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7447000增值税下施工企业供应商选择201X/X/XX增值税下施工企业供应商选择决定施工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多少的因素主要是材料供应商、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以及其他供应商税率的高低、以及能否获得可以于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政策,施工企业各种供应商可能存在13%、9%、6%、5%、3%等多档不同的税率。对此,施工企业对于同等条件下采购或者分包的采购,面对供应商不同的报价应该有一套系统的衡量评价标准。施工企业在具体物资、劳务及专业分包招标过程中,会出现不同税率以及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同时投标的情形。在以上几种情形中,前三种情形中由于全部投标人在纳税身份、计税方法、税率方面的情况相同,直接具有可比性,因此,无论是以含税价格还是以不含税价格作为评价价格比较,局可以做出决策;后三种情况中投标人情况完全不相同,如果使用含税价格来评标,存在不可比因素,因此只能采用不含税价作为评标基础。一、不可抵扣时,选报价最低施工企业实际招标过程中,采购时并不是所有开具了增值税专票的增值税都可以抵扣,税法规定有一部分是不能抵扣的,我们称为不可抵扣增值税。施工企业在进行供应商成本比价时,应考虑采购的物品是否属于可抵扣范围。在不可抵扣的情况下,增值税对成本的影响和营业税相同,所以不用考虑专票和税率的问题,应选择报价(含税总价)[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