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合公中心小学学校公共卫生第一责任人制度校长对安全工作负第一位责任人,全面履行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职责。校长必须亲自抓,出了事故首问校长。学校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设置安全保卫兼职工作员一名,负责学校日常安全工作记录、信息汇总、报告。一、全校安全工作的责任人:1、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2、重大活动或外出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工作:组织者第一责任人。3、一周常规管理安全工作:值周带班领导。4、保安、门卫安全工作:保安为第一责任人。5、教学楼安全工作:安全员政教主任及值周教师为第一责任人。6、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安全工作:组织者为第一责任人。7、与以上各项工作相关的活动实施、管理者为第二责任人,以上人员要明确职责,提高安全意识。二、安全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追究学校安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即安全事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的原则来承担相关责任。责任人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责任和追究制度一、责任目标。在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全体干部教师,实行统一调度,全力参与应急处置,确保公共卫生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把危害降到最小,以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二、实行校长领导下的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和科室岗位责任制。主管校长是履行防控工作职责的第一责任人,主管主任是第二责任人,具体负责中心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制定,应急工作人员的调度和队伍组建,资金与应急物资保障,部门协调等方面工作。分管领导是履行中心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职责的具体责任人。年级组长、班主任是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履行中心职责的直接责任人,在各自岗位上抓好中心防控工作方案的落实,熟悉掌握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策略,开展疫情及卫生事件风险因素评估,加强疫情监测检验,及时反馈报告疫情信息。三、责任追究。严明纪律,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无论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影响防控工作开展的,或在工作中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有关党纪、政纪严肃处理。1、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保持全天24小时通讯工具畅通,不得以任何理由关闭通讯工具,确保随时接受任务。2、遇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服从统一安排调遣,或到岗不尽责的,责其限期整改。3、值班领导必须每天24小时在岗,严格值班制度,按要求及时处理和报送信息。做到上情下传、下情上报及时准确。(1)值班领导,凡发现未在岗,扣除当日值班补助,造成工作失误的视其情节作待岗处理直至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2)值班领导凡未按规定进行值班记录,未及时报告疫情,未及时做到下情上报、上情下传的,造成工作失误,影响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的,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4、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学校处理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应急预案,随时作好思想、装备、物资准备,做到一声令下立即出动,确保在第一时间赶到指定地点,科学、规范地开展处置工作。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扣发责任人年度绩效工资和奖金,并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1)不服从中心统一安排,不听从指挥,不认真履行职责,对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带来影响的。(2)在疫情处置中,贪生怕死,不按操作规程,盲目蛮干,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影响的。(3)各应急小组成员之间配合不力,相互推诿扯皮,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影响的。(4)应当报告而未及时请示报告,擅作主张,给疫情防控带来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