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工作专项培训2016年9月资助工作专项培训资助政策体系主要内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其他资助政策体系主要内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定义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要覆盖到所有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孤儿、残疾学生和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子女。重点考虑优抚对象、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财产损失严重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原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建档立卡一、建档立卡贫困户首先,必须解释一下建档立卡。建档立卡:就是建立贫困户的相关档案,把贫困户的困难程度记录在案,并分发相应的贫困卡。这样顾名思义,建档立卡贫困户,就是已经完成审批流程,建立了贫困档案,并获得贫困卡的贫困家庭。二、建档立卡的目的主要目的是,识别出农村贫困对象,搞清农村贫困户的分布情况、贫困状况、贫困类型、致贫原因,建立健全农村贫困村和贫困户档案。为建立完善新指标体系下对贫困户、贫困村的动态监管和分类帮扶机制奠定基础。同时,也为部门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搭建共享的扶贫工作信息平台。参考自政务网扶贫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组织机构1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的认定工作。2系部成立以分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系领导为组长、系学生辅导员、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3各班级要成立以辅导员(班主任)为组长、不少于5名学生为成员(含班干及普通学生)的认定评议小组,其成员名单应在班级范围内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流程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成员需公示)系认定工作组审核系公示5个工作日院助贷办汇总、报审、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五、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特殊困难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无劳动能力、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完全无正常学习、生活来源的学生困难家居农村贫困地区,家庭主要成员年老体弱等原因导致经济负担过重劳动力低下,经济来源少;家居城镇,父母双方(或一方)下岗,无固定经济来源,属城市低保家庭,家庭经济非常困难。一般困难家庭主要成员有一定劳动能力,有少量经济来源。但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仍然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六、几点说明1、两个表格(需交至助贷办)学校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应同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在每学年结束之前,应向在校学生发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校学生要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已被所在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可只提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不再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2、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做到合理配置,尤其是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达到学生数的10%,且不能均为学生干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五、几点说明3、公示时间:需达到5个工作日4、投诉:师生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本系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6、资料留存注意评审过程及公示文字图片形式存档5、复审不定期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两者只能择其一申请办理国开行回执需开学后交至院助贷办,农信社系统申报后由学校审核通过再在网点办理生源地贷款•申请条件–已被录取、家庭经济困难•申请金额–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贷款利息–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生源地贷款•贷款程序•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开行)或农村信用合作社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申请。•贷款期限–还本宽限期3年,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生源地贷款•毕业确认–当年毕业学生登录系统办理毕业确认手续,填写信息确认表,确认贷款相关信息,更新联系方式等生源地贷款•违约后果–罚息:(开始自付本息后,如当年12月20日未能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并自12月21日起产生罚息,逾期罚息为当期利率的130%–违约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信息–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国开行系统登录网址:•农信社系统登录网址: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3000元/年,我院分为3档,每档1/3,一档4000元,二档3000元,三档2000元资助对象全日制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约为在校生的20%.申请与评审每学年评定一次。个人申请,班级评议,院系评审(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学校审查(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发放分学期打卡学院奖学金奖励标准分为一等(5%,每学年2000元),二等(5%,每学年1000元)奖励对象综合素质考评班级排名考前,同一学年内未受国奖或励志奖学金申请与评审每学年评定一次。个人申请,班级评议,院系初审,学生处审核发放一次性发放至学生本人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奖励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综合素质考评班级排名考前,考试无不合格现象申请与评审大二、大三开学初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可同时获得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发放一次性发放至学生本人银行卡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每生每年8000元奖励对象在校生中的二、三年级学生,学习成绩,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申请与评审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系部于当年9月底完成评审、材料报送工作发放一次性发放至学生本人银行卡常见问题1.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没有等额评审。2.院系公示时间不足5个工作日。(在班级、系的公示时间、节假日等情况不计入校级公示的5个工作日中)3.对国家奖学金政策理解存在偏差,评审标准过于宽松,评审把关不严,学生学习成绩排名未达到评选范围内前10%,而且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不是特别突出。4.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成绩要求把握不准确。为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应在评选范围内位居前列,且必修课程没有不及格科目。是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评选出品学兼优的学生;而不是在认定的困难生中选择最困难的学生。5.国家奖学金表格填写不规范。如:学校擅自修改《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格式,加减获奖情况栏;签章不规范(签名处非本人手签);审批表中获奖情况填写获得的资格证书;出生年月填写不规范(出生年月日);政治面貌填写错误(入党积极分子);申请表辅导员意见、院系意见及学校意见签署日期存在逻辑错误;申请理由和院系意见都过于简单;学校意见栏未加盖公章或表格有涂改等。6.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中填写不正确。在班级(专业、年级)中的学习成绩排名和在班级(专业、年级)家庭经济困难生中成绩排名不符合逻辑。困难生中成绩排名比在班级中的成绩排名靠后。7.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上报的国家助学金数据,资助金额小于下达指标。8.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的资金必须用于除受资助学生的生活费补助以外的情况(存在被劝交班费、劝捐赠、均分;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常见问题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三)申请程序1.应征报名的高校学生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2.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对《申请表》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3.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学生通过征兵体检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4.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院资助办。5.院资助办在收到学生寄送的《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后,对各项内容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向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材料。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学院审核同意的各系、部门设立的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递交个人申请,系部审核后报院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备案。我院勤工助学岗位工资为200元/月,300元/月,目前约有近120个岗位,工资分2-3个月打卡发放。勤工助学对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孤儿以及孤儿成年后就读高校的,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公办高校一律免收学费。孤儿每学年初向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递交个人减免学费申请,并附班级、所在系意见和县(区)民政部门证明。助贷办汇总后审批直接减免。孤儿保障高校资助信息可登录查询安徽资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