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随机波动下的局部竞争与合作分析——厂商背叛行为的判定张宁倪宏艳(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管学院,100083)摘要本文在对现实经济现象进行抽象的基础上,建立起了需求随机波动情况下,商品多重效用特性所引发的厂商局部竞争与合作问题的研究模型,并应用假设检验的方法,重点解决了厂商背叛行为的判定问题。关键词局部竞争合作行为背叛行为1引言竞争与合作,作为两种对立的市场行为,都可以促进社会进步,科技发展和经济繁荣。但在经济关系越来越复杂,经济联系越来越广泛,经济发展变化速度越来越快的今天,很难说,哪两个厂商间始终保持着竞争或是合作的关系。因此,在复杂的经济关系条件下,清楚认识厂商间利益的相关性,正确平衡厂商间的竞争与合作关系,准确判断合作厂商的背叛行为,就成为越来越迫切的要求。对局部竞争的关注,始于Hotelling1929年对于一维市场中同种商品价格的研究。在他的原始模型中,假设厂商分布在直线形的地理空间或产品空间中,并通过引入运输成本的概念,来描述购买者间的差异性,进而得出了“同一市场,产品价格可以存在差异”的重要结论。与此同时,模型在客观上,创造出了一种简单的局部竞争状况:无论整个市场中有多少厂商存在,每一个厂商面对的仅仅是所有竞争对手集合中的一部分[1]。真正将厂商合作问题提出,并进行了基本分析的是Stigler。1964年Stiger在他的文章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厂商合作的概念,同时也揭示了在垄断状态下,加强合作的本质问题包含了两个方面,即背叛行为的发现以及相应采取的惩罚措施[2]。在Hotelling和Stigler之后,又有很多经济学家针对局部竞争和厂商合作行为,进行了更广泛和深入的研究。在此过程中,人们发现,厂商的局部竞争或是合作关系,正逐渐失去其独立性,而慢慢地交织在一起,于是,对这两方面的理论研究也逐渐交织到了一起,主要有以下三个代表阶段。1964年,Stigler在对厂商合作行为进行分析时,采用了完全信息的前提假设[2],即:若合作中的任何一个厂商所发生的背叛行为,都将在一个周期后,被合作中的所有其他厂商正确获知。显然,这种假设成立的前提,是所有厂商彼此直接竞争,因此,又可将其称为直接竞争假设。从这个意义上讲,这时对竞争与合作问题的研究,还是针对简单商品市场进行的,厂商之间的竞争还局限在直接竞争的范畴之内。此后,Stigler(1964年)以及Green和Porter(1984年)进一步深化了对合作问题的研究,他们采用了非完全信息的假设[3]。在他们的研究中,考虑的是一个在需求方面具有不确定性的市场。这样,任何一个厂商,在发现自己收益有所变化时,都必须通过主观判断来确定收益变化的原因:是由于市场需求的不确定性,还是与其他厂商的背叛行为有关。由此,需求的不确定性,就使得问题的研究脱离了完全信息的假设,从而更加接近于现实。1995年,Verboven第一次研究了由于商品市场结构所造成的局部竞争与合作问题[4]。在他的研究中,建立了一个需求确定的三厂商直线型市场结构模型,并详细描述了处于其中的厂商之间,在竞争与合作方面的特殊关系,以及整个合作的状态转移过程,并重点分析了厂商惩罚措施对合作稳定性的影响。这是第一个描述和分析商品多重效用引起局部竞争的模型。同时,文章也指出,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需求随机波动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对此情况下的局部竞争与合作进行分析,将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在Verboven研究的基础上,建立了需求随机波动情况下,厂商局部竞争与合作的研究模型,详细分析了需求随机波动给局部竞争与合作带来的影响,并运用假设检验的原理和方法,重点解决需求随机波动情况下,厂商背叛行为的判定问题。本文在结构上分为四个部分。1引言:说明了课题的来源和意义,课题研究的历史,以及目前同类研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2理论分析:建立起问题研究的基本模型,并重点讨论了需求随机情况下,对背叛行为的判定方法;3模拟例题:通过具体的演算,应用了新的判定方法,并进一步验证了模型中的部分结论;4结论:总结了本文的主要观点。2理论分析2.1需求函数假设在一个完全封闭的市场中,仅仅存在三种商品,分别记作商品a,b和c。其中商品b和c的需求稳定,而商品a的需求具有随机性。假设这三种商品的需求函数分别为:Qa=(a0+θa)+0.5b1Pb-a1PaQb=b0+0.25a1Pa+0.25c1Pc-b1Pb(1)Qc=c0+0.5b1Pb-c1Pc其中,Pa,Pb,Pc分别代表三种商品的价格,Qa,Qb,Qc分别代表三种商品的市场需求量,a0,b0,c0(>0)为需求函数的常数项,a1,b1,c1(>0)为需求函数一次项的系数,θa用来描述商品a的需求随机性,且服从正态分布,均值为0,方差为σa2。从中可以看出:商品a和b互为替代商品(Ecd>0),商品c与b互为替代商品(Ecd>0)。而且,由于商品b同时处于两个替代关系中,使得a与b之间的替代关系,以及b与c之间的替代关系发生关联。实际上,通过以上的假设,本文建立起了一种特殊的商品替代关系模型:三种商品位于同一条直线上,位于两端的两种商品,分别与位于中间的一种商品之间有替代关系,而这两种商品之间不具有通常意义下的相关关系。2.2利润函数假设在该封闭市场中,仅仅存在三个厂商,并且每一个厂商只能选择生产三种商品中唯一的一种,对应于每一种商品,分别记作厂商a,厂商b和厂商c。那么,为了简便运算,而又不失一般性,当忽略成本时,厂商的利润函数分别为:Πa=Qa×Pa=(a0+θa+0.5b1Pb-a1Pa)PaΠb=Qb×Pb=(b0+0.25a1Pa+0.25c1Pc-b1Pb)Pb(2)Πc=Qc×Pc=(c0+0.5b1Pb-c1Pc)Pc其中,Πa,Πb,Πc分别代表三个厂商的利润。从中可以看出:厂商b的利润同时依赖于商品b的价格以及商品a与c的价格之和;而厂商a与厂商c的利润仅仅依赖于自己商品的价格和商品b的价格,并不依赖于第三种商品的价格。厂商a与b之间,以及厂商c与b之间都存在着直接竞争的关系,但厂商a与c之间仅仅通过与共同竞争者——厂商b——的接触来相互影响对方。厂商a的利润函数服从正态分布,且均值为(a0+0.5b1Pb-a1Pa)Pa,方差为(Pa)2σa2。实际上,通过以上的假设,本文建立起了一种特殊的市场竞争状态模型:三个厂商位于同一条直线上,位于两端的两个厂商,分别与位于中间的一个厂商之间有直接竞争的关系,而这两个厂商之间不具有直接竞争关系,仅仅通过与共同的对手进行竞争,而相互影响。更进一步,这样的市场格局,显然是由于商品自身的特点——多重效用特性——造成的。2.3合作价格厂商进行合作时约定的价格,应该能够确保所有厂商的利润之和最大,将该价格称为联合利润最大化价格。当考虑均衡状态时,可以进一步假设,厂商在合作中约定的价格相等。于是,厂商的联合利润最大化价格为:Pac=Pbc=Pcc=2(a0+θa+b0+c0)/3(a1+c1)(3)其中,Pac,Pbc,Pcc分别代表三种商品的联合利润最大化价格。显然由于随机因素θa的影响,在现实中,任何厂商也无法以联合利润最大化价格作为自己的合作策略,于是,合理的推测是,厂商将以联合利润最大化价格的均值作为实际合作时采用的价格,也即合作价格。于是,厂商的合作价格为:P=2(a0+b0+c0)/3(a1+c1)(4)其中,P代表三种商品的合作价格。从中可以看出:任何一个厂商的联合利润最大化价格和合作价格,都要同时受到自身商品和其他商品的市场需求状况的影响。而且由于需求的随机性,厂商的联合利润最大化价格均服从正态分布,且均值(即合作价格)为2(a0+b0+c0)/3(a1+c1),方差为4σa2/9(a1+c1)2。2.4合作利润当所有相关厂商均以合作价格为策略时,厂商获得的利润就是合作利润。于是,在本文中,当商品a和b的价格为合作价格时,厂商a获得的利润就是合作利润;当商品b和c的价格为合作价格时,厂商c获得的利润就是合作利润;当商品a,b和c的价格均为合作价格时,厂商b获得的利润就是合作利润。于是,厂商的合作利润分别为:Πac=(a0+θa+0.5b1P-a1P)PΠbc=(b0+0.25a1P+0.25c1P-b1P)P(5)Πcc=(c0+0.5b1P-c1P)P其中,Πac,Πbc,Πcc分别代表三个厂商的合作利润。从中可以看出:厂商a的合作利润服从正态分布,且均值为(a0+0.5b1P-a1P)P,方差为P2σa2。2.5信息状况与厂商策略厂商参与局部竞争与合作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其以获知的市场信息(具体来说,就是合作厂商是否发生背叛行为的信息)为基础,不断作出决策的过程。而在无限次的市场交易中,厂商的策略实际上就是一系列的函数,具体到本文的模型中,也就是商品a,b和c的价格函数。此外,在本文的博弈模型中,θa的存在以及它的概率分布被认为是这个博弈的共同知识[5]。首先给出如下定义:(1)厂商a,b,c在t(t≥1)周期初的历史资料分别为Hat-1,Hbt-1,Hct-1,它们是该厂商过去所有周期内商品价格的一个序列,即Hat-1≡(Pa1,Pa2…Pat-1),Hbt-1≡(Pb1,Pb2…Pbt-1),Hct-1≡(Pc1,Pc2…Pct-1);(2)厂商a,b,c在0周期末的历史资料被称为空历史,分别记作Ha0,Hb0,Hc0;(3)厂商a,b,c在t(t≥1)周期初的利润序列分别为(Πa1,Πa2…Πat-1),(Πb1,Πb2…Πbt-1),(Πc1,Πc2…Πct-1)。在以上定义的基础上,可以分析出各个厂商的信息状况和厂商策略。首先,在任何一个周期t的开始,每一个厂商都能够正确获知自己的历史资料和利润序列。其次,每个厂商必然还能通过这些信息,对其他厂商的历史资料和利润序列进行一定的推断,但在本文所描述的局部竞争市场条件下,这样的推断是不完全的,因为任何一个厂商仅仅有可能对其直接竞争对手进行推断。更进一步,在随机因素θa的影响下,厂商a仅仅能够确切获知随机因素θa,与商品b的价格Pb的共同影响,而完全无法区分它们每个因素的单独作用。于是,每个厂商的信息状况和厂商策略分别为:(1)厂商a在t(t≥1)周期初获得的信息为(Hat-1,Πat-1),他在t周期内的策略记作Fat,且Pat≡Fat(Hat-1,Πat-1);(2)厂商b在t(t≥1)周期初获得的信息为(Hat-1,Hbt-1,Hct-1),他在t周期内的策略记作Fbt,且Pbt≡Fbt(Hat-1,Hbt-1,Hct-1);(3)厂商c在t(t≥1)周期初获得的信息为(Hbt-1,Hct-1),他在t周期内的策略记作Fct,且Pct≡Fct(Hbt-1,Hct-1)。可以看出:商品a需求的随机性,影响了厂商a的信息状况,使得厂商a无法准确获知厂商b的历史,也就无法确定厂商b在上一周期内是否发生了背叛行为。进一步,由于厂商进行决策的基础——信息状况的改变,又使得厂商a的策略选择产生了障碍。而所有这一切,都是随机因素θa作用的结果,这也就是需求随机波动引出的新问题——厂商背叛行为的判定。2.6厂商背叛行为的判定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对于商品需求具有随机波动性的厂商来说,他们在判断相关厂商是否发生背叛行为时,几乎是无所适从。因为,当需求具有随机性时,在需求确定情况下所使用的判定方法,由于缺少相应的信息支持(相关厂商的历史),而无法发挥作用。因此,必须为他们找到新的有效的判定方法。下面,将通过假设检验方法的应用来解决:商品a的需求具有随机波动时,厂商a如何判断厂商b是否发生了背叛行为。由前面的分析可以得出,在商品a的需求具有随机性的情况下,厂商a的合作利润Πac是一个正态分布的随机变量,并且,当厂商b的价格为P时,Πac的均值为(a0+0.5b1P-a1P)P,方差为P2σa2。但当厂商b发生背叛行为时,他将通过价格的调整,掠夺厂商a的部分利润。于是,厂商a实际利润均值,将小于合作利润Πac的均值。因此,可以对厂商a实际利润的均值,进行左方单侧假设检验,来判定厂商b是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