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65357297区财政局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建议201X/X/XXxx区财政局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建议区政府: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5号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6号令)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区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议:一、进一步强化和落实资产管理职责(一)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议成立xx市xx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区政府授权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区国资中心”)代表区政府管理全区所有国有资产、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区财政局承担的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全部划至区国资中心,区财政局要督导区国资中心加强履责。区政府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实行联席会议制度,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相关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审计局、区国资中心为成员单位,区国资中心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区国资中心为工作机构,定期和不定期研究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经营等工作。(二)明确管理部门职责。进一步完善“国资中心—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监管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运行顺畅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对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三)强化主管部门的组织管理职责。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本部门和所属行政事业单[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