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7778952492017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201X/X/XX2017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为规范议事规则和程序,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参会人员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召集、主持(特殊情况可由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主持),局长、副局长、正副县级干部、正副调研员出席,派驻纪检组列席。研究决定重大问题,须有半数以上局领导到会,其中待议议题的分管局领导应到会;局办公室和议题涉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根据会议内容,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可安排议题涉及单位的其他同志列席。二、会议时间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临时召开。局办公室应将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及其他有关事项提前通知参会人员。三、议事范围1.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省管局、局党组决策部署的工作措施;2.讨论研究以市管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3.讨论研究需要报请市委、市政府和省管局的重要事项;4.讨论研究局机关科室、局属单位提请审议决定的重要事项;5.总结、通报全局重要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6.研究局年度经费预算等相关事项;7.研究审定2万元以上的其他经费开支事项,局机关采购货物、建设工程和购买服务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事项;8.研究决定其他需由局长办公会议审定的事项。&n[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