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85783902某县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办法201X/X/XX某县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xx省全民健身条例》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公共体育设施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公共体育设施是指由各级财政和体育彩票公益金以及社会赞助资金共同投入兴建的体育场馆、场地以及体育健身器材等,用于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公益性体育设施。第四条公共体育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占、破坏,不得擅自改变公共体育设施的功能、用途。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体育部门投诉、举报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的行为。第五条公共体育设施属国有、集体资产,任何单位都应将公共体育设施纳入单位资产管理,资助赠送的健身器材自送达以后,其产权归受赠单位所有。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强化考核”的原则。第六条县体育部门主管本县行政区域内公共体育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管委会)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体育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工作。第七条县体育部门的主要职责:(一)主管全县公共体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行使监督、检查、指导等职责,协调全县公共体育设[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