2、及时向公司介绍新颁布的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出具相关法律意见。3、公司提供订立劳动合同等建全管理的法律意见。4、4、在建工程、工业、商业及住宅物业的抵押、收购与转让法律服务;物业调查、二手房买卖、继承、赠与、评估、拍卖及测绘法律服务5、为公司处理其他涉法事务,代理仲裁或者诉讼,解答和解决有关法律咨询和法律事务。备注:在合作工作中及合作事项完毕后,律师事务所将对所了解到的客户商业秘密永久严格保密,并在任何场合,都充分维护客户方的权益。第三部分房地产项目律师服务团队介绍1,主任李晓明律师简介李晓明,女,具有华东政法学院和山东科技大学双学历,国家一级律师,省九届政协委员。从1981年起开始做律师工作,先后担任山东金桥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山东平正大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为山东李晓明律师事务所主任。具有《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国有资产产权法律事务》及《参与股份制改制》等专项业务资格。专业特长:政府法律顾问。本人自1988年起担任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多次参加、列席省长办公会议,提供法律咨询或起草、审查各类有关文件;曾作为省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全省上市公司综合评审工作和省内许多重大经济项目的谈判。非诉法律业务方面。针对各类公司(企业)的设立与变更,公司(企业)股票、债券的发行与转让、公司上市,公司(企业)重组,公司并购、公司(企业)破产、公司(企业)托管、企业产权界定、交易与纠纷处理等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谈判,代理参与诉讼与仲裁。同时,也接受国内、外各类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的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主要服务过的客户: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齐鲁证券经纪有限公司、山东新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山东黑豹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山东鲁银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山东黄金集团股份(上市公司)、山东九发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山东鲁煤集团、山东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瑞丰达投资公司、青岛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坤华集团公司、山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中润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经济开发总公司、(英属)柏利通投资有限公司。主要社会兼职:山东省政协委员;山东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山东省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山东省国资委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山东省股份制企业协会理事;山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理事;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联系电话:139053135202,王宏律师简介王宏律师具有山东经济学院金融学专业、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学专业双学历,现从事律师工作十年,任山东李晓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专业特长:以“合同法”、“房地产与建筑法律事务”、“公司法律事务”为执业、研究方向专业经历从事律师工作十年以来,先后在北京齐致律师事务所、山东平正大律师事务所执业,代理各类诉讼及仲裁案件计二百余件,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司法诉讼实践经验;在建筑和房地产业务领域、在公司企业法律事务领域、在经济合同诉讼、刑事辩护案件中,有许多成功的经办案例,为维护委托人的人身、财产权利提供了卓越、有效的法律服务。先后担任山东华鲁集团有限公司、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建设建工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省建设建工集团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永大房地产有限公司、山东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东华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山东佳联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山东外海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济南现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岛爱地车辆制造有限公司等省属企业及外资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在担任山东省外经贸厅所属的山东省国际经济贸易联合会顾问律师期间,先后为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中德合资项目、中日友谊血液净化中心合资项目、青岛爱地车辆制造有限公司的股权纠纷、山东东华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注销清算等涉外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为公司企业处理股权设置、股权行使与转让、投资与兼并、合同与债权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事务。在建筑和房地产业务领域,熟知土地使用权行政管理与流转法律业务、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及结算、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运作流程及风险防范,物业管理服务、业主大会的组建及运行等,先后担任山东省、济南市多家建筑和房地产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为浅水湾商务花园项目、汇苑家园住宅项目、永大·清华园住宅项目、永大军安·颐和园项目、外海·西子城市花园项目、现代·中央花园项目、外海·蝶泉山庄项目等提供有关开发、建设、销售、物业管理等专业的法律服务。社会兼职山东省江苏投资企业联谊会(筹)常务委员山东省浙江投资企业商会会员企业法律顾问山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山东省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法律顾问联系电话:139640866663,刘洪涛律师简介刘洪涛律师,执业十年,致力于民事商事法律研究,积淀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具有灵活的实务处理技巧,治事勤敏,办事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承办了大量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尤以处理重大、疑难、复杂的房地产、金融纠纷、公司事务为见长,对房地产开发经营、金融业务等非诉讼领域有着较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另外,刘洪涛律师曾供职矿务系统五年的工作经历,刘洪涛律师不仅积累了大量与矿山、冶金、能源等行业交往、合作的工作经验,有关的理论知识也得到相应提高,使之有能力完成与上述领域相关的法律专业服务。其先后为新汶矿业集团、肥城矿业集团、淄博矿业集团、潍坊市华阳钢铁公司、青州市华阳钢铁公司、德州明日太阳能公司等提供日常法律事务,处理诉讼纠纷,为公司清产核资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刘洪涛律师还曾为以下多家省内外大型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山东莱芜钢铁集团、山东众诚机械有限公司、山东省华侨友谊供应公司、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济南果品研究所、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日照舒斯贝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潍坊凯远进出口公司。就与公司法相关的各类事务提供法律服务,针对各类公司(企业)的设立与变更、公司(企业)重组、公司并购、公司(企业)破产、公司(企业)托管、企业产权界定、交易与纠纷处理,参与谈判,代理参与诉讼与仲裁。联系电话:138053151864,张琥律师简介张琥,山东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1996年从事律师职业,现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