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037321167县区河道巡查员管理办法201X/X/XXxx市xx区河道巡查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区河道巡查员管理,提高河道巡查员服务水平,保障河长制工作的贯彻落实,健全河道管护长效机制,根据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区所有河道巡查员的管理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三条河道巡查员职责:负责所巡查河段的日常巡查与信息报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参与河道管护(一)巡查范围。所巡查河段及河道两岸(外堤脚)外延30米范围内区域,污染源的追溯视情延伸(二)巡查内容1.是否存在向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工业废渣和其它废弃物现象。2.是否存在非法排水、排污口。3.河道及两侧是否存在非法采砂取土、乱采滥挖、违章搭建、围垦河道、围河造地等影响行洪问题4.是否存在侵占、毁坏堤防、护岸、防汛、水文监测、水文地质监测等工程设施的行为5、河长公示牌等标志牌是否存在人为破坏、老化、变形、褪色等问题。6.是否存在电、毒、炸鱼等违法捕捞行为7.其它影响水环境安全的问题(三)巡查频次,每日巡查不少于2次,原则上早晚各巡查次,对垃圾存量大、季节性倾倒量大等问题较多、水质不达标的河段应加大巡查频次。(四)巡査记录。建立健全巡查档案,重点记录基本情况(时间、人员、河段)、发现问题及处置情况(含存在问题、处理意见、处理结果)等,记录要求详尽具体,应提供事件处理前后同角度对比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五)巡查报告,妥善处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并跟踪解决到位。职责范围内可现场解决的要立即解[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