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世和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转发印发《龙岗区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各街道安监办、局各科(中心):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建设,现将《龙岗区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按要求,各街道应于2010年度完成本单位辖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分类分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存储单位,由区局危化科组织进行分类分级,可另行制定分级标准。二、家私、涂层烘干、制衣和营业性公众聚集场所四个领域企业的分类分级按照《关于树立标杆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深龙安监管【2010】14号)有关进度安排执行。该四个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经整治后,原则上要求其安全管理水平全部达到a级标准。个别生产经营单位由于整改难度大,整改周期长,可以延期至2011年完成达标。请各街道安监办于10月31日前将上述四个领域2的企业分类分级名册(Excel电子文档)上报区局。三、各街道安监办应立即着手组织对其他行业和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分类分级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工作部署。请各街道安监办于4月10日前将分类分级工作方案报区局,于8月30日前将所有企业分类分级名册(Excel电子文档)上报区局。四、区局各业务科、各挂点领导和科室要加强对各街道生产经营单位分类分级工作的帮助和指导,把生产经营单位分类分级工作作为今年的中心任务抓好落实。有关工作表格可从区局执法科电子邮箱下载。(区安监局联系人:刘利华,电话/传真:28949212,13590253632,电子邮箱:zhifajianchake2008@163.com,密码:28949322)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如有任何问题需要咨询,欢迎与深圳市世和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深圳世和,深圳市技术力量最强的安全技术机构。深圳市世和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是深圳市第一家专业安全中介机构,于2001年12月24日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注册正式成立,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公司经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准取得乙级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公司目3前是深圳市最大的专业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拥有正式员工70多名,100%为大学或以上学历,其中取得国家注册安全评价师资格人员50多名,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40多名,并且聘请了近30多名由高级工程师和工程师组成的技术人员队伍,多位高级培训师。公司内部设有安全评价中心、行政人事部、质量监督部、总工办(安全研究所)、安全标准化中心、公共安全研究中心(安全事务部)共六个专业安全技术服务部门,还在广东省内的广州、佛山、惠州(大亚湾)设有办事处。在深圳市业务集中的区域设有安全事务所,目前设有特区、龙岗、宝安三个安全事务所。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海王大厦A座17E联系人:刘玲邮政编码:518054电话:0755-33643347,0755-26492918传真:0755-33643347网址::lzp168@sina.com4龙岗区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安全生产长效监管,突出监管重点,提高监管效率,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结合我区安全底图建设,决定对我区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制定实施办法如下:一、分类分级监管的主要内容将全区工矿商贸企业和盈利性公众聚集场所按照其固有危险性和风险控制能力进行分类分级,包括:(一)危险性分类:按照行业危险性大小、安全管理难度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机率将不同生产经营单位分成A、B、C三类。(二)风险控制能力分级: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状况由好到差,分为a、b、c三个等级。对危险性较大,风险控制能力较差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重点监管范围。二、类别的设定依据(一)A类生产经营单位为危险性小,不使用危险化学品和较大危险设施、设备的生产经营单位。(二)B类生产经营单位为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使用一定数量的危险化学品或危险设施、设备的生产经营单位,包5括:1、存储危险化学品总量200Kg-2T的危险化学品中转库;2、使用0.5—1立方液化石油气瓶组;3、使用5台以上特种设备;4、使用10台以上冲、剪、压设备;5、使用10台以上木工机械;6、使用10台以上橡塑加工机械;7、使用10台以上磨削机、手持式电动工具;8、使用2台以上压痕机;9、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为可燃物,作业人员超过150人的劳动密集型生产经营单位,如:服装、鞋业;10、建筑面积200平方米至500平方米的盈利性公众聚集场所(含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由专业部门直接管理的场所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分类分级办法,不纳入本办法,下同。)(三)C类生产经营单位为危险性较大,需重点防范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和使用剧毒品的单位;2、有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3、电镀厂、印刷电路板厂;4、存储危险化学品总量超过2T的危险化学品中转库的生产经营单位;5、使用、存储超过1立方液化石油气瓶组的生产经营6单位;6、使用溶剂类危险化学品的洁净车间的生产经营单位;7、使用危险化学品和采用燃气加热进行涂层烘干的生产经营单位;8、含有工件表面喷漆、烤漆作业及具有调油房、喷漆间、丝印间的汽车、机械、五金、家具、玩具的生产经营单位;9、作业场所存在镉、三氯乙烯、正己烷、苯、矽尘等危害因素,并且接触危害因素从业人员超过10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10、使用液氨、液氯的生产经营单位;11、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盈利性公众聚集场所;12、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列入C类。三、级别的划分标准(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等级的划分根据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职业卫生管理三个方面评分确定,重点是生产经营单位对事故风险的控制能力。其中,a级为没有较大安全隐患,且安全管理较好,安全事故风险控制能力较强的生产经营单位;b级为没有较大安全事故隐患,但安全管理现状存在一定的漏洞和缺陷,存在一定的事故发生概率的生产经营单位;c级为事故隐患严重,安全管理差,发生伤亡事故的概率较大,需重点监管或需要引导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安全生产委托管理或专项服务的生产经营单位。7安全生产a、b、c分级管理评级标准表(见附表)总分为1000分,计算方法:总分=各项目实得分之和×[1000÷(1000-各空项分之和)]。总得分在900分以上为a级,总得分在600—799分为b级,得分在600分以下均为c级。(二)直接进入c级的生产经营单位:1、最近一年内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涉险事故或者社会影响较大事故的;2、上年度工伤事故宗数在全区范围内名列前50位的;3、最近一年内,按照分级管理评级标准,“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得分低于150分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得分低于100分的生产经营单位;4、评级标准中所设定的否决项有一项不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三)直接进入a级的生产经营单位:1、已经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并仍在有效期之内的生产经营单位;2、已经通过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仍在有效期之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四、分类分级监管措施(一)按照分类分级的原则制定执法计划由各街道安监办按照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分类分级的情况,结合实际,制定全年或季度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计划。实行全年计划执法的,执法监察计划名册应于每年3月1日前报区安监局备案;实行季度计划执法的,执法计划名册(附8表)于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报区安监局备案。制定执法计划的有关要求如下:1、C类生产经营单位全年执法监察量应达到覆盖辖区内C类生产经营单位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B类生产经营单位达到覆盖基数的10%以上;2、c级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部纳入全年执法监察范围,其中C类c级生产经营单位一经发现,应立即采取强制执法手段,必要时应采取包括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封停部分设备设施在内法律强制措施;3、b级生产经营单位全年执法监察量应达到覆盖辖区内b级生产经营单位基数的10%以上;4、A类和a级生产经营单位也应有少量的执法比例,确保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保持监管压力。具体比例由各街道安监办自行确定;5、对涉及面较广、监察难度较大的生产经营单位,街道安监办可上报区安监局直接查处或协助查处。其中,平湖、布吉、南湾、坂田、横岗、龙城、龙岗、坪地8个街道上报区安监局查处的生产经营单位全年不超过15家,葵涌、大鹏、南澳3个街道上报区安监局查处的生产经营单位全年不超过5家。对区安监局直接查处的案件,街道安监办应该予以协助;6、全区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即“安全底图”)建设完成后,执法计划的制定由区安委办根据分类分级情况,通过电脑软件系统随即抽取组成执法计划。9(二)分类分级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安全底图)建成以后,a级生产经营单位一年报送一次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报表;b级生产经营单位一季度报送一次;c级生产经营单位需每月上报。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区、街道各级安监部门将通过安全管理系统不定期审核统计分析报表内容。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安全底图)建成之前,统计分析报表仍由生产经营单位自存备查。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报表应分析隐患形成和没有得到及时发现、整改的管理制度方面的原因,从生产经营单位自我管理的制度上、体制上各环节堵塞安全管理的漏洞,控制事故风险。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的漏洞、“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不足、应急预案的缺失和安全管理档案方面的纰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生产经营单位无力整改的,应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安全中介机构提供安全托管服务。(三)实施升降级动态管理和黑名单通报制度1、a级生产经营单位是同行业安全管理的标杆,安全管理达到a级的生产经营单位方具有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评比资格。a级生产经营单位亦可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生产经营单位,享受市政府的工伤保险费率优惠等经济激励政策;2、b、c级生产经营单位,经整改后可向安全生产监管10部门提出升级申请,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依照规定组织中介机构或专业人员评估,符合相应条件的予以升级;3、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水平下降、存在较严重的安全事故隐患的,予以降级。降级后,生产经营单位须主动委托有资质的安全中介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合格后,方可升级;4、a、b级生产经营单位发生1起一般(死亡)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级别下降一级;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险肇事故或者社会影响较大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直接降为c级。一年后经评估符合条件的,可以升级;5、生产经营单位的分类、分级及升降级信息将和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信息一起,记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安全底图),成为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电子档案。电子档案中的安全管理信用信息将直接向社会公开,其中c级生产经营单位按照《龙岗区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经街道办和区安监部门审核后列入“黑名单”,由区安委办通报保险公司、银行、劳动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出入境管理处和海关等机构。五、分类分级的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分类分级的实施分为三个阶段:1、自评阶段。在经过宣传、发动和培训后,生产经营单位自行组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对照分类分级划分标准,逐项进行检查和评分,确定本单位安全类别和级别;112、监评阶段。由各街道安监办组织辖区内备案的安全中介服务机构组成专家评估小组,在生产经营单位自评的基础上,逐项对照核实,并根据核实和监督情况给予评分;3、数据录入并核查阶段。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安全底图)建成后,各街道安监办根据评估结果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分类、分级信息纳入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录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息卡,构建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区安监局组织成立检查复审组,对录入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