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065559827气象局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201X/X/XX气象局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实现网络与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保证计算机网络的安全稳定运行,促进局内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发挥计算机网络在业务、科研和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第三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言论;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言论;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8、损害单位形象和单位利益的言行;9、其他违反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言行。第四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1、非法盗用IP地址上网;2、非法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4、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5、未经允许,各部门的计算机通过除局局域网统一出口外的其它方式连接进入INTERNET;6、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