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2011.9EnvironmentalImpactAssessment什么叫环境?什么叫环境影响?什么叫环境影响评价?为什么需要进行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哪些项目需要做环评?哪些机构或人可以做环评?怎样完成一项环评工作?哪些网站可以提供相应资料?中国环境影响评价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中国环境标准网哪些可以作为我们的参考书目?第一章环境影响评价的概念第二章环境影响评价程序第三章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技术第四章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第五章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第六章环境噪声影响评价第七章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第八章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第九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十章环境影响评价展望第一章环境影响评价的概念1、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条规定: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环境,以人类社会为主体的外部世界的总体,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什么叫环境?整体性区域性变动性稳定性资源性价值性环境影响,是指人类活动(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对环境的作用和导致的环境变化以及由此引起的对人类社会和经济的效应。什么叫环境影响?直接影响间接影响累积影响有利影响不利影响可恢复影响不可恢复影响短期影响长期影响暂时影响连续影响建设期影响营运期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什么叫环境影响评价?判断项目选择预测导向2、环评制度及其法律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概念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以法律、法规或行政规章的形式确定下来从而必须遵守的制度。中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发展沿革1973年-1979年引入和确立阶段1979年-1990年规范和建设阶段2002年-至今提高和拓展阶段1990年-2002年强化和完善阶段1973年-1979年引入和确立阶段环评概念于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后引入我国;1977年召开“区域环境保护学术交流研讨会议”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环境质量现状评价;1978年12月31日转批《环境保护工作汇报要点》中首次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的含义;1979年4月《关于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情况的报告》再次提出环境影响评价是一项方针政策;1979年9月,《环境保护法(试行)》颁布标志着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正式确立。1979年-1990年规范和建设阶段1981年颁发的《基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纳入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1986年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各方面做了明确规定,促进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有效执行;1986年颁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管理办法(试行)》开始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资质管理;1989年12月26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作了原则规定,并为行政法规中具体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提供了的法律依据和基础。1990年-2002年强化和完善阶段1994年起陆续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等规范性技术导则与标准,在评价方法、对象以及内容建设上取得进展;1998年11月29日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第一个行政法规,对环境影响评价做了全面详细明确的规定。1999年3月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对评价单位的资质进行规定,加强了环境影响评价队伍建设。2002年-至今提高和拓展阶段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扩展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使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得到最新的发展。2004年2月,原人事部、原国家环保总局决定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系统建立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对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09年8月,国务院颁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环境立法的重大进展,标志着环境保护参与综合决策进入了新阶段。2016年7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下简称环评法)的决议,新版环评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我国环评制度的法律依据法律环境保护行政法规政府部门规章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环境标准环境保护国际公约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①法律综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单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相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细则》……②环境保护行政法规③政府部门规章《关于进一步作好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问题的若干意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管理办法》《产业调整指导目录》(2011)……④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湖南省湘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关于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意见湖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⑤环境保护标准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控制标准)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国家环境标准样品标准国家环境基础标准……⑥环境保护国际公约关于保护臭氧层的维也纳公约(1985)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1992)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2001)京都议定书(2005)专家审查、行政审批、管理体系建设项目环评制度体系环评单位环评资质管理体系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局市环保局项目甲方甲级环评单位乙级环评单位环评工程师我国现行环评制度体系专家审查、行政审批、管理体系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办法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管理办法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权限问题的通知关于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审批程序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设项目环评制度体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通知环评单位环评资质管理体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照本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哪些项目需要作环评?——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附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本栏目环境敏感区含义A水利1、水库库容1000万立方米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一)和(二)中的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2、。。。。。。。。。。。。。。。。。。W核与辐射1、广播电台、差转台中波50千瓦以上;短波100千瓦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其他(三)。。。。。。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该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说明。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应该在该专项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向审批该专项规划的机关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专项规划中的指导性规划,按照本法第七条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哪些项目需要作环评?——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接受委托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经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审查合格后,颁发资质证书,按照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评价范围,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并对评价结论负责。哪些机构可以做环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附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工作等级划分表甲级(分为甲、乙两个资质等级,至少有1个报告书类别取得甲级资质)甲级评价机构可在甲级环境影响报告书类别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范围内承担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分负责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并可在乙级环境影响报告书类别范围内,承担省级以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分负责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乙级按照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承担省级以下环保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附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工作范围划分表按环境要素划分工作范围1.水;6.核及放射性;2.气;7.电磁;3.声;8.水土保持;4.固体废物;9.社会经济;5.生态;10.人体健康。按行业类别划分环境影响报告书工作范围1.轻工、纺织、化纤;7.交通运输;2.化工、石化及医药;8.社会区域;3.冶金机电;9.海洋工程;4.建材火电;10.输变电及广电通讯;5.农林水利;11.核工业;6.采掘;环境影响报告表1.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特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输变电及广电通讯、核工业)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可主持进行下列工作:(一)环境影响评价;(二)环境影响后评价;(三)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四)环境保护验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应在具有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中,以该单位的名义接受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业务。哪些人可以做环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特征具有法律强制性;纳入基本建设程序;分类管理;评价资格实行审核认定制。3、环境标准体系环境标准体系,各种不同环境标准依其性质功能及其间客观的内在联系,相互依存、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相互制约所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即构成了环境标准体系。环境标准体系定义环境标准体系框图国家环境标准体系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地方污染排放标准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国家环境标准样品标准国家环境基础标准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质量标准是环境质量的目标,是制订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主要依据之一。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实现环境质量标准的主要手段、措施。国家环境标准与地方环境标准的关系执行上,地方环境标准优先于国家环境标准执行。有行业性排放标准的执行行业排放标准,没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执行综合排放标准。我国主要环境标准名录1、大气标准①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GB9137-88《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②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9962、水标准①水环境质量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