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552039092xx县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的实施意见201X/X/XXxx县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的实施意见为切实解决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面临的突出问题,理顺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关系,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利益,发挥农村集体经济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作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管好、用好农村集体财产为目标,本着“依法办事、群众自愿、便民服务、严格监督”的原则,从维护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出发,加强对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农业税附加、一事一议等集体资金和国家涉农专项资金的管理,完善监管运行机制,规范管理使用行为,提高农村财务管理水平,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利益,加快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保持农村社会稳定。二、工作任务(一)组建机构。县、乡两级成立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县级服务中心主任由农业局长周喜明担任、副主任由农工委常务副书记武喜振担任;乡镇服务中心依托农经站和财政所组建,受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并接受县级服务中心的指导和监督。中心设主任一名,由乡镇党委、政府主管领导兼任;副主任一名,由乡镇农经站站长兼任。代理会计3-4人,实行聘任制,任期一般三年。村级取消原会计和出纳,只设助理会计一名,由村委会推荐,乡镇农经站考核,县级农经管理部门考试,取得《农村会计上岗证》后聘任上岗。(二)明确任务。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是指将村集体的财务账目以书面形式委托乡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进行规范化管理。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