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文化与秦汉的博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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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文化与秦汉的博士制度王克奇内容提要齐鲁文化是秦以来中国大一统文化的活水源头;源于齐而形成于秦汉时期的博士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政治、文化制度。西汉前期,以齐鲁地区士人为主的学者群融汇、吸收阴阳、黄老、法、方仙道等齐鲁诸家学说改铸儒学而成经学,通过博士制度,使齐鲁文化实现了与封建专制制度的结合,取得了政治上学术上的统治地位。其后,由先秦齐文化与鲁文化不同学风而引发的经学内部的经今古文之争,随着今文经学的庸俗化,日益崛起的古文经学派完成了统一经学的任务,最终实现了齐鲁文化的正统化;今文经学的垄断地位被打破,其所依恃的博士制度于东汉末也归于衰落。关键词:齐鲁文化秦汉博士制度秦汉的博士制度是当时的一项重要的政治和文化制度,前人论述甚多,不再重复。本文拟探讨齐鲁文化和秦汉博士制度的相互关系,以揭示秦汉博士制度与齐鲁文化的历史渊源,齐鲁文化又是怎样通过秦汉的博士制度,获得了当时在政治上学术上的正统地位,并对秦汉一代的政治和文化的发展以深刻的影响。一探讨秦汉博士制度的历史渊源,不能不追溯到战国时期的齐稷下之学。“博士”一词首见于战国时代,《战国策·赵策》:“郑同北见赵王。赵王曰:子,南方之博士也,何以教之?”《史记·循吏列传》:“公仪休者,鲁博士也。”《汉书·贾山传》云:山“祖父怯,故魏王时博士弟子也。”观上述记载,“博士”之称似是一种对博学士人的称谓,尚不是官名。“博士”作为官名,可能较早出现于齐国。明董说《七国考》引许慎《五经异义》云:“战国时,齐置博士之官。”齐国博士官的设置绝非偶然,当与齐稷下之学有着密切的关系。首先,“博士”一词由泛称演化为官名,原意为“博通之士”。齐稷下之学以“博杂”著称,其时号称“百家”的士人群至稷下,在争鸣中相互吸收渗透,因此士人通博成为一种时尚。这些通博之士参政与政,日久遂转化为常设官员。其次,从博士官的职掌来看,据《史记·田敬仲完世家》云:“宣王喜文学游说之士,自如邹衍、淳于髡、田骈、接予、慎到、环渊之徒七十六人,皆赐列第为上大夫,不治而议论。”这种“不治而议论”的职务与秦汉博士的议政之职正相符合。又,稷下先生们除议政外,常从事的教授、出使、制礼等活动,均与秦汉博士官的职掌有相承关系。第三,关于“稷下先生”的人数,《田敬仲完世家》载有七十六人,而《新序》则说“稷下先生淳于髡之属七十二人”,与《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载“博士七十人”的员额大体相近,这也反映了两者间的转化关系。第四,汉代时犹将“博士”与“稷下”互称。如刘邦拜叔孙通为博士,称其号为“稷嗣君”,意为“继踪齐稷下之风流也。”(《史记·叔孙通列传》及《集解》引徐广曰)郑玄《书赞》也说“我先师棘下生孔安国”。“棘下”即“稷下”,孔安国为西汉博士,故郑玄称其为“棘下生”。第五,秦朝初年的博士,多为齐鲁之人,是博士制度起源于齐的又一佐证。概言之,博士原为战国时齐官,由“稷下先生”转化而来。大概在秦灭齐之时,将这一制度移植于秦。这也与秦博士一官首见于秦始皇二十六年的记载在时间上相吻合。班固《汉书·百官公卿表》谓博士为“秦官”,疏于探究其源,恐不能引为确论。孕育于稷下之学的博士制度,受到了齐鲁文化传统精神的深刻影响。齐鲁立国的海岱地区,自古以来以文化发达而著称。西周立国后,周文化和东夷文化相结合,形成了更先进的齐鲁文化。齐鲁文化的传统精神主要有四,即重学、尚德、政治参与和富于民主色彩。所谓“重学”,自孔子首倡“私学”,打破了官府对学术的垄断,开启了民智,促成了民间的文化普及,不仅为以后的“百家争鸣”提供了前提条件,也造成了齐鲁之地“重学”的风气。可见作为战国时期学术文化中心稷下之学的出现,是有其历史必然性的。就齐鲁文化的基本价值取向言,则表现出“尚德”的特点。鲁地“其民好学,上礼义,重廉耻”。齐民则“好经术,矜功名,舒缓阔达而足智”(《汉书·地理志》)。《管子·牧民》更将礼、义、廉、耻视为国之“四维”,是立国之本等等。这种“尚德”的倾向在以后博士的议政中表现得非常明显。政治参与性,即谓以孔孟为代表的鲁文化表现出积极的政治热情,如“夫子至于是邦,必闻其政”(《论语·学而》),孟子也“乐以天下,忧以天下”(《孟子·梁惠王下》),以“平治天下”为己任;齐文化则以“尊贤尚功”为政治特色,表现出政治上的进取心和功利性。稷下之学和博士制度正是这种学术政治化的产物。齐鲁文化还保留着一种原始的民主精神。《史记·货殖列传》说:齐“俗宽缓阔达,而足智好议论”,“邹鲁滨洙泗,犹有周公遗风”。这种原始的民主传统风气,造就了稷下之学独特的自由宽松的学术气氛,而最初博士制度那种无所禁忌的议政传统,实导源于此。齐鲁文化的传统精神和专制制度的结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博士制度。进入战国之后,各国先后建立了君主专制政体。这种以专制独裁为特征的制度,一经在齐国建立,就表现出与齐鲁故地传统文化精神相背离的特点。齐国的统治者为调合二者间的矛盾冲突,达到用本土文化改造专制制度,以避免其局限性的目的,借用“稷下先生”议政、制礼、从事文化活动之功能,创立了博士制度。博士制度借助于相对民主的议政和制订礼仪制度以及兴作文化教育等活动,对专制制度起到了一种限制的补充作用,从而成为一种独具特色的政治文化制度。二关于秦博士官的记载,首见于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卿大臣博士“议帝号”(《史记·秦始皇本纪》)。考秦博士官的设置,大致与以下两下原因有关。一是与兴造礼仪制度有关。《史记·礼记》说:“至秦有天下,悉内六国礼仪,采择其善。”齐稷下荟萃了一大批精通礼仪的博士诸生,秦收取这批人以为己用,遂将博士制度移植于秦。这从秦一代议礼时多用博士和齐鲁诸生可以得到印证。二是与秦始皇初并天下,为维系新的政治统一,调节东西方文化的冲突,不得不用东方的齐鲁文化装饰政治有关。如秦始皇九年嫪毐(涝矮)之乱,太后牵连被迁,“齐人茅焦说秦王曰:‘秦方以天下为事,而大王有迁母太后之名,恐诸侯闻之,由此倍秦也。’秦王乃迎太后于雍而入咸阳,复居甘泉宫。”(同上)这是一种政治姿态,表示崛起于西方的秦对东方文化的尊重,借以减轻关东六国民众在文化心理上对秦统一的抵触。而秦统一后即将齐的博士制度移植于秦,也反映了秦统治者这样一种心态。秦代博士制度的设置,是秦文化和齐鲁文化嫁接的一种尝试,表现了统一初期秦统治者对文化统一的重视与努力。但齐鲁文化和秦文化是两种不同质的文化系统。从其渊源看,齐鲁文化是周文化和东夷文化结合形成的产物,齐鲁之邦傍河濒海的地理环境,派生出以儒道阴阳为代表的、具有开放性和包容性诸特征的伦理型文化系统。而秦文化则是周文化和戎狄文化结合的结晶,由于秦久居戎狄之地以及关中地区相对闭塞的地理和人文环境,形成了以法家为代表、具有强烈的封闭性和排异性等特征的法理型文化系统。从内容看,齐鲁文化重伦理,倡仁义,尊重社会的宗法传统,右文尚礼。而秦文化则轻伦理,重功利,菲薄社会的宗法观念,崇武而尚法术。鉴于此,促成东西方文化的融合成为维护和巩固统一的重要环节。统一伊始,秦统治者确实对此作了很大努力。如让博士官和齐鲁诸生参与“议帝号”、“议封禅典礼”,以及讨论是否实行分封制度等国家大事。从《秦始皇本纪》所载秦刻石的时间和内容来看,秦始皇在统一后的前几年,主要巡游于齐鲁之地,先后在峄山、泰山、之罘山、琅琊台等地刻石留文,其内容多有尊重东方文化传统之意。而“始皇推终始五德之传”,以秦政合水德,显然授受了齐学中的阴阳五行说以论证其统治的合理性。这大概也与博士官的影响有关。但随着统治形势的逐步稳定,秦统治者变得日益自恃专横,秦文化的封闭性和排异性表现得越来越强烈。这种对异己文化的排斥,典型地反映在关于分封制的辩论以及由此引发的焚书坑儒的事变上。秦始皇三十四年,秦廷中发生了是否实行分封制的争论,这个问题本属于统治阶级内部关于统治方略制度的争论,但丞相李斯却别有用心地将争论引向歧途。他攻击博士儒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率群下以造谤”,最终造成了“焚书坑儒”的悲剧。尽管当时扶苏以“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史记·秦始皇本纪》)相劝谏,却被秦始皇断然否定。比较其对茅焦之谏的态度,它典型地反映了秦文化偏狭排异的本质。作为齐鲁文化之代表的博士们对秦政的批评,以及秦“焚书坑儒”的报复行为,反映了秦文化和鲁文化间的冲突。齐稷下学的传统是“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士人也“著书各言其治乱”。而“秦俗多忌讳之禁,忠言未卒于口而身为戮没矣”(贾谊《过秦论》)。“焚书坑儒”之后,博士制度名存实亡。秦的博士制度的失败,标志着以秦文化为背景的政治专制制度和富于原始民主传统的齐鲁文化精神结合尝试的失败。秦文化的封闭性和排异性,扩大了东西文化间的隔阂,造成了秦王朝与关东地区广大民众在精神心理上的严重对立,其结果是陈涉振臂一呼,“自关以东,大氐尽畔秦吏以应诸侯”(《史记·秦始皇本纪》),秦十五年二世而亡。历史的实践证明,由于秦文化本身具有的局限性,使之不能成为新的政治大一统的文化背景,只有尊重中国社会的宗法传统,具有开放性、包容性的齐鲁文化才能成为构筑新的文化体系和政治制度的基石。秦末农民起义以非理性的暴力手段完成了这一合理的转变。继秦而起的汉王朝具体地承担起这一历史任务。所谓“汉承秦制”,我们理解仅是指其基本的政治经济制度的外在形式而言,其内在的文化内容却有绝大的变化。秦是以西方的秦文化为本位的,对异质文化采取了绝对排斥的态度。而汉则是以齐鲁文化为本位的,又吸收了楚文化、秦文化、三晋文化的精华,形成了新的文化系统。汉代的统治风格截然不同于秦,归根结底应导源于这种文化差别。三显赫一时的秦王朝被关东的农民起义所推翻,以法家为代表的秦文化遭到抑退,从此一蹶不振,法家作为一个独立学派而存在的合理性消失了。东方的齐鲁文化卷土重来。汉初,发源于齐地的黄老之学风靡一时。黄老学的盛行与下列条件有关:一是“反秦之弊”的政治需要。秦的暴政为实践所否定,新的统治阶级亟需一种较为温和的统治方式来迎合民心,黄老学“贵清静而民自定”的政治理论能够满足这一需要。二是恢复经济的需要。汉初“齐民无盖藏”的窘迫现实,迫使统治阶级不得不压抑自己的物欲,转而“与民休息”。三是迎合关东地区民众对自己传统文化的回归和认同心理。四是与当时统治集团的成份构成有关。当初的“布衣将相之局”,其成员多为楚人,楚人对与楚文化关系密切的道家有一种文化上的亲切感;而出身平民又较少文化素养的布衣将相们在对东方文化的选择中,往往鄙薄缛文的儒家,更倾向于质朴的黄老学。汉初,以黄老学为代表的齐鲁文化的复兴,不仅使当时占全国人口大多数的关东民众获得了某种精神平衡,更以其平和宽容的文化特色营造了一个宽松的社会环境,为汉王朝的兴旺奠定了基础。在当初齐鲁文化复兴的大背景下,统治者重建了博士制度。由于当时宽松的政治和学术气氛,博士制度几乎恢复了昔日稷下之学的风采。其表现一是在博士制度里诸子百家共陈并进。博士中不仅有儒家、黄老学,而且还有五行家、刑名家和杂家的代表。其中晁错、贾谊堪为典型。晁错“学申商刑名于轵张恢生所,……为人陗直刻深。孝文时,天下亡治《尚书》者,独闻齐有伏生,……太常遣错受《尚书》伏生所。”(《汉书·晁错传》)后迁除博士。但他上书言事却多以刑名法术缘饰其说。而贾谊“以能诵诗书属文称”,因“颇通诸家之书,文帝召以为博士”(《汉书·贾谊传》)。观贾谊之言谈,常以儒学为主,又兼采道、法。晁错、贾谊这种身为博士,而学兼众家的情况,反映了当时博士制度在学术上的包容性和多元化。其表现二是博士议政时所表现出来的公平竞争和畅所欲言的民主精神。如贾谊为博士,“是时,谊年二十余,最为少。每诏令下,诸老先生未能言,谊尽为之对,人人各如其意所出,诸生于是以为能。文帝说之。”(同上)全然没有论资排辈的陋习和学术上的门户成见。再如博士辕固生与黄生那场关于汤武受命的著名争论,最后甚至涉及到“高帝代秦即天子之位”是否合理的问题。又“窦太后好《老子》书”,而辕固生斥之为“家人言耳!”景帝却认为他“直言无罪”(参见《史记·儒林列传》)。博士们能在最高统治者面前,对如此敏感的重大政治问题毫无顾忌地发表意见,由此可见当时统治者对学术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