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营论文姓名:我国企业并购现状分析以及应对措施内容摘要:我国企业并购存在并购主体“双元化”、并购配套政策不完善、并购资金来源匮乏等外部制度不足和盲目追求规模扩张与经营多元化、受“强弱”并购模式影响深刻、财务并购弊端突出等内部操作不足。应采取提高企业并购市场化程度、建立健全企业并购的法律体系、发展培植企业并购的中介机构等宏观措施和提高横向并购的力度、注意企业并购后的整合、企业并购由财务型发展为战略型、推进企业并购“走出去”等微观措施,以改善我国企业并购的内外部环境。关键词:企业并购,现状,措施正文:一、企业并购的理论基础并购是一种重要的投资实现方式,企业并购可以获得企业所需要的产权及资产,实行一体化经营,从而达到规模经济,企业通过规模经济降低企业成本并取得规模经济,还会给企业带来制度的变迁,因而并购活动本身就具有战略意义的。(一)企业并购的涵义1、什么是“企业并购”企业并购是企业合并与企业收购的合称。一般认为,企业合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在相互自愿的基础上,依当事人所制定的契约关系,并根据法律所规定的法律程序及权利义务关系而归并为一家企业的行为;企业收购则是指一家企业通过收购其他企业的资产或股权从而取得其他企业的控制权的行为。从法律的角度,企业合并可分为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两种情形,由于新设合并涉及的法律程序较为复杂而在实践中极少使用,一般的合并大都是吸收合并。狭义地比较,合并与收购的主要区别在于企业的收购并不需要将双方企业合并为一个法人主体,原企业仍然存续。广义上合井与收购除了在法律程序和财务处理上区别明显以外,并无根本的区别,收购也看成是广一义合并行为的一种,一般研究都习惯将合并与收购合在一起,即统称为“并购”。2、企业并购的内涵从企业并购的内涵来看,企业并购是一种产权交易行为,企业产权是以企业的财产所有权制度为基础而产生的一种权利关系,它源于企业出资人的财产所有权。企业产权交易就是各权利主体之间依据企业产权所做出的制度安排而进行的一种权利结构重新组合的行为,这种行为会导致企业控制权的运动。在交易过程中,一部分权利主体通过出让所拥有的控制权而获取相应的利益,另一部分权利主体则通过一定代价获取这部分控制权。二、企业并购的原动力(一)形成规模经济,成为市场的领导者规模经济,亦称“大规模生产的经济节约”,指合理扩大生产规模引起经济效益增加的现象。因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有利于使用大型现代化设备,实现专业化分工和协作,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这种平均成本的降低,称为规模经济。但不是规模越大越好,超越合理规模限度,经济效益反而下降。规模经济体现社会化大生产的优越性。因为在企业长期的发展中,内部和外部的成长是互补的。如果企业要想成功地进入新产品和新地区的市场,那么在它发展的某个阶段可能会需要进行并购。国际市场上成功的竞争,可能取决于企业通过并购这个适时而有效的形式所获得的能力。并购增加了社会财富、提高了效率,使资源得到了最充分和最有效的利用,从而增加了股东所拥有的财富。如波音并购麦道公司就是美国两大飞机制造公司在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强强联合,抗争欧洲空中客车公司的一个例证。(三)实现多元化经营和保持核心竞争力多元化经营是指企业的产品、市场或服务类型,在保持原有经营领域的同时,进入新的经营领域。使企业同时涉及多个经营领域的经营战略,从外部经营的因素来说,多元化经营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由于受产业规模、市场规模的限制,产品市场成长率长期徘徊不前,乃至有下降趋势,企业必须向新的产品领域扩张。二是主导产品的市场集中度发生了新的变化,高集中度产业的企业,为了寻求更高的成长率、收益率,不能只在原有市场上打主意,而要在原产业外的新领域想办法。三是对已有的产品未来的市场需求难以把握,企业为了分散经营风险,要考虑向其他产品领域扩展,这也需要实施多元化经营的战略。同时由于受各国经济的经济周期的影响,也促使企业在某一时期内将高成长的产业或产品与低成长的产业或产品有机的结合起来,以摆脱单一产业或产品经营带来的长期低成长或下降的困境,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三、我国企业并购的现状与问题(一)我国企业并购现状我国企业并购较西方发达国家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很快。我国企业并购规模和交易金额的高速增长被认为是全球范围内最活跃国家。自1984年我国发生第一起企业并购活动以后,企业问的并购活动逐渐趋于多样化,总体上得到了快速发展。我国企业并购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经历了20多年的发展,大体上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这个时期我国企业并购呈现半企业性、半行政性。第二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初至我国加入WTO以前,这个时期我国企业并购大体上是半市场化的运作。第三阶段是我国加入WTO以后,这个时期我国企业并购进入全市场化的转型整合期与此同时,我国企业并购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深入研究和正确认识这些问题有利于我国企业并购健康有序地发展。(二)我国企业并购的主要问题1、我国企业并购外部制度的缺陷(1)并购主体“双元化”。我国企业并购的“政府主导”仍然存在,许多并购都是政府与企业“共同努力”的结果,出现并购主体“双元化”。在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企业并购始终是企业行为,政府一般不介入,更不发布指令,而是作为并购活动的裁判进行行政协调。在我国,政府出于发展地方经济的动机,经常通过优惠政策等手段强制或鼓励并购,限制了企业并购市场的规模,影响了企业并购的效果以及资源的有效流动,阻碍了市场“优胜劣汰”作用的发挥。(2)并购配套政策不完善。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作为一种经济行为的企业并购要有完善的法律来保障当事人的权益。我国颁布了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关于出售国有小企业产权的暂行办法》等规章,各地也相应制定了一些相关的法规或政策,但存在缺乏协调性、操作性不强、规定不全面等问题。另外,我国还没有建成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政府出于社会安定的考虑,往往要求收购方接受被收购企业的员工,进一步加大了企业并购的难度。(3)并购资金来源匮乏。企业并购要耗费大量的资金,并购方企业不是总能自行承担如此大规模的现金支付,必须借助银行信贷。在我国现阶段商业银行制度环境下,银行信贷对企业并购的支持力度是有限的,造成当前我国企业并购融资中仍以内源融资为主,一旦并购所耗费的巨大费用大大超过事前拟定的预算,将可能带来巨大的财务风险。企业并购涉及的银行信贷难以获得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业务能力还没有专业化到有能力参与并购的操作和并购完成后对企业的运作实施有效的监控,从而难以控制信贷风险;另一方面,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完善的抵押贷款机制,在产权市场尚不发达的条件下,对抵押物的处理也会给银行带来风险。2、我国企业并购内部操作的不佳(1)盲目追求规模扩张与经营多元化。部分企业家在“官僚思维模式”的引导下,不考虑产业间的关联性,一心追求大企业集团的多元化经营模式,热衷吸收“休克鱼”(所谓休克鱼是指企业硬件不错,但在软件上如技术、人员、管理等方面不够完善,不能有效运行)类中小企业,盲目扩大经营规模,急于形成大的企业集团。有些企业盲目求大求全,轻率收购别的企业,结果背上了沉重的包袱;有的企业盲目地选择经营多元化战略,什么行业赚钱,就通过兼并此行业中的企业来介入此领域,给企业带来高风险;有的企业兼并之前,不对目标企业作周密调查,购入了“烂摊子”,结果拖垮了自己;有的企业兼并之后,不注重内部资产的重组、人员的调整、机制的转换,以致不堪重负。企业并购的最终目的在于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益、提高经营效率,盲目追求规模扩张和经营多元化,使企业原有优势丧失,甚至威胁企业的生存。(2)受“强弱”并购模式影响深刻。我国企业并购的兴起是以“强并弱”开始的,当时被誉为“保定模式”,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这种思维一直影响着我国并购活动的发生。“强并弱”并购模式影响深刻的原因如下:中小弱势企业规模比较小,融资渠道比较狭窄,经营效率比较低,发展比较困难。而大型优势企业资金比较充裕,管理水平上优于弱势企业,在技术和营销渠道上也具有一定的优势,所以多采取“大鱼吃小鱼”的形式。而且“强弱”并购得到政府一定优惠政策的支持,使得许多企业形成了强帮弱、富扶贫的并购状态。从表面上看这是大鱼吃小鱼,救活了一些企业,而事实上是优势企业的利润掩盖了弱势企业的亏损,并没有从根本上增强经济实力,并购企业无法可持续地发展。(3)财务并购弊端突出。财务并购是指为企业在财务方面带来种种效益的并购,主要表现为资本成本降低或会计财务处理上的以及税法惯例上的财务效益。财务并购简单易行,而且能产生明显的财务效果,导致我国企业对财务并购的“青睐”。但以财务并购为基础的企业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运作之后,短期的财务效果逐步消失,企业很容易陷入危机。而且,由于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分离,企业的经营者往往为了短期的会计导向型效果及自身的利益而损失公司的长远发展利益。四、我国企业并购的措施建议(一)宏观部分措施1、提高企业并购市场化程度。由政府主导实现的企业并购,“包办”色彩浓厚,政府的大包大揽背离市场原则,使企业并购后虽表面合一,但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得不到合理配置和使用,资本运营处于混乱状态。政府应当积极为企业并购穿针引线,在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企业并购中起积极协调作用;对并购投资导向与企业并购规模加以科学引导,以促进全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产业结构优化和并购企业竞争力的提高。2、建立健全企业并购的法律体系。完善的法律体系是企业并购的基础,首先要建立企业并购基本法》,明确并购程序、并购合同条款、职工安置、并购后企业生质与产权归属、涉外企业并购等内容。其次要加快财税、金融、社会保障等配套体制的改革,使产权交易市场秩序化、政策法规明确化、政府行为规范化、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化、金融体制完善化和收购程序合理化等。第三要建立健全外资并购法律规定,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只有具备这些条件,才能使资产重组行为真正纳入法制轨道,健康有序地发展。3、发展培植企业并购的中介机构各种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公司和律师事务所,尤其是投资银行等中介机构为企业并购提供咨询融资、评估、法律顾问等服务,对企业并购的完成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我国市场化程度不高,证券公司、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其服务能力远没达到市场经济的要求。(二)微观部分措施1、提高横向并购的力度。企业要发展和壮大,特别是我国众多的中小企业要发展壮大,首先应该实现行业内的横向并购,然后是纵向再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产业的整合使资源得以优化配置,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2、注意企业并购后的整合。萨德沙纳姆在《兼并与收购》中指出:“收购与兼并通常使两个相互独立的具有不同公司特性、文化和价值体系的组织包容在一起。3、企业并购由财务型发展为战略型。战略并购弥补了财务并购的不足,财务并购改变的是现有社会有限资源存量分配的并购方式,没有优化配置现有资源,是典型的1+1=2,而战略并购达到了管理协同效应,使1+12。所以,战略并购必将成为一种大的发展趋势。4、推进企业并购“走出去”。企业并购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企业并购的规模和范围需要一个渐进发展的过程。我国企业大致要经过区域内企业并购和组建集团到跨经济区域的企业并购,以及走出国门进行跨国并购,形成跨国集团这样三个阶段。目前从事跨国经营的中国企业已发展到3万多家,对外投资额近100亿美元。我国企业应迅速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大开放力度,继续在国内进行跨经济区域的整合,进一步壮大自己的经济实力,迅速扩大自己的规模,提高经济效益,为进入国际并购市场,进行跨国并购积蓄能量跨国并购是企业拓展疆土的必由之路“请进来”与“走出去”是国际经营的两个方面,在国内经济发展已达到一定水平、市场竞争日益激化、内需拉动乏力等情况下,“走出去”已成为我国企业并购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