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093803658某县关于进一步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通知201X/X/XX关于进一步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力度,强化源头治理,从根本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公路三乱问题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治理我县公路三乱工作通知如下:一、责任分工参照市政府办公厅在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部门分工,以基本对口为原则,实行部门分工负责。(一)清理规范涉路涉车行政审批和检验、判定项目。组织对涉路涉车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和检验、判定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凡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和检验、判定项目一律予以取消;可由市场调节或由市场主体自行解决的项目原则上予以取消。通过清理减少行政审批和检验、判定项目及程序,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由县监察委牵头、县编办、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局配合。(二)清理规范涉路涉车收费项目。组织对各部门执收的涉路涉车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凡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由县政府纠风办牵头,县财政局、县物价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局配合。(三)清理规范涉路涉车罚款项目。组织对各部门执收的涉路涉车罚款项目进行全面清理规范。通过清理理清现有罚款项目及标准,落实教育纠正为主、处罚为辅原则,进一步减少罚款项目数量。规范执罚标准,消除或减少罚款自由裁量权。转变执法执纪理念,遏制乱罚款问题的发生。由县监察委牵头,县政府纠风办、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局配合。(四)进一步规范涉路涉车执法执收行为。组织对涉路涉车部门及执法执收人员拦截、检查、处置车辆的程序、范围、权力等进行规范[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