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沭政办发〔2010〕14号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沭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企业: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临沭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一○年六月十一日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2-临沭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有关节能减排的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为依据,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目标,以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电、节水、节气、节油、节材为重点,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特别是党政机关在构建节约型社会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广大机关干部职工树立节俭意识,自觉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二、节能目标和指标(一)节能目标2010—2011年,我县公共机构节能要实现以下主要目标:一是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的宣传和培训,树立公共机构人员的节能意识,培养良好的节能习惯;二是健全公共机构节能组织管理体制,完善公共机构节能协调机制;三是建立节能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公共机构用能的监管,促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良性发展;四是初步建立公共机构节能评价体-3-系,对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进行分析和评估;五是推行低成本、无成本节能管理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切实降低能源消耗;六是推进新能源和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大大降低设备能耗;七是完善国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名录,大力推进公共机构节能采购;八是加强新建项目的节能管理,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促进建筑节能;九是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经费保障机制,保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正常运转;十是制定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建立能源消耗定额标准,完善能耗信息化管理平台。(二)节能指标到2011年,全县各公共机构以2008年为基数,水、电、燃气等能源耗损分别降低20%以上;公务车辆燃油及维修保养耗损降低20%以上;办公用品耗损逐年降低5%以上。三、突出重点,做好节能具体工作(一)抓好用电设备节能1、照明系统节能。加快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在全县公共机构推广使用节能型照明灯具,到2011年机关事务系统节能灯使用率达到100%,全县其它公共机构节能灯使用率达到95%以上;优化照明系统设计,合理改造电路控制方式;合理设置电子显示屏和景观灯的开启时间。2、空调系统节能。加强日常管理,合理设置空调开启温度,夏季高于32摄氏度开启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低于4摄氏度开启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县公共机构办公楼空调要定期进行清洗,提高空调能-4-效水平。3、办公设备节能。逐步淘汰落后的、高耗能的计算机、打印机等用电设备,推广使用节电软件,及时关闭用电设备。(二)抓好用水节能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杜绝“长流水”现象;在新建和改建筑项目中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和设备,开展办公区内洗手间洁具、绿化灌溉设施等节水改造和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在建设中建立水处理系统和雨水收集系统;在用水区域设立节约用水标识。(三)抓好公务车辆节能严格执行公务车辆购置审批制度,控制车辆编制和规模;加快更新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老旧车辆;将公务用车纳入政府节能采购,优先选购节能环保型车辆;倡导单位和个人选乘公共交通工具出行,严格公务用车使用范围,实行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制度;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实行定点保险、维修、加油制度;规范公务车辆管理,实行单车能耗核算制度。(四)抓好建筑节能全面提高新建建筑初步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根据我县实际,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进行研究,大力推进既有办公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五)加强办公节能管理1、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和公文双面用纸。应充分发挥电子政务优势,非涉密文件尽量通过网络传送;能传阅的文-5-件、电报尽量传阅,减少复印数量,减少纸质公文印制数量,准确计算发文数量,严格按发文数量印制文件;注意复印用纸的再利用,文稿修改尽量在电子媒介上完成,减少纸张消耗。2、严格控制电话费用,打电话尽量长话短说,杜绝拨打信息台、公话私用等现象。3、严格控制办公用品的管理和发放,提倡使用钢笔,减少一次性签字笔、中性笔等办公用品的消耗。(六)加强节能采购管理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制度,不断扩大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范围。对空调、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和照明产品、用水器具,由同等优先采购改为强制采购高效节能节水环保产品。建立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体系和监督制度,保证节能和绿色采购工作落到实处。(七)抓好节能宣传教育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学习有关节能降耗的政策规定,教育干部职工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升油、一张纸、一分钱。各单位在每年的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要组织开展主题宣明、形式多样的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如步行或骑车上、下班,办公时间停开一天空调等),强化节能意识。四、保障措施(一)健全公共机构节能领导机构-6-为加强对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等为成员单位的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事务。办公室设在县政府行管中心,由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各企业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本单位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并确定一名具体承办人员,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于6月25日前上报县政府行管中心(联系电话:6211861)。(二)建立健全各类节能制度1、建立能源消耗定额管理制度。县政府行管中心要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系统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综合水平和特点,制定全县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财政部门要根据能源消耗定额,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标准。各公共机构应在能源消耗定额范围内使用能源,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的,应向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作出书面说明。2、建立能源消费计量制度。争取在2011年年底前建立全县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并对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纠正用能浪费行为。-7-3、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在2010年年底前建立全县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全县各级公共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能源消费统计,如实记录能源消费计量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每季度在本机构范围内通过适当方式公示内设机构用能情况。各公共机构要按照分级、分系统管理原则,于每年6月30日前和次年1月31日前向县政府行管中心和业务主管部门报送半年能源消费数据及上一年度能源消费状况报告(教育、卫生等部门由主管部门汇总后上报县政府行管中心)。县政府行管中心要半年通报一次全县各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情况,并及时向市机关事务局报送半年和年度全县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情况。4、建立能源消费审计制度。全县各公共机构每年应对本单位用能系统、设备运行及使用能源情况进行技术和经济性评价,形成能源审计报告,根据审计结果采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措施。县政府行管中心要根据需要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对我县能耗水平高或用能量大的重点用能单位(每年不少于10%)进行全面或专项的能源审计,并形成能源审计报告,推动全县公共机构改进用能管理,降低能耗水平。5、建立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制度。科学制定全县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办法,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对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开发区管委会的目标考核,县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要将节能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各单位负责人年度考核评价内容。-8-6、建立节能经费保障制度。县政府节能专项资金应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县财政局应建立节能经费保障制度,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节能专项经费投入。(三)加强节能监督检查县政府行管中心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公共机构用能方面存在问题,对公共机构违反规定用能造成能源浪费的,及时下达节能整改通知书,并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上报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予以通报,并由有关机关对公共机构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县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参与,对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监察,确保公共机构节能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主题词:公共机构节能方案通知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协办公室,县法院、检察院,县人武部。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6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