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352589178税收工作理论文章:培育税种新主体建成财源新支撑201X/X/XX培育税种新主体建成财源新支撑2016年5月1日,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营改增改革,随着这项改革的顺利推进,曾经作为地方税收主体税种的营业税,逐步退出历史舞台。营改增以前,营业税无论是在拉动地税总量增长上还是在协同管理关联税种方面,都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营改增以后,地方税收结构被重新“洗牌”,失去了营业税的地税部门,亟需在当前负责征收管理的地方税种中,培育和壮大能够替代营业税的主体税种。一、培育壮大土地房产税收的可行性在地方税体系改革难度较大的背景下,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作为开征时间较早、税源比较稳定的地方税种,在稳定收入总量、部门调控管理、辐射带动作用等方面优势明显。同时,加强土地房产税收管理,既能够为改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的支出提供充足的资金来源,也能够有效缓解“营改增”推进较快和地方主体税种打造较慢之间的矛盾。因此,培育壮大房产土地税收具有较高的可行性。(一)从组织收入影响分析,房产土地的地位日渐突出。地税部门的第一要务是依法组织地方税收收入,为地方政府提供更多可用财力。营改增全面实施之前,营业税在地税收入总量的比重大致在30%左右,对拉动地税收入增长增收作用显著。以****市为例,按照营改增实施后各税费种收入占比分析,2016年共组织各项税费总收入26.86亿元,增收1.97亿元,增长7.96%。其中,各项税收收入18.33亿元,增收1.21亿元,增长7.04%(其中财行税[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