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信托公司发展现状6/22/2020信托•信托业(TrustIndustry)信托与银行、证券、保险并称为金融业的四大支柱,其本来含义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其定义: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信托法》6/22/2020信托的特点•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且根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可以投资于实业,这是信托区别于其他金融行业的重要特征之一,也使得信托公司成为目前中国唯一能同时涉足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产业市场的金融机构,是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融合的理想结合点。6/22/2020信托的起源•(1).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信托业已经发展成为现代金融业的重要支柱之一,信托与银行、证券、保险并称为现代金融业的四大支柱。6/22/2020•(2).据最早的文字记载,信托是来源于公元前2548年古埃及人写的遗嘱。但具有原始特性的信托,则起源于英国的“尤斯制”,英国是信托业的发源地。但英国现代信托业却不如美国、日本发达。开办专业信托投资公司,美国比英国还早,美国于1822年成立的纽约农业火险放款公司,后更名为农民放款信托投资公司,是世界上第一家信托投资公司。6/22/2020•(3).中国的信托业始于20世纪初的上海。1921年8月,在上海成立了第一家专业信托投资机构——中国通商信托公司,1935年在上海成立了中央信托总局。新中国建立至1979年以前,金融信托因为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下,信托没有能得到发展。•1979年10月,国内第一家信托机构——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宣告成立,此后,从中央银行到各专业银行及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纷纷办起各种形式的信托投资公司,到1988年达到最高峰时共有1000多家,总资产达到6000多亿,占到当时金融总资产的10%,信托投资公司主要是从事与银行类似的业务,真正的信托投资业务也有开展。但是由于缺乏法律上的规范和信托投资公司的管理经验,在1999年人民银行对信托业进行第五次整顿前,信托投资公司仅剩下239家。从1999年开始,人民银行就对原有的239家信托投资公司进行了清理整顿,拟合并保留60家,目前,已有50家经过了重新审核登记。6/22/2020我国信托业的五次全国性清理整顿•1、第一次清理整顿是1982年,国务院针对当时各地基建规模过大,影响了信贷收支的平衡,决定对我国信托业进行清理,规定除国务院批准和国务院授权单位批准的信托投资公司以外,各地区、部门均不得办理信托投资业务,已经办理的限期清理。•2、第二次清理整顿是1985年,国务院针对1984年全国信贷失控、货币发行量过多的情况,要求停止办理信托贷款和信托投资业务,已办理业务要加以清理收缩,次年又对信托业的资金来源加以限定。6/22/2020•3、第三次清理整顿是198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清理整顿信托投资公司的文件,同年10月,人民银行开始整顿信托投资公司。第二年,国务院针对各种信托投资公司发展过快(高峰时共有1000多家),管理较乱的情况,对信托投资公司进行了进一步的清理整顿。•4、第四次清理整顿是1993年,国务院为治理金融系统存在的秩序混乱问题,开始全面清理各级人民银行越权批设的信托投资公司;1995年,人民银行总行对全国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了重新审核登记,并要求国有商业银行与所办的信托投资公司脱钩。6/22/2020•5、第五次清理整顿是1999年,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人民银行总行决定对现有的239家信托投资公司进行全面的整顿撤并,按照“信托为本,分业管理,规模经营,严格监督”的原则,重新规范信托投资业务范围,把银行业和证券业从信托业中分离出去,同时制定出严格的信托投资公司设立条件。6/22/2020•综观信托业24年波动徘徊的历程,我国信托业发展的几起几落有其客观原因:•(1)缺乏一定的市场需求和经济基础。“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是信托的基本功能,因此信托生存的首要条件是有“财”可理。建国以来长期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采取的是高积累、高投资、低工资、低收入的政策,民间基本上无可理之财。•(2)缺乏健全的社会信用基础。信托“以信任为基础”,信任关系的确立和稳定是信托赖以生存的土壤。我国社会信用关系尚缺乏刚性,信用链条十分脆弱,契约意识较差;总体而言,信用基础仍十分薄弱;6/22/2020信托业法律的制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简称《信托法》)于2001年4月28日在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通过,并于当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信托法》从制度上肯定了信托业在我国现行金融体系中存在的必要性,为我国信托市场(即财产管理市场)构筑了基本的制度框架,将信托活动纳入了规范化和法制化的发展轨道。6/22/2020•(2).2007年,中国银监会颁布实施新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简称“新办法”),明确了信托公司作为财富管理机构的功能定位,为信托业实现彻底改造和科学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6/22/2020信托公司功能•一是提供专业的受托管理服务。•二是提供丰富的理财产品和服务。•三是提供灵活高效的投融资服务。6/22/2020发展的现状•经过第五次清理整,重新登记发牌的信托投资公司普遍经过了资产重组,卸掉了历史的债务包袱,充实了资本金,改进了法人治理结构,吸取了过去的经验教训,革新了市场经营观念,增强了抗风险能力,夯实了发展的基础,提高了整体的经营管理水平,以诚信为前提条件的信托业必将逐步获得社会的认可。•信托投资公司的整合保留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全国批准保留的信托投资公司为六十家左右,原则上每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保留一至两家,到2003年4月份之前,已有五十余家信托投资公司完成了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重新登记工作。6/22/2020•现状我国信托机构的经营规模,无论总体还是个体,都是比较小的。目前我国信托资产总规模只有5500亿元左右(含未登记的信托公司资产),只占金融业总资产的1/10。管理的信托资产近70亿元。•目前,我国信托业的市场主体是信托投资公司。6/22/2020案例•中原信托成立于1985年,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专业信托金融机构,注册资本12.02亿元,控股股东为河南省人民政府全资的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近年来,中原信托依托专业财富管理团队,成功开展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信托、交通能源建设信托、股权投资信托、银信合作信托、住宅和商业地产信托等系列信托理财产品,为高端机构和个人客户提供了安全、高收益的财富增值服务。中原信托2007年被《证券时报》评为最佳区域理财机构;2008年被《大河报》评为中原地区最具价值信托金融机构;2009年,中原信托外部网站荣获“最佳信息披露奖”;2010年,我公司获得“中国最具区域影响力信托公司”奖项。•截至2010年末,中原信托累计管理信托财产766亿元,按时足额交付到期信托财产413亿元,累计向客户交付信托收益38.6亿元,实现信托本金、收益足额交付率100%,全部到期信托项目均实现了信托目的。2011年业绩出色,被格上理财网评级为五星级信托公司。6/22/2020中国信托公司发展的优势•一是信托公司资本实力不断增强,行业不断扩容。•2007年,新办法实施以后,信托公司的功能地位和市场价值逐渐被市场关注,一大批中央企业、境外知名金融机构纷纷投资入股信托公司,信托公司资本实力和风险抵抗能力大大增强。截至2010年三季度,信托业实收资本合计657.22亿元,净资产合计1142.2亿元,固有资产合计1314.25亿元。此外,一批历史遗留问题的信托公司陆续完成重组,重新进入信托市场。目前正常经营的信托公司数量已经达到60多家,未来有望达到70家左右,行业规模不断扩张。6/22/2020•二是信托资产高速增长,行业赢利能力突出。•近几年,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财产规模不断增加,2007年底为9621亿元,2008年12365亿元,2009年20405亿元,2010年三季度达30103.71亿元,突破3万亿大关,超过基金公司基金资产规模。与2004年2102亿元相比,信托资产规模在不到6年的时间里增长近15倍。6/22/2020•三是信托公司赢利水平显著提升。•2007年以来,信托行业整体保持赢利,收入和利润水平连续增长,股东回报率和人均创利水平在金融同业中处于较高水平。2009年,信托行业实现经营收入333.47亿元,净利润152.20亿元,行业人均利润273万元,在金融业中处于较高水平。6/22/2020•四是信托金融创新优势明显,信托产品在理财市场占据重要地位。•2005年开始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最终选择了信托模式,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理财需求的不断旺盛,信托公司通过发挥信托功能优势,设计推出•了类型丰富的信托品种,为具有风险意识和投资意识的合格投资者提供了灵活多样的信托理财服务。与基金、银行、保险、证券等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理财产品相比,信托产品的收益率明显高于银行、保险的理财产品,优势十分明显。2009年,信托理财产品平均收益率达6.33%,高于同期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水平。6/22/2020•五是信托融资服务功能突出,在支持经济发展中起到了积极作用。•在行业恢复初期,信托公司就通过海外市场发行债券等方式,为国内经济建设筹集资金,引进先进设备和进行国家、地方重点项目建设。近年来,信托公司积极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依托各自股东背景优势,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国家大中型骨干企业和中小企业、“三农”、低碳经济、基础设施建设等重要领域,在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截至2010年三季度,信托财产中运用于基础产业的规模达10012.30亿元,占总体规模的35.5%。6/22/2020中国信托公司发展的问题•身为我国金融业的四大支柱之一,信托具备相当多的业务优势,但是在我国多年来信托业长期处在社会多方的打压之下,也有部分信托投资公司的违法、违规或停业引起整个信托行业的价值遭到怀疑。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很多,归纳起来,可以从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两方面谈起。•1.内部问题•首先,人才资源匮乏。信托业历经整顿,导致优秀人才大量流失,人才匮乏已成为制约信托业发展的“瓶颈”。部分信托投资公司从业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较差,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比较低下,与国民经济货币化和金融市场化形成巨大的反差。6/22/2020•其次,主业不主。大多数信托投资公司都违背了中央银行关于金融机构分业经营的规定,名为信托,实为信贷。其经营方式和经营所得不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代理费,而是银行信贷业务的存款放款利差;其资本金充足率、长短期投资比例和拆借比例等许多资产负债比例都达不到要求。这就意味着其在经营过程中都或多或少的隐含着一定的风险。•再次,治理结构的缺陷阻碍了我国信托业的发展。信托投资公司在治理结构方面的显著缺陷,容易形成依附于政府的,政策性的“官办”融资窗口。6/22/2020•2.外部问题•首先,相关制度不配套,阻碍信托业发展。信托关系涉及的内容之多、范围之广,没有一个行业可以与之相比,而已经存在的相关法律法规尚没有对信托业做出一套完整的相应规定,给信托业务的开展带来一定困难。•其次,政策和监管对信托经营的限制、支持和服务不足。部分监管政策不统一,很多金融机构的业务都属于信托的范畴,但从管理上却分属于三大金融监管机构,监管标准各不相同;部分政策违背了信托产品的特性,某些规定实施的结果,可能反而增加了信托公司的经营风险,使信托公司的发展受到很大的束缚6/22/2020发展信托公司的对策•一是从信托公司自身来看•1、加强诚信建设。对信托公司来说,诚信一旦缺失,信托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信托业务的经营也将无从谈起。•2、大胆创新,丰富产品设计。在业务与产品创新上,国内信托业可以借鉴美国、英国、日本和台湾的成功经验,用他们的模式来适应我们的市场。在技术创新上,可以考虑利用网络给客户提供更便捷的服务。6/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