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912615196新形势下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对策与思路201X/X/XX新形势下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对策与思路今年以来,中央就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包括财政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以下简称50号文、87号文)等等。特别是2017年7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召开,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及融资平台转型问题,提出了新的要求,各地也面临许多债务和融资方面的新问题。一、地方政府债务的历史状况及举债方式地方政府债务的历史状况及举债方式大致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1.第一阶段:2014年国发43号文及新《预算法》实施以前。这一阶段,对地方政府债务未进行宏观系统的管理,地方政府需要融资,除了通过投融资平台举债外,基本没有其他的方式方法。2.第二阶段:43号文以后至2017年初。这一阶段是双向增长。一方面金融机构脱实向虚,只要政府背书,财政兜底,金融机构便认为风险可控,在利益的驱使下,增加了地方融资平台的融资;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为了缓解基本建设的支付压力,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鼓励投融资平台进行融资。实际增加了地方政府债务。3.第三阶段:年初50号文、87号文相继出台发布以后。这一阶段,金融机构对变相购买服务、虚假包装的PPP项目等采取了审慎的态度,文件对一系列的项目进行了清单似的罗列,哪些项目是可以做的,哪[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