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084148538林场机关干部职工人事及考勤管理制度201X/X/XX干部职工人事及考勤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组织纪律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推动干部职工主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制度。一、人事及考勤管理的范围林场全体在职人员。二、法定假期1.探亲假:工作满一年的已婚干部职工,与配偶不在一起的,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探望配偶,假期30天;与父亲、母亲均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探望父母,每四年探一次,假期20天。已婚职工当年未享受探望配偶假期的,不得累积到下一年享受。未婚职工(不包括见习生、试用期人员)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一次,假期20天。如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45天。2.婚假: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婚假假期21天。3.产假:产假假期6个月,配偶护理假1个月。4.丧假:职工的直系亲属(夫妻双方的父母、配偶、子女)亡故,丧假假期3天,亡故亲属在外地的,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5.病假:职工凭医院诊断证明休病假,本人向所在股室提出病假申请,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批准后可休病假。6.带薪年休假:职工的带薪年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职工的年休假不得跨年度使用,可冲销事假,也可按季度调休。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7.事假:干部职工每月假[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