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602259041xx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考核办法201X/X/XXxx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考核办法第一条为切实加大全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以下简称治超)工作力度,强化对各县(市、区)政府的监督和考核,促使其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全市治超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市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治超办)负责组织对各县(市、区)治超工作的考核;各县(市、区)治超办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各部门治超工作的考核。第三条考核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开”,“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原则,采用实地检查、随机抽查、适时暗查、责任倒查等方式进行,并与社会和媒体监督、群众举报、平时督查、日常工作相结合。第四条治超工作考核分为半年考核、年终考核和日常考核。全年考核满分1000分,半年考核、年终考核和日常考核分别占300分、300分和400分。第五条日常考核由市治超办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每月统计一次,采取累积扣分方式,扣完为止。考核内容主要包括:1.超限检测站建设运行情况。对已下达超限检测站建设和改造计划后,未按计划完工的超限检测站,每[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