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度自信”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规定,是各种行政法规、规章制度的总称。199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华盛顿大学教授道格拉斯·诺斯认为:“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地讲,它们是为调节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可见,制度最基本的功能是约束,它为社会主体的活动划定界限,为社会主体的行为制定规矩,告诉社会主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长此以往,形成一定的行为规范。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发展制度,是否符合这个国家的情况,能否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事关这个国家的前途和命运。纵观我国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上半叶的历史可以发现,中国之所以长期停滞,没有发展,根本原因是反动、落后的封建制度,是帝国主义国家侵略压迫下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政治社会制度,导致中国不断遭受外部侵略和内部动荡,社会长期动乱,民不聊生,国家停滞不前。辛亥革命虽然结束了统治中国几千年的君主专制制度,但也未能建立一个新的制度来改变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和中国人民的悲惨命运。这充分说明,不触动封建根基的自强运动和改良主义、旧式的农民战争、资产阶级革命派领导的民主革命,以及照搬西方资本主义的其他种种方案,都不能完成中华民族救亡图存的民族使命和反帝反封建的历史任务。我国是一个地域辽阔,人口众多,自然条件差异悬殊,经济发展极不平衡的发展中大国,实现长期、快速、持续发展,绝不是一时、一地的偶发现象,或仅仅得益于若干权宜性举措,而是具有更深层次的原因,核心是作为内生动力的制度因素。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带领人民艰苦奋斗,在革命战争时期就进行了建立民主政权的制度探索,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创造性地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经验,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九八抗洪、汶川地震、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在关键时刻、重大时节,正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催生了全国各族人民团结一心众志成城的强大合力,使我们能够昂然战胜自然风险的挑战、经济危机的冲击、政治风波的考验,使我们能够圆满组织、成功举办各种重大国际活动,在中华大地创造奇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来源于马克思主义,根植于中国实际,经过数十年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形成的一整套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制度体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构成的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建立在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在这一体系中,不同层面、不同类型的制度各司其职,有机协调,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作为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汲取了中国社会以往制度建设的一些教训,把制度建设建立在对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与运用之上,建立在对中国社会发展阶段的清醒认知之上,建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火热实践之上,既不是简单照搬苏联的社会主义模式,也不是所谓的民主社会主义,更不是资本主义。与当今世界其他制度体系相比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特色鲜明、富有效率的,具有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协调国家机关高效运转、凝聚各族人民力量的政治优势,符合我国国情,代表人民利益,顺应时代潮流。习近平同志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是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面对风云变幻的国际形势,面对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要开创工作新局面,赢得事业新胜利,必须始终坚持和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要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进程中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制度不是自然的产物,它形成的基础是人们生产生活的丰富实践。马克思指出:“在生产、交换和消费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就会有一定的社会制度,一定的家庭、等级或阶级组织。”恩格斯也认为:“生产以及随生产而来的产品交换是一切社会制度的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其基础是我们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伟大实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立足于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伟大实践,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和创造,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要在坚持和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程中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制度和理论之间存在难以分割的紧密关系。制度的形成既以一定的实践为基础,又需要一定的理论作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离不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导。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高度重视理论对制度建设的指导作用,始终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丰富而不断完善,为当代中国发展进步提供根本制度保障。要继续深化改革,不断完善各方面体制机制和具体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在不断改革、探索中巩固完善的,只有通过持续深化改革,才能不断培育生长点、释放生命力、展示优越性。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应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目标,始终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找准深化改革开放的突破口,明确深化改革开放的重点,不失时机地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继续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创新,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中国制度何以自信建构一个国家制度的过程,既是自主组织和规范的过程,也是学习与借鉴先进制度的过程。其中,自主组织与规范是根本,只有这样,建构的制度才有根基和生命力。基于中国人自己的深思熟虑和自主选择,中国在告别传统制度文明后,成功塑造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文明,创造了中国发展的奇迹。中国制度是自主构建起来的。从中国现代国家制度的结构要素来看,中国现代国家制度与中国传统社会国家制度没有直接的渊源关系,其要素主要来自西方所开启的现代制度文明体系。但从中国现代国家制度形成的历史过程看,中国现代国家制度是中国人自己建构起来的。考察中国从传统制度文明向现代制度文明转变的整个历史过程,可以看到:中国现代制度文明不是凭空而来的,是中国人经历了一次次试错性的探索和实践慢慢摸索出来的。这其中有两个历史大势起到了决定作用:一是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即人民民主;二是保持国家转型过程的统一性,使国家实现整体的现代转型。长期以来,人们往往从前一个历史大势的作用来理解现代中国制度文明。实际上,中国现代制度文明的具体制度建构及国家组织形态,主要受后一个历史大势的影响,这就是长期保持国家的内在统一性,即在现代化转型中维系一个统一的中国。中国制度的构建有自己的逻辑。就国家转型与现代国家建构所面临的基础和任务来看,西方面临的是如何使高度的分散性整合为内在的一体化;而中国面临的是如何使传统的大一统国家在现代化转型中延续为一体化的现代国家。仅此一点就足以决定中国的国家转型与现代制度建构,无论如何不能照搬西方的逻辑,而必须充分把握中国自己的逻辑。传统中国向现代国家转型不是内生的,而是外力作用的结果,所以中国现代制度的建构必须将现代化所要求的现代国家建设方案与中国实际有机结合起来,从中探索和把握自己的逻辑,走出中国的路。正因为中国做到了这一点,才建构起能创造中国发展奇迹的现代制度,形成强大的制度自信。可以说,尽管中国制度的构成要素不是中国传统的,但整个制度体系的建构者和制造者是中国人自己。领导中国制度建构和制造的核心力量,就是中国共产党。中国制度的构建有自己的核心力量。在中国现代制度建构与国家建设中,中国共产党始终是核心力量。这个政党是基于承担领导革命和建设新社会、新国家而产生的政党,天然承载着两大历史使命:一是将全体民众凝聚为一个有机的集合体即人民,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二是维系国家的内在统一,保持国家整体转型与发展。这既是时代的要求,也是中国现代化发展的内在需求。它既定位了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责任与时代使命,同时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在中国现代制度体系中的根本地位。作为中国现代制度建构的核心力量,中国共产党在推动中国现代制度建构的过程中,赋予中国现代制度以社会主义本质属性,从而建构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国制度的构建有基础原则。纵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国共产党始终是在遵循人类文明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以及中国社会自身发展规律三者有机统一基础上进行制度建构的。由此,中国共产党形成了一些制度建构原则:第一,现代化原则,将民主与法治作为中国建构现代制度的基本准绳。第二,人民当家作主原则,坚持和完善保证人民掌握国家权力并有效监督立法、行政和司法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第三,维护国家统一原则,通过单一制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机统一,保证多民族国家的内在统一与和谐。第四,创造有效发展原则,不谈虚幻的民主,坚持建设能够创造社会进步与人民幸福的实实在在的民主制度,如大力推行既吸纳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又能优化国家科学决策的协商民主。第五,法治化原则,强调制度是国家治理之本,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第六,自主实践原则。中国共产党所建构的制度体系并不简单地从概念、价值或外来的某种模式出发,而是基于自主的实践和探索,以保障其必要的适应性和有效性。上述原则不是一夜之间形成的,是中国共产党长期探索和实践的成果,既有来自对成功经验的总结,也有来自对挫折与教训的反思。正是基于这些原则,中国共产党建构起一套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国发展的奇迹充分表明,这套制度体系不仅适合中国社会,而且能够有效保证和推动中国社会进步与发展。制度建构的主体性、制度发展的现代性、制度运行的有效性、制度规范的法治性,是中国人对自己国家制度形成充分自信的基础。制度自信表明中国制度体系符合中国国情和人民利益,能够推动中国进步与发展,但这不等于中国目前的制度体系已经完善。客观地讲,中国全面推进制度建设的时间并不长,国家的宏观制度向中观制度和微观制度的延伸与相互配套也才刚刚开始。为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中国制度建设的新目标,开启了中国新一轮制度建设。充分的制度自信是新一轮制度建设的动力与保障,而新一轮制度建设必将从根本上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现代性、有效性与法治性,从而推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强大韧性李君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这种结合,内在地包括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既有刚性又有韧性,因而它能够经受住那么多的挑战和考验而不断向前发展。制度韧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韧性,这是其特点和优点。回顾历史,自改革开放以来,我们至少经历了以下考验:拨乱反正的考验。我们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不走老路,不走邪路,完成了党在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为新时期现代化建设创造了重要条件。改革开放的考验。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到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从建立四个经济特区到全方位对外开放,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今日全面深化改革,我们党以巨大的政治勇气锐意推进改革,不断扩大开放,使中国赢得了前所未有快速发展的好形势。苏东剧变的考验。在苏东剧变、世界社会主义遭遇严重挫折之时,我们不仅成功捍卫了社会主义事业,而且汲取教训,