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北兴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工资管理制度为建立科学的企业劳动工资体系,最大限度地发挥工资管理的激励效果,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齐齐哈尔北兴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特点及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资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劳动工资是劳动者从事劳动或工作的物质利益回报,理想的工资制度不仅有助于吸引人才、留住人才,而且能在合理控制人力成本的基础上激励员工取得良好的绩效,同时使企业获得更大的效益。第二条工资设置的原则是:公平原则:工资水平要反映岗位之间的差别,体现员工个人努力的成果,与公司的整体发展保持一致,并对核算、调整等程序进行公开;安定原则:工资水平的制定要综合考虑到保障生活、对应职务、反映能力、兼顾资历的作用;激励原则:工资体系应通过区分劳动差别、绩效差别确定报酬差别,体现工资分配的导向作用,以及多劳多得的宗旨。合理原则:工资制度应该使每个人的能力与积极性的发挥都达到极限,要确保人尽其才,充分发挥个人的聪明才智。第三条公司的企管部是工资核算的主管部门。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齐齐哈尔北兴特殊钢有限公司的全体员工(执行年薪制的除外)。公司投资控股的企业可参照本规定制定相应的工资管理制度。第一章工资总额的制定第五条公司在每年年底的财务预算中须将下一年度的计划工资总额列出,作为专款专用。公司的年度工资计划可以在年中进行一次调整。第六条公司根据月度完成计划情况,核算可供分配的工资总额;月度考核有困难的,可以采用季度考核。第七条计划工资标准的确定:(1)计划工资的标准按照定为___元/吨;工资附加费为____元/吨;(2)根据企业劳动生产率的变动而调整,其调整周期不短于一年。(3)计划工资总额按照预计的销售量确定。第八条实际可供分配的工资总额的确定:参见考核的有关条款。第二章工资结构第九条公司正式员工的正常工资由岗位工资、年功工资及绩效工资(奖金)三部分构成。员工的福利参见公司《员工福利制度》。员工的特殊奖惩参见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第十条工资核算采用“薪点制”,即岗位工资、年功工资及绩效工资通过岗位薪点、年功薪点以及绩效薪点数进行核算、汇总,再乘以薪点值得出最终的实际应得工资。薪点数按月考核,薪点值定期调整。月度工资=(岗位薪点+年功薪点±调整薪点)×岗位薪点值季度奖金=∑绩效薪点×绩效薪点值第十一条岗位薪点:1、岗位工资的基础是岗位分析和岗位等级划分,用以体现岗位劳动的差别;2、岗位设置为七级,各级内分为6-12等,总计70等;(岗位级别表见附件)3、岗位薪点分为固定岗位薪点和浮动岗位薪点两部分,根据岗位所处性质不同,其各自比例见下表:生产岗位管理岗位业务岗位描述以车间为主除生产岗位、业务岗位以及临时岗位以外的以销售部门为主固定岗位薪点65%40%25%浮动岗位薪点35%60%75%4、固定岗位薪点直接计入岗位薪点,浮动岗位薪点根据考核成绩确定:岗位薪点数=固定岗位薪点数+浮动岗位薪点数×考评分值%考评分值的确定见公司《考核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年功薪点:1、年功工资是专门反映职工劳动积累贡献的工资。用以缓解新老职工的工资矛盾,增强企业整体凝聚力;2、年功薪点数采用累进积累值,即随着员工在公司服务年限的增长,其积累速度分阶段递增;年功薪点的标准见下表:服务年限12345678910年功薪点1234579111315服务年限11121314151617181920年功薪点17192123252831343740服务年限21222324252627282930年功薪点43464952555861646770服务年限31323334353637383940年功薪点74788286909498102106110服务年限41424344454647484950年功薪点1141181221261301341381421461503、年功薪点数与岗位薪点数合并计算当月工资。4、年功薪点数统一在每年一月的工资中进行调整,当年保持不变。第十三条绩效薪点:1、绩效工资体现员工的工作业绩,充分体现了职工对公司的贡献大小,能够拉开收入差距,用以增强工资分配的竞争激励作用;2、绩效工资按季度核算,与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员工所处岗位、公司整体经营效果挂钩。3、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部门进行汇总,部门的绩效工资总额根据部门的绩效考核成绩确定。4、绩效薪点数的确定(汇总周期为季度,汇总单位为部门、车间):绩效岗位薪点数=∑(浮动岗位薪点数×考评分值%)(考评分值的确定见公司《考核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薪点调整:根据《考勤和劳动纪律制度》、《员工奖惩制度》的规定,对员工行为给予的薪点数奖励或者扣除的部分。第十五条临时工的工资按照工作日或工作量结算,不计算绩效工资。其工资标准可参照岗位等级表中的薪点以及公司当月岗位薪点值确定。第三章工资的确定第十六条公司正式员工的工资按照第二章的规定执行。月度工资=(固定岗位薪点+浮动岗位薪点×考评分值%+年功薪点)×岗位薪点值季度奖金=∑(浮动岗位薪点数×考评分值%)×绩效薪点值第十七条岗位薪点值的确定:K数本年度员工年功薪点总数上年度员工岗位薪点总上季度企业福利费总额上年度企业工资总额岗位薪点值-K为岗位薪点值调整系数,0K≤1第十八条绩效薪点值以部门为单位核算:本季度绩效新点总数本季度绩效工资总额绩效薪点值第十九条绩效工资总额的确定:1、绩效工资总额反映企业实际发放工资与企业整体绩效考核后应发工资之间的差距,其计算方法为:本季度绩效工资总额=本季度工资总额-本季度福利费总额-本季度实发工资总额±本季度单项奖惩额2、绩效工资为正,计算绩效薪点值,核算季度奖金。3、绩效工资为负,不发放奖金,且在下一季度的绩效工资总额中进行调整。4、实际核算时,以部门为单位核算,即通过部门考核成绩,核算各部门的绩效工资总额;各部门绩效工资总额之和应等于公司的绩效工资总额本季度绩效工资总额(部门)=本季度绩效工资总额(公司)×部门分配系数公司部门浮动岗位薪点值公司考核成绩%浮动岗位薪点值部门考核成绩%部门分配系数5、各部门的绩效工资单独核算。第二十条绩效薪点总数的确定:绩效薪点总数=∑∑(浮动岗位薪点数×考评分值%)汇总周期为季度,汇总单位为部门、车间。第二十一条特殊情况下的工资确定:(一)试用期工资:按拟聘任职务,享受低一级工资待遇。转正定级后,享受新职务级别的工资待遇,其与试用期的级别差额不予补发。试用期内工资结构及考核办法不变。(二)加班工资:详见“加班工资管理”章节(三)公费学习考察、培训期间的工资:详见公司《培训管理制度》。(四)病、事假及各种休假期间的工资,详见《考勤和劳动纪律制度》。(五)兼职工资:公司员工内部兼职按照“就高”原则确定岗位职等,并在上浮一级,但不超过同等的最高级别;个人的月度考评在主要工作业务开展部门进行。外部兼职人员实行全日制工作的,按正常工资体系执行本制度,否则参照临时工的计算方式。(六)为鼓励“一岗多能”,对于同时具备两种以上的岗位技能的员工,可给予上调岗位薪点数的鼓励措施,具体规定见公司有关规定。第四章加班工资管理第二十二条加班加点适用范围在正常工作时间完不成任务。临时布置的紧急任务。必须于班后或休息日完成的任务。第二十三条申请加班加点手续:(1)加班由部门经理(包括车间主任)审批同意后执行;(2)加班应事前向企管部领取“加班申请单”,并按规定填写;紧急任务下应于事后及时补领,并按规定填写;(3)“加班申请单”由批准人签批,企管部核实并计算加班薪点,随当月工资发放;(4)公司部门副经理(含)以上管理岗位人员不计算加班。第二十四条正常工作日的加点、休息日的加班原则上通过补休予以补偿,并于一月之内有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加班计发加班工资。工作日及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按照加班工资发放。第二十五条加班工资的计算也采用薪点制,其计算基础为岗位等级对应的基础薪点数,按每月22天,每天8小时核定标准薪点。第二十六条加班薪点的标准:工作日延长时间的,每小时加点按标准薪点的150%计算;休息日加班的,每小时加班按标准薪点的200%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每小时加班按标准薪点的300%计算;加班时间不足半小时的不计。第五章工资核算及发放第二十七条员工的岗位工资及年功工资按月发放,发放日定为次月5日,遇节假日提前。第二十八条员工的季度奖金按季度发放,发放时间不迟于次季度的第一月末。第二十九条员工的工资定级、调整、核算由企管部负责,考核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结果于次月2日前报予企管部。企管部核算全厂工资后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提交财务部发放。第三十条工资按现金形式或存折、信用卡形式按月发放,不得以实物冲抵。第三十一条个人所得税、依法应当由员工个人承担的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等费用,从员工当月工资中代为扣除,统一代为缴纳。第三十二条员工对工资有异议,需向企管部提出,财务部不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员工工资从其报到之日起计算。当月新进人员、辞退、离职人员的工资按当月实际天数计付。第六章工资的定级和调整第三十四条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可通过合并、增减方式对岗位进行调整。第三十五条调整后的岗位等级评定参照岗位评价及等级划分的原则进行。岗位评价及等级划分可参加“生产岗位要素计点法”“管理岗位要素计点法”及相关文件进行。第三十六条岗位的变动不得影响公司工资总额的核算方式及数额。第三十七条新招聘员工由企管部根据岗位等级表核定等级,试用期内按低一等的等级核定工资,试用期满后按照正常等级核算工资。第三十八条根据《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考核管理制度》《员工奖惩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员工的岗位等级可以予以晋升或降级。第三十九条部门经理/副经理以下(不含)员工的岗位等级调整由其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提出申请,报企管部审批;也可以由企管部根据相关的制度规定直接作出决定。部门(副)经理的岗位等级调整由企管部提出申请,报总经理审批。第四十条员工对于岗位等级调整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向行政副总经理申请复议。复议结果前应执行调整规定。第四十一条工资结构及工资等级的调整应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第七章附则第四十二条本制度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施行。第四十三条公司可以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其制定与修改由企管部提出,报总经理审批。第四十四条本制度由企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第四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附件:岗位等级表岗位等级表职等岗位分值范围级别分管理生产一等总经理、副总经理等750-10001000950900850800750二等业务类部门经理车间主任560-880880840800760720680640600560三等行政类部门经理业务类部门副经理核心业务主管车间副主任470-750750715680645610575540505470四等其它业务主管主任工程师工长大班长350-650650620590560530500470440410380350五等行政主管业务骨干班组长熟练技术工种275-525525500475450425400375350325300275六等文员一般技术工种200-420420400380360340320300280260240220200七等一般职员普通工165-330330315300285270255240225210195180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