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097230277关于解决我市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后续工作的意见201X/X/XX解决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解决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后续工作的意见近日,xx省长、xxx副省长,就全省解决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后续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按照省领导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就我市有关房地产解遗后续工作意见公布如下:一、容缺事项,限期闭合。各县(市、区),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前一阶段解遗过程中,通过“容缺办理”方式形成的部分手续不完善项目进行梳理建账,并限期完善容缺手续,确倸年底前全部解决到位其中消防验收缺项,要尽快整改,组织验收。同时,督促极个别首次登记不完整、征迁有残余的项目制定工作计划,尽快解决销账。二、排查摸底,建立台账。按照省政府第党组会议有关要求,要对20xx年x月x日前开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再排查、再摸底,将我市第一批x个省考核合账项目之外的漏统漏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建立台账,在2019年年底之前将其“办证难”“入住(回迁)难”“征收(拆迁)难”问题解决到位。对此项工作要严格按照许勤省长指示精神,压实责任,逐类制定解决方案,专题研究,对发现的问题尽快整治到位,确保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三、认真审核,严禁搭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等部门充分利用查看卫星遥感图像、审查相关技术资料等手段,认真排查摸底,建立台账,新合账仍然仅限于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名称要注明具体楼号,严禁20xx年x月x日以后开工的建筑工程和建设项目搭车。各级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对新解遗合账逐级把关,并经主要负责同志签[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