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137678267县国土资源局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排查工作汇报201X/X/XX县国土资源局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排查工作汇报县委组织部: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排查清理的《通知》要求(X组字[2016]64号),我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开展排查清理工作,现汇报如下:一、排查工作情况一是有序开展排查清理工作。召开局务会议,集中传达县委组织部X组字[2016]64号文件精神,明确排查对象、排查内容、时间节点和工作责任,促进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好责任落实,明确由局纪检组长牵头负责,局监察室、人事教育股具体承办。按步骤实施,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编印《自查表》,由局属各支部先行组织本支部党员干部进行自查自纠,局监察室、人事教育股再行集中排查,并加强与巴邱、戈坪、砚溪3乡镇联系沟通,认真做好3名外调人员的排查工作。二是按时完成集中排查任务。8月12日完成排查清理和梳理汇总工作,全系统排查党员62人,其中县党代会代表1人,乡镇党代会代表3人(2016年6月经考录调至乡镇)。经排查,在本届任期内全系统未发现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因出国(境)定居等原因被停止党籍或者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辞去代表职务被接受,应当终止代表资格而没有终止的;因涉嫌违纪违法被免去党政领导职务,应当停止执行代表职务而没有停止的情况。未发现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罢免、责令辞去、暂停执行人大代表职务以及人大代表当选无效,因违反社会道德或者存在与其身份不符的行为被责令辞去人大代表,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应当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而没有处[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